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你一個力劈華山,我一個神龍擺尾,打得分外精彩。可雙方卻相距一丈,都試圖用目光殺死對方。

  如此一來,不但石千石,就連周楠也傻了眼。

  石千石暴跳如雷:“該死了,你們這群畜生啊,畜生啊,給勞資上,給勞資上!”

  周楠也叫:“殺上去,殺上去……咳,什麼玩意兒……哈哈,哈哈……”叫到後面,他竟忍不住捧腹大笑。

  只見,雙方十來人閃亮登場,狀若沙場點兵,煞是好看。

  這邊如此大動靜,頓時驚動了,衙門裡的其他人,都跑出來看熱鬧,並同時發出一陣喝彩。都覺得今天的節目實在精彩,給枯燥的工作中平添了一抹亮色。

  如此鬧劇早驚動了正在後衙酣睡的史知縣,他忙派人喝止了對峙雙方,傳了石千石和周楠,升堂視事。

  石千石有官身,得了個座位,他翹起二郎腿得意洋洋地看著立在大堂上的周楠,首先發難:“你是何人?”

  周楠一笑:“石知事今日一見了我就喊打喊殺的,怎麼連我是誰都不知道?”

  石千石突然一板臉:“我自然知道你是誰,本官現在問你,你是什麼身份。一個卑賤的胥吏,見了史知縣和本官,也敢站著說話?跪下!”

  周楠聽了,心中冷笑,好個姓石的你這是要給我下馬威啊,我今日若是給你跪下去,以後在這衙門裡還怎麼做人?

  他笑了笑,突然走到正在做記錄的書辦那裡,示意他讓開,然後一屁股坐下去。道:“我是縣衙承發房的吏員,負責文書檔案,速寫記錄,代表的是衙門,代表的是我大明朝的朝廷的威嚴。若是跪下記錄,官府顏面何在,世界上哪裡有這樣的道理?難道石知事平日判事的時候也是見人就跪?”

  “你……”石千石被他頂得說不出話來。

  史知縣:“好了,石知事,你今日來我衙捉拿周楠,所為何事?”

  石千石道:“史知縣,本官覺得縣衙周典吏是個精明能幹之人,又讀過書,是個知禮的有德君子,心中喜歡。昨夜我就請周典吏到家裡吃酒,欲將侄女三丫許配給他為妻。誰料這賊子見本官家中豪富,見財起意,意欲行竊。事情敗露之後,越牆而逃。本官一片好心,竟被人當成驢肝肺。今日就帶了鹽丁過來緝捕周賊到案,知縣來了正好,還請將此賊交與我知事所。”

  說罷,他一拍巴掌,就兩兩個鹽丁將一口包袱帶進來。

  打開了,裡面都是各色金銀細軟。

  石千石:“這些都是從周賊居住的客房裡搜出來的,可為物證,在場的鹽丁可為人證。人證物證俱在,周楠,你還有什麼話好講?”

  周楠也不回答,提筆在卷宗上飛快地寫起字來,一邊寫一邊念道:“淮安都鹽運轉運司安東知事所知事狀告安東縣衙典吏周楠一案,物證有銀鐲一對、銀筷子兩雙、掐銀絲銅酒壺一隻、螺鈿盤一口,金釵一隻,玉佩一隻,五十兩官銀四梃……總重量五斤四兩,一人環抱大小,甚是醒目。另外,周楠遺留在石家的衣物也不足為證,要尋一件如他身高體形的衣裳也易。”

  “甚是醒目”四字他說得分外響亮,旁聽的縣衙衙役們心中都是雪亮,都不相信周楠會去偷石家的財物。這麼多東西背背上簡直就是一座小山,第二日他又如何能夠大搖大擺地帶回家去,說出來要叫人相信才好。

  史知縣也搖頭:“石知事,你說周楠偷了你這些東西,本官覺得好象有什麼地方不對勁,是不是太多了些?”

  石千石叫道:“這是在他房中搜出來的,難道還能有假?”這個時候他才意識到這個證據怕是做不了數,也不合情理。他當時之所以弄這麼東西,想得就是給周楠定個重罪。明朝的偷竊罪的輕重是按照數額大小來定的,偷竊的財物要達到一定數量才能入刑。

  周楠又接著念道:“此案的人證有六人,分別是某甲,某乙,某丙……此六人都在知事所做鹽丁,是石千石的家丁。按照《大明律》親親不能為證,因此,不足採信。”

  “什麼,這麼多雙眼睛看著,也不能佐證了?”石千石大怒。

  周楠:“《大明律》上是這麼寫的,石大人若是不服,可去問刑部。”

  “你……”

  周楠又接著在案卷上寫著,繼續念道:“石千石說他要將侄女三丫嫁與周楠為妻,安東典吏周楠已經成婚多年,如何能再婚,此是不合情理之一。”

  石千石:“我侄女可為大妻,你以前的老婆做平妻,難道不可以嗎?你做了老子的侄女婿,靠著勞資知事這個牌子,有的是偌大好處,還不巴巴兒的應了。”

  周楠點點頭:“倒是,確實是一場大機緣。”當下,筆走龍蛇:“石千石欲將侄女許配給周楠為妻,以石家的豪富,必然有一筆不菲的嫁妝。周楠放著到手的諾大財貨不要,卻要行險偷竊,此不合情理之二。”

  寫完,他將卷宗交給史知縣:“縣尊,卑職記錄完畢,還請大老爺裁決。”

  聽到這話,石千石張口結舌,想說什麼,卻不知道該如何辯駁,憋紅著臉氣道:“我怎麼知道你為什麼要偷勞資,你就是失心瘋難道不可以嗎?”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