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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斯說:「你當心點,衣莎貝,你要記得,我還沒有改卷子。」
荷頓搖頭,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們不行了,外國人就來欺侮我們。」
我說:「噯,我沒有說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來跟夏小姐握手。
我覺得每個人都醉了。
結果經過很多推推讓讓,還是回不了宿舍,被他們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買了伏特加來。
我說:「看,哈里!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後天一早就動身了,你要原諒我。」
嘉利過來,一頭的紅髮,「衣沙貝,我跟你跳個舞好不好?」
我見N老師站在那邊,連忙跳過去。
他也在那裡喝伏特加,我很高興地說:「納梵先生。」
他低下了頭聽我說話,他長得高,左耳又聾。
「你有多高?」我問。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誠的說,只有醉了才這麼真誠。
「謝謝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來,這地方熱。
然後哈里說:「納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麼可以在我當中把衣莎貝倫走?你這私生子!野種!」
N笑,他說:「我覺得我是在這麼做。」
那是「最後的晚餐」。
第二天我約了夏小姐去吃廣東茶。我們約好了在「媽媽關心」的童裝店下等。風很大。
該做的全做了,三年來最後的一天。
夏綠蒂來了,她永遠準時的。永遠是英國人。
「夏綠蒂。」我說。
「是?」
「這是我在英國最後一天了。」
「有後悔嗎?」
「沒有後悔。我很快樂。大概來說,我很快樂。」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說。
「不對的。」我說:「我很快樂。」
她微笑。她什麼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遠只是微笑。我還有半塊橡皮在她那兒,她還有半截「波羅」薄荷糖在我處。
「夏綠蒂,我永遠見不到你了。」
「胡說,我會來香港的。你也會來英國。」她說。
我嘆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樣才好,是不是,你會一直記得的,不是嗎?」
我點點頭。一個星期四晚上。
「你會記得我?」我問她。
「當然。」
「你認為N教授會記得我?」我問。
「是的。」她說。
我笑,「我在你口中總是得到生命意義的答案。」
她笑,「別調皮。」
當然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紐約買了兩張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對象寄出去,其中一張是史諾比坐在屋頂上說:「我早知道我會想念你──」後面是史諾比以手覆額說:「但到這種地步就荒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個夢。等成績報告表寄來的時候,夢也該醒了。我一直覺得做夢比現實有真實感。做夢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說:「你看她那披頭散髮的樣子!你以為她上課也是那個哎?」
我上課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褲常洗常漿常熨,頭髮整整齊齊。打起網球來,球都發不出,但是頭帶與護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難道不珍惜這些日子?這些借回來的日子。我難道不珍惜現在的日子,我的黃昏已經近了。
從一個飛機場到另一個飛機場,行李、證件,在飛機上呆坐,看身邊的學生,看她們的銀鐲子,看她們髮式、衣裙。我是要比她們來遲了十年,可是不後悔。
什麼也沒拿到,可是就不後悔。就因為拿不到,才不後悔。拿不到的東西,都是好東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與想念的價值,不騙人,騙人的是孫子。
後來,後來我給夏綠蒂寄出一張甫士卡,還是倪瓚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館買的,上面有老大的紅印:干隆御覽之寶。她當然不會明白,英國人是英國人。她會明白一張花生漫畫。他們都很好,只可借東西有別。
後來玫瑰說他要來了。到時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運亨通,請他吃飯,心情不好,罵將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為中國娃娃,瞪著一雙眼,白痴兮兮的教人說:「叉燒飽,叉燒飽!」要做蘇茜黃還真容易,何苦跑得那麼遠去做,我認識的洋人中文統統比我好,像玫瑰,我說一句國語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來。我只記得阿波說過的一句話:「鬼佬!使也對炬好?」
我並不後悔,我跟N說:「要愛一個人,必需要先尊敬一個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個男人,才會真正的愛上他,起碼要有我這麼尊重你。」
他點點頭。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還是潔白無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時候光火,說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睜眼崇拜,都真還不容易。愛與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沒有一見鍾情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輩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灣文藝小說,男主角一見女主角,都失心瘋只會說三個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或者有青春有熱情有本錢者,理當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溝,所以改看古龍的武俠小說。古龍的武俠小說寫得之粗糙,之偷工減料,有目共睹,卻是出奇的好。他有個男主角叫阿飛。
現在躺在床上,看武俠小說,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的流過去,流過去,想到明年入學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這種感覺很快便會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慣了也就好了,凡事開頭難,做壞事做多了,不做也許一樣睡不著,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只可惜我看書太快,快得像阿飛的小刀,一小時一大本,磚頭股的「藏書」一夜看個精光,整天省錢去買書。
此刻我不曉得該怎麼辦。
這是另一個過渡時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動身去英國,惶惶不可終日,也是靠武俠小說過的日子。我簡直不能想像沒有武俠小說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大概是極之空虛的。可是看了武俠小說,還是空虛,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產科技」專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烏托邦是一間好大學,永遠不會畢業的,父母又在身邊,那麼有空上上課,寫寫稿子,看看武俠小說,與三兩友好吃一頓飯,插科打諢。可能嗎?現在每逢禮拜三總是呆呆的。要呆到幾時?我忘記得很慢,適應環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寫稿也很慢,學還是要學的。學什麼呢,插花釣魚?
