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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樹上築巢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何況是要住這麼多人。就算小孩子可以擠一擠,但一棵大樹上也頂多容納兩三人,而且還有四個小女孩也要分開。所以圍繞在張奇暫住的大樹周圍,一共築了五個樹巢。

  原來卻是希木這傢伙利用“特權”,單獨建了一個小窩,而其他的孩子,都是兩人住一棵樹。

  像這樣的小事,張奇也不在意,由得希木帶著眾孩子去搞。

  離開村子的時候,每個孩子都儘量到自己家裡找東西,然後都打成包裹隨身帶著。這些孩子所在的地方沒被火燒,不然也不會成為倖存者了。

  希木也背了一個包裹,而且看上去還比別的孩子的包裹要重。張奇一直好奇,不知這小子都裝了些什麼在裡面。其實他若是想看,只要吩咐一聲,不管是希木還是別的孩子,肯定都會無條件地打開包裹給他看。但張奇畢竟從現代社會來的,尊重別人的隱私是一種習慣,所以連看一看這些包裹的想法都沒有。

  只是希木在布置自己小窩的時候,包裹忽然破了,許多東西掉了下來,大概是他一路走來,包裹磨破了幾個洞。

  張奇剛好在附近,就過來幫希木撿起這些家當。卻見不過是些衣服、綿被之類。只不過,竟些一本泛黃的粗紙小冊子。

  張奇頗為好奇,也忘了要徵得主人同意,就打開來看,卻見是手寫的鈔本,看似用毛筆寫的,字跡還算工整,首頁卻是一首小詩:

  “少時猶不憂生計,老後誰能惜酒錢?

  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

  閒征雅令窮經史,醉聽清吟勝管弦。

  更待菊黃家醞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雖說是繁體字讓張奇看不習慣,但他畢竟是文學愛好者,總還是認得出是什麼字的,於是點了點頭,贊道:“好詩啊,就是這字寫得還不算好,有點稚拙。”

  “這個……是我練字用的……”希木紅著臉說道。

  “你識字?!”張奇頗為驚喜。

  “我阿爸是村里最利害的人,會打獵,會看病,會識字。這首詩也是阿爸教我的,讓我一字一字的臨摹,我學了很久才會。”希木一臉驕傲地說,“可惜,我要放羊,而且又病了很長時間,認字晚了,因此識字不多。”

  “識字就好,看來,你阿爸也是風雅之人,只是可惜了,英年早喪。”感嘆一番,張奇又問:“對了,這些孩子當中,有沒有誰識字的?”

  希木搖了搖頭,道:“沒了,村里就一兩個人識字,這些孩子應該都沒學過。”

  張奇輕輕嘆了口氣,看來在古代,平民大眾都與普及教育無緣啊。

  希木忽然問道:“少爺,咱們這個山村,叫什麼名字?”

  張奇不由得一怔,以往都是他一個人,因此沒想過這個問題,但現在一下了有了許多小居民了,的確應該有一個名號才是。

  想了一想,忽然信口道:“陶然山莊,嗯,就叫陶然山莊罷。”卻是想起了剛才在希木手鈔本里看到的詩句,心中有感,於是就用上了這句“共君一醉一陶然”了。

  總算是安置了山莊的第一批居民,雖然都是小孩子,但如果將他們從小養大,相信一定會更加忠誠可靠,而這正是張奇所需要的。

  此後的日子,張奇總算輕鬆起來。

  張奇驚喜地發現,希木做起事來,簡直就是山寨版的星期五。(星期五是魯賓遜收的僕人,看過《魯賓遜飄流記》的都知道。)又勤快,又能幹。每天野雞打鳴就起;做事俐落,做好早餐,張奇都還沒吃完,希木就采野菜回來了。還沒等張奇收完野菜,希木就砍好了柴,做午飯也不愁柴火了。

  去打獵,希木也是天生好獵人,第一天不太行,可三四天之後,就把張奇遠遠拋在後面了。他就用一把從村裡帶來的粗製的小弓,就能射到野兔。張奇拿著槍,不禁搖頭苦笑。

  這真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啊,張奇不禁感慨萬千。

  有了希木這個半大孩子當幫手,張奇一下子輕鬆了許多。

  因為田裡的水稻都是超級種子,三個來月,就迎來了第一次大豐收。畝產都在千斤以上,就算留下一小半當種子,也有一大半可以拿來吃用,或是出售。

  目前山莊就張奇和希木與及八個小孩,吃不了多少大米。眾人同時想到的,自然是到縣城去賣米。

  當前正值災年,糧價居高不下,暴漲十倍以上。按當時市價每石大米售銀十兩,如果能出售兩千斤大米的話,起碼能賣到兩百兩以上的銀錢。

  在大明朝,一兩銀子夠一個平民半年的用度了,當然,買米除外。一般僱工,一月也不過半兩銀子的費用而已。至於吃不起大米,也可以吃野菜或是自己開荒種糧。要不然餓死的人就更多了,但即便如此,這些年餓死人的事也時常聽聞。

  假如張奇要僱工來替自己開荒種地的話,一百兩銀子,就足以僱傭二十個長工將近一年之久。

  二十個長工至少可以開墾百畝田,到時都種上張奇這次收穫的高產糧種,三個月一收,又可得糧十萬斤,大約折合千石,合銀萬兩。等到那個時候,不發達都不行了。

  ☆、第五章 初到西城

  山谷里的莊園命名為陶然山莊之後,很快迎來了第一次糧食大豐收。為了擴大生產,張奇決定下山賣米,然後招募農夫回來開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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