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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我能理解。唔!那么女士,難道您昨晚有進入那片農田?」
「是的,我和豐藏先生一起穿越農田,從溫室旁邊經過。不對,不只是經過,我們當時看過溫室內部。溫室出入口位於道路這邊,所以我們稍微看過溫室裡面。」
「真的嗎?當時幾點?」
「記得是晚上十點左右。」
「溫室里的狀況怎麼樣?」
「當時只是普通的溫室,沒有任何狀況。裡面空蕩陰暗,豐藏先生以筆形手電筒大致照亮內部,沒有看見任何人,我也在確認沒人之後前往宅邸。不過……想到外子後來就在那間溫室遭某人毒手,我就好難過。」
矢島弓子的偵訊就此結束。接下來對豪德寺豐藏、昌代夫婦的偵訊,驗證矢島弓子的證詞屬實。不同於矢島弓子的嘆息,高林警部對於出乎意料的進展雀躍不已。
如果弓子證詞屬實,溫室兇殺案肯定發生在晚間十點之後。驗屍結果正確的話,犯行最晚要在晚間十一點結束,幾乎可以確定這一小時是實際行兇時間。
「再來只需要找出這段時間出現在現場的人……呼呼呼……」
高林警部發出無懼一切的笑聲,命令底下的中階刑警。
「接下來開始尋找目擊者。行兇時間是晚間十點至十一點,而且溫室面向道路,這個時段肯定還有人經過,絕對找得到目擊者!」
事不宜遲,高林警部當晚就和部屬一起出動,以推測行兇時段為中心打聽線索。問話對象當然是行經案發現場旁邊道路的行人們,高林警部每次看到行人就詢問相同的問題。
「請問您昨晚這時間有經過這裡嗎?」
約三成的人回答「有」,大多是結束工作返家的人,此外也有帶著狗的老人,或是深夜外出散步的奇特年輕人。高林警部只要聽到對方回答「有」,就指著前方的溫室詢問。
「那麼,您當時是否在這間溫室附近看見可疑人物?」
然而他們的反應不甚理想。
「我沒注意溫室,所以不清楚。」
他們同樣如此回答。
「但應該沒看到什麼可疑人物。」
而且像是補充般說出這句話並含糊搖頭。
其中好幾人認識矢島洋一郎醫生,但終究沒人在昨晚目擊他的身影。
時針走到凌晨零點換日之後,路上忽然就不再出現行人。距離推測行兇時間的下限已經超過一小時,繼續打聽似乎也沒什麼進展。在高林警部開始這麼想的時候,一名像是白領族的男性經過,他似乎喝醉酒,臉紅得像是火燒。高林警部決定把他當成今晚最後問話的對象,高舉警察手冊叫住他。
「請問您昨晚這時間有經過這裡嗎?」
「嗯,有經過。」
「那麼,您當時是否在這間溫室里,或是在附近看見可疑人物?」
男性聽到這個問題的瞬間,明顯出現慌張反應,如同惡作劇被抓到的孩子,視線猶疑不定,語氣變得生硬。
「怎、怎麼了,刑警先生,溫室里,怎麼了嗎?」
「現在是我在問話。」
「我沒做什麼壞事。」
「沒人說你做了什麼壞事。」
「那、那當然……那麼,我告辭了。」
「等一下。」高林警部拉住企圖逃走的白領族。「你昨天做了什麼?有做什麼事就老實說出來。如果是小事,我也可以既往不咎。」
「小便啦,小便!刑警先生也會在喝完酒回家時忍不住找地方小便吧!」
這名西裝男性甩開警部的手,一副生悶氣的態度承認稍微觸法。高林警部當然曾經隨地小便,這件事本身不成問題,但警部察覺他的行動包含非常重大的要素。
「你是在哪裡小便……難道是溫室?」
「是啊,總比在路邊好。」
「在溫室裡面還是外面?」
「當然在裡面,入口就在道路這邊,我進去就在旁邊尿了。」
「當時是幾點?可以的話講正確一點。」
「沒什么正不正確,剛好就是這個時間。我昨天和今天都在車站前面的相同攤子吃相同的東西、喝相同的酒再回來,所以肯定沒錯。」
高林警部聽他說完看表,時間將近凌晨零點十五分。也就是說,兇手昨晚在溫室犯案約一、兩個小時之後,這個白領族居然進入溫室,在屍體附近小便。這個人沒察覺自己的行為該遭天譴嗎?只能說他非常粗心大意。
「想請教一個小問題。」
警部慎重講個開場白之後詢問。
「你在溫室小便的時候,裡面的狀況怎麼樣?黑到看不清楚?」
「是啊,裡面很黑。因為太黑,我不得已拿打火機當照明小便。」
「什麼?你在溫室里用打火機點火?所以你看見溫室里的樣子了?」
「是啊,當然看得到,不過裡面沒什麼奇怪的地方,我尿完就走了。怎麼了?」
「還問我怎麼了……裡面沒東西?不可能,肯定有東西,就在溫室正中央附近,該怎麼說,應該有個遠遠看就很顯眼的東西……」
「溫室正中央?不,什麼都沒有。咦,刑警先生,一定要有東西才行嗎?那間溫室本來就是空的吧?」
是的,他說得沒錯。溫室在這個時期並未使用,所以裡面是空的。然而昨天可不是如此,兇手以溫室當作命案現場,既然時間超過深夜零點,肯定已經行兇結束,因此該處當然躺著一具屍體——矢島洋一郎的屍體。
高林警部無法接受這個回應,終於忍不住講明,告訴男性「那裡應該有屍體」,但男性隨著酒味一笑置之。
「刑警先生,不可以亂講話。無論是屍體還是人偶,如果那片平坦遼闊的地面有東西,我不可能沒發現。對吧?我確實只能依賴打火機的光源,但是別看我這樣,我晚上的視力還算好。」
就這樣,高林警部得到新事實之後,被迫重新推測案情。
依照矢島弓子的證詞,案發現場晚間十點時沒有屍體,豐藏的證詞也成為佐證,這部分無從質疑。高林警部從這些證詞,以及法醫推測的死亡時間,認定實際行兇時間是晚上十點到十一點的這個小時,然而這部分似乎非得修正了。如果兇手在這一小時在溫室犯行,那個白領族肯定會在凌晨過零點時發現屍體報警,然而當時還沒有屍體。高林警部不得不覺得這方面暗藏玄機。
「難道屍體搬動過?」
或許兇手是在其他地方刺殺矢島洋一郎,然後把屍體搬到溫室。這麼一來,行兇時間就不局限於這個小時,甚至可以定在當初的推定死亡時間,也就是晚間八點至十一點的範圍。若兇手是在凌晨零點十五分之後把屍體搬進溫室,就能充分解釋那個白領族為何沒發現屍體。
不對,應該說只能以這種方式說明。
但要採用這種推論,得克服一道重大的障礙。
「屍體真的這麼輕易就能搬動嗎……」
高林警部是刑警,知道現實想搬動屍體很困難。不只在體力上是很吃力的勞動,問題在於另一個地方,就是屍體越搬動越容易留下痕跡,現代法醫學不會錯過這些痕跡。實際上,來到現場驗屍的法醫,看到矢島洋一郎的屍體就斷定「沒有搬動過的痕跡」。只要沒推翻這項判斷,高林警部的「屍體搬動論」就沒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