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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面對著台灣很多人不認同祖國,香港也有些人自外於國家民族的時候,我們難道沒有痛感到人民愛國精神的可貴嗎?為何當人民真的為國家前途擔憂時,又要限制打壓其愛國熱情呢?難道要等大陸的人民也像台灣、香港一些人那樣愛國之心已死或已淡漠的時候才需要人民去愛國嗎?

  在今天國家面臨強敵戰爭威脅和無孔不入的滲透以及內外分裂勢力猖獗的危急關頭,壓制打擊人民的愛國熱情是非常危險的,這不僅會削弱國家抵禦外侮的力量和政府對外交涉的籌碼。更嚴重的是民眾愛國熱情受到打擊將導致人心徹底渙散,從而使敵人從內部瓦解、分裂、顛覆我們的陰謀得逞。而渙散中國人的愛國熱情,泯滅、打擊中國人的民族自尊心,正是妄圖分裂、顛覆我國的日、美等敵對勢力對我進行(思想文化)滲透的一個主要內容。

  民間的愛國熱情由於是自發的,因此不可避免帶有某些不理智和偏激情緒。對民間自發的愛國熱情和愛國活動應積極引導、管理,但不應壓制打擊,更不應在不必要時動用已非常緊張的警力去製造本來不應有的對立情緒。壓制群眾的愛國熱情解決不了偏激和不理智的思想問題,相反卻只能強化偏激情緒並將其引向政府的對立面。這豈不正中敵人下懷!

  在當前社會矛盾異常尖銳的形勢下,愛國主義原本可使人民更緊密地團結在政府周圍,並緩和已非常尖銳的國內矛盾。若這方面再失去人心,還有何可維繫人心之精神力量?嫌擁護政府之基本群眾太多了嗎?此於社會穩定有益乎?

  我民眾今年四月大規模的抗/日示/威浪潮是近年來規模最大的民間自發愛國運動,其聲勢不僅極大地震攝了日本右翼勢力,同時也在我社會引起強烈反響。國內各方面政治勢力對此意見分歧。由於媒體對民眾示/威及其正面影響大都諱莫如深,廣大民眾的愛國主義精神不僅未能得到弘揚,一些地方甚至將其貶為非法活動而予以追究。在此問題上的思想混亂一直影響到今天許多地方對民間愛國活動的政策,因此有必要在本文接下去的第八章對此問題做一實事求是的分析探討,以求分清是非,認清敵、我、友,避免我在政治上犯自毀凝聚力而輕失人心之重大錯誤。

  作者:楊曉陸

  對日關係新思維─中日民間之憂

  作者:馬立誠

  一

  2002年1月,我啟程訪問日本。正是北京最寒冷的季節,不過,一件剛剛發生的事讓人心裡感到更加寒冷,這就是趙薇事件。

  名演員趙薇出於商業目的,穿了一件類似日本軍旗圖案的時裝。我看過雜誌上轉發的趙薇穿這件衣服的照片,也許照片比較模糊,如果不是旁文註明“ 類似日本軍旗”,我還看不出衣服的玄妙。趙薇穿衣的結果是遭到全國聲討。聲討者不管趙薇是否知情,不管她穿這套服裝幹什麼,也不顧及她個人權利和聲譽,就在媒體和網上詛咒她“ 是漢奸賣國賊小日本的藝妓”、“ 應該強姦應該挖祖墳”等等。還有人把她的頭和別人的身子拼接在一起,製造出一幅趙薇的全裸圖片,在網上大肆傳播。事情甚至發展到有人在公眾場合把她推倒在地,向她身上潑糞水的地步。據《北京青年報》2002年4月3日報導,潑糞者吳某說:得知趙薇2001年12月28日要到長沙演出,我就買了一張票,帶著裝滿糞水的礦泉水瓶子,“ 我是從趙薇背後上台的,上台後一把把她推倒在地,然後潑糞。”

  在全國性大批判大詛咒以及非法使用肖像、侵犯身體的壓力之下,趙薇不得不向全國道歉。趙薇穿什麼衣服,是她自己的權利。別人當然可以發表意見,甚至尖銳批評,促進當事人反思。但也僅此而已。像這樣狂熱的全國性詛咒謾罵侵犯肖像權並輔之以違法動作,就滑到了侮辱人格和名譽、侵犯公民權利的歧途,實在不能稱之為健康行為。更有甚者,據《北京青年報》2002年4月3日報導,這個姓吳的31歲的潑糞者至今仍在蒙昧中而不自知,他說:“ 我不認為自己有什麼不妥。”

  什麼時候國人才能擺脫這種非理性的衝動?甘地說:“人作為動物是殘暴的,而作為精神存在是非暴力的,他一旦在精神上覺醒就不能夠再使用暴力。”誠哉斯言。他又說:“ 非暴力行為的第一個原則是不參與任何羞辱人的事情。” [1]

  令人痛心的是,吳某潑糞之後,大量媒體起來造勢,竟說吳某的行為表明他“位卑未敢忘憂國”,並發起籌資活動,為滿足吳某上大學的渴望籌款。近年來,一些打著“ 愛國”旗號的非理性盲動之所以屢屢得手,正是與部分媒體缺乏社會公義、不負責任的煽動密切相關。

  法蘭克福學派曾分析法西斯主義產生的群體心理機制,其中一條就是在“ 愛國主義”幌子下實施輿論暴政,泯滅人類共同價值,任意侵犯和剝奪公民權利,煽動攻擊性,把敵意和虐待施加到對象身上,藉以發泄心中各種積鬱。上述行為有沒有這方面的特點?在最近的歷史中,1967年8月22日北京發生的一些人“火燒英國代辦處”的鬧劇,就是類似的“愛國”衝動。此類行為,名為“愛國”,實為禍國,是對國家和民族不負責任的群氓行徑。人們從中看到了什麼呢?文明和野蠻的界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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