吾弟自畢業禮後,對我說:「我現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響自然厲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難做的,動不動有摔下來的危險。
我記得那些日子,那麼冷的天氣,早摸黑模起來,咪咪媽媽的洗臉擦牙,穿好衣服衝下樓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時到學校,沿途跟陌生人說:「早呀,天氣太壞了。」到了學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腦兒脫下來往后座摔,然後抄筆記,抄呀抄。事實上並不覺得有這麼愉快。但是事情過去以後,往往像經過沙濾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濾掉了。這是好習慣。
在英國寫信回家說:歸心如箭。在家寫信去英國:我想你們,想你們的國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沒有說謊,極之皆大歡喜。離開英國之前那幾天,仿佛是患了絕症的人,只剩幾天命了,亂說話,亂做事,沒有人怪。其實不是這麼愉快的,不過不愉快的事並不值得想。
羅得斯跟我說:「……我不介意有你這麼一個女兒……奧爾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問:「女兒抑或情人?」還笑著的呢。
他們並不介意。
哈里斯帶我上四樓拿作業,在教員室說:「哈哈,終於有機會跟你單獨在一起了,衣莎貝!」
旁的老師聽見了,連忙說:「多享受,過一個好時光。」
我眨眨眼睛,「別告訴校長。」
當然不能全部這麼愉快。
我曾問N,「你可有想過要一個情人?」
N答:「結婚十三年來,常常想過,常常想,但從來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錯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沒有追看問一句;是不敢呢,還是沒足夠的錢跟時間?N喝了幾杯酒會豪慡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該結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該結婚,難題來了,女人嫁給誰呢?女人是應該被珍惜的。」他是一個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歲,少許灰白頭髮,咖啡色寬腳呢褲子,??皮大衣,一個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歡他,太明顯了。我很奇怪怎麼夏綠蒂與我沒有同感。
還有F樓的咖啡機器,放三個便土一統杯咖啡。那座機器,有時候要狠狠踏一腳,不然沒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還是要回來的,他媽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樣的,有開始就有完結,我沒有勇氣再去開始,再忍受完蛋時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過這個「得而失之,思念復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並不理想。因為心裡一直慘慘澹澹的。考到最後一科,H先生不讓我上廁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廁,在考場裡還吵了一頓,哄堂大笑,結果校長的女秘書巴巴拉來陪了我去。
荷頓搖頭,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們不行了,外國人就來欺侮我們。」
我說:「噯,我沒有說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來跟夏小姐握手。
我覺得每個人都醉了。
結果經過很多推推讓讓,還是回不了宿舍,被他們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買了伏特加來。
我說:「看,哈里!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後天一早就動身了,你要原諒我。」
嘉利過來,一頭的紅髮,「衣沙貝,我跟你跳個舞好不好?」
我見N老師站在那邊,連忙跳過去。
他也在那裡喝伏特加,我很高興地說:「納梵先生。」
他低下了頭聽我說話,他長得高,左耳又聾。
「你有多高?」我問。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誠的說,只有醉了才這麼真誠。
「謝謝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來,這地方熱。
然後哈里說:「納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麼可以在我當中把衣莎貝倫走?你這私生子!野種!」
N笑,他說:「我覺得我是在這麼做。」
那是「最後的晚餐」。
第二天我約了夏小姐去吃廣東茶。我們約好了在「媽媽關心」的童裝店下等。風很大。
該做的全做了,三年來最後的一天。
夏綠蒂來了,她永遠準時的。永遠是英國人。
「夏綠蒂。」我說。
「是?」
「這是我在英國最後一天了。」
「有後悔嗎?」
「沒有後悔。我很快樂。大概來說,我很快樂。」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說。
「不對的。」我說:「我很快樂。」
她微笑。她什麼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遠只是微笑。我還有半塊橡皮在她那兒,她還有半截「波羅」薄荷糖在我處。
「夏綠蒂,我永遠見不到你了。」
「胡說,我會來香港的。你也會來英國。」她說。
我嘆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樣才好,是不是,你會一直記得的,不是嗎?」
我點點頭。一個星期四晚上。
「你會記得我?」我問她。
「當然。」
