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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駕駛這輛坦克是安全的。有夜視系統的坦克行駛在廣袤的戈壁灘上,能先發現敵人。

  如龍小九推測的那樣,四周的確有一股敵人封鎖了這片區域。幾乎有一個營的al國軍隊三三兩兩駐紮在愛爾瑪山周圍10公里的位置。

  但是一個營能有多少人?充其量只不過三百多號人罷了。區區幾百號人想封鎖10平方公里的範圍,那簡直是痴人說夢。

  龍小九駕駛著豹2坦克不費吹灰之力就衝破了敵人的包圍圈。

  當他駕駛轟隆隆的坦克從兩個帳篷之間穿過的時候,敵人還在睡大覺。

  是啊!深夜的戈壁灘太冷了,風又大,吹在原野上呼呼作響。即便有輛火車從身邊經過,也未必會留意。

  再說兩個帳篷之間大約有兩到五公里,這麼大一個縫隙,只能是裝裝樣子吧?

  龍小九駕駛坦克從容穿過包圍圈,沒多長時間,就抵達土壤層面的地區。

  仍然是一望無垠。

  又開了大約40分鐘,終於能看見前面的建築物了。

  是長長的城牆,走近了才發現這不是城牆,而是一座廢棄的化工廠。

  最讓龍小九欣喜若狂的是,廠區大門口放著一輛重型皮卡。

  有點像福特的皮卡車,輪廓十分粗獷。

  龍小九見了那輛皮卡車,就覺得是上天準備的禮物。

  在這廣袤的平原上開一輛坦克是危險的。只要天亮了,敵人發覺他逃了,就能輕易的找到他。除非扔掉坦克,換乘其它的民用車輛。那麼這輛皮卡是最好的選擇。

  龍小九駕駛坦克慢騰騰的抵達,停在那輛皮卡車的旁邊觀察了很久。最後驚喜的發現,皮卡車居然空空如也,沒有一個人。

  龍小九楞了許久,難道這是一輛廢棄的皮卡?

  但龍小九又不甘心,於是熄火,下坦克,跑進皮卡車內去看看。

  鑽進皮卡車發現,這輛車居然有七成新,而且油箱幾乎有90%的:“有人想非禮!”

  話未落音,一個身穿灰色長袍的中東男人跑出來。一邊跑一邊系褲腰帶。看著他狼狽不堪的樣子,就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麼?

  那個男人跑出車間,看見有人啟動了皮卡。老遠就喊:“車,車車車,我的車!”

  龍小九很快明白了,這皮卡原來是他的。

  既然如此,那沒有什麼好說的。

  龍小九掛上一檔,鬆開離合器,皮卡車驟然啟動,如離弦之箭朝外面的戈壁灘衝去。

  “你怎麼會在這裡?”龍小九問副駕駛椅上的女孩。

  “是----是他---強行擄我過來的!”

  “你叫什麼名字?我該怎麼稱呼你!”

  “我叫雅米斯。”

  “很好雅米斯。你認識那個男人嗎?”

  “他是我鄰居,叫阿笨!”

  龍小九聽到這裡愣住了。

  至今為止,他已經知道阿森阿甘阿億阿曼等等al國人,沒想到又認識了一個阿笨。

  真夠搞笑的。這al國的人怎麼都叫“阿”什麼的?

  其實龍小九不知道,這只是暱稱。他們完整的名字並不是這樣。

  皮卡開出那個廢棄的化工廠,距離那個叫阿笨的男人越來越遠了。

  龍小九把車停在戈壁灘,雅米斯嚇得臉色蒼白,不敢說話。

  “我得回去一趟!”

  龍小九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啟動發放機,猛打方向盤,再次駕車返回化工廠。

  這個做法嚇得雅米斯心驚肉跳。

  “先生,求求你,送我離開,好嗎?”

  雅米斯發出一陣哭聲,生怕龍小九會把她送回去。那跟羊落虎口又有什麼區別?

  本書來自

  1024.第1024章 殺人滅口

  事實上龍小九沒有其它的想法,只是想折回去殺人罷了。

  留一個活口是危險的,如果al國的軍人找到阿笨,那麼他的行蹤就暴露了。

  所以龍小九並非像雅米斯想像中的那麼冷漠,而是想自保。

  皮卡折回廠區的時候,阿笨正往這邊奔跑。一邊跑,嘴裡還不知道嚷著什麼?

  迎接阿笨的是悲慘的結局。龍小九下車,衝過去,對準阿笨的額頭就是一拳。阿笨四仰八叉地倒下。

  龍小九把他拖到車間,順勢給了他一刀,這事就完結了。

  等再次回來,上車的時候,雅米斯已經縮一團瑟瑟發抖了。

  車啟動的時候,雅米斯不敢看他。

  龍小九笑道:“現在這個麻煩結束了!為你報了仇!”

  “你--你你你----殺了他!”

  “不殺了他,還有其它的辦法嗎?他會繼續糾纏你!”

  車衝上坑坑窪窪的戈壁灘,像一隻歡快的小兔,在地平線上蹦蹦跳跳地行駛著。

  通過交談,龍小九得知,雅米斯住在亞達小鎮。

  雅米斯的父親是個皮匠,專門為小鎮的居民做皮鞋,定做專門的高筒靴。al國大部分地區是戈壁灘和沙漠。一雙好的靴子對於居民很重要,不僅能保護足部,還能保持體力。通常情況下,小鎮的居民需要三個月的工資才能換得一雙高筒靴。為此雅米斯一家生活還算充裕。可能是雅米斯出生的太水靈靈的緣故,讓隔壁的阿笨盯上了她。

  雅米斯要去鎮西的清真寺。阿笨說開車送她結果。雅米斯答應了,結果羊落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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