「你認為N教授會記得我?」我問。
「是的。」她說。
我笑,「我在你口中總是得到生命意義的答案。」
她笑,「別調皮。」
當然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紐約買了兩張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對象寄出去,其中一張是史諾比坐在屋頂上說:「我早知道我會想念你──」後面是史諾比以手覆額說:「但到這種地步就荒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個夢。等成績報告表寄來的時候,夢也該醒了。我一直覺得做夢比現實有真實感。做夢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說:「你看她那披頭散髮的樣子!你以為她上課也是那個哎?」
我上課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褲常洗常漿常熨,頭髮整整齊齊。打起網球來,球都發不出,但是頭帶與護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難道不珍惜這些日子?這些借回來的日子。我難道不珍惜現在的日子,我的黃昏已經近了。
從一個飛機場到另一個飛機場,行李、證件,在飛機上呆坐,看身邊的學生,看她們的銀鐲子,看她們髮式、衣裙。我是要比她們來遲了十年,可是不後悔。
什麼也沒拿到,可是就不後悔。就因為拿不到,才不後悔。拿不到的東西,都是好東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與想念的價值,不騙人,騙人的是孫子。
後來,後來我給夏綠蒂寄出一張甫士卡,還是倪瓚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館買的,上面有老大的紅印:干隆御覽之寶。她當然不會明白,英國人是英國人。她會明白一張花生漫畫。他們都很好,只可借東西有別。
後來玫瑰說他要來了。到時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運亨通,請他吃飯,心情不好,罵將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為中國娃娃,瞪著一雙眼,白痴兮兮的教人說:「叉燒飽,叉燒飽!」要做蘇茜黃還真容易,何苦跑得那麼遠去做,我認識的洋人中文統統比我好,像玫瑰,我說一句國語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來。我只記得阿波說過的一句話:「鬼佬!使也對炬好?」
我並不後悔,我跟N說:「要愛一個人,必需要先尊敬一個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個男人,才會真正的愛上他,起碼要有我這麼尊重你。」
他點點頭。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還是潔白無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時候光火,說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睜眼崇拜,都真還不容易。愛與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沒有一見鍾情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輩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灣文藝小說,男主角一見女主角,都失心瘋只會說三個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或者有青春有熱情有本錢者,理當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溝,所以改看古龍的武俠小說。古龍的武俠小說寫得之粗糙,之偷工減料,有目共睹,卻是出奇的好。他有個男主角叫阿飛。
現在躺在床上,看武俠小說,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的流過去,流過去,想到明年入學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這種感覺很快便會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慣了也就好了,凡事開頭難,做壞事做多了,不做也許一樣睡不著,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只可惜我看書太快,快得像阿飛的小刀,一小時一大本,磚頭股的「藏書」一夜看個精光,整天省錢去買書。
此刻我不曉得該怎麼辦。
這是另一個過渡時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動身去英國,惶惶不可終日,也是靠武俠小說過的日子。我簡直不能想像沒有武俠小說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大概是極之空虛的。可是看了武俠小說,還是空虛,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產科技」專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烏托邦是一間好大學,永遠不會畢業的,父母又在身邊,那麼有空上上課,寫寫稿子,看看武俠小說,與三兩友好吃一頓飯,插科打諢。可能嗎?現在每逢禮拜三總是呆呆的。要呆到幾時?我忘記得很慢,適應環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寫稿也很慢,學還是要學的。學什麼呢,插花釣魚?
吾弟自畢業禮後,對我說:「我現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響自然厲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難做的,動不動有摔下來的危險。
我記得那些日子,那麼冷的天氣,早摸黑模起來,咪咪媽媽的洗臉擦牙,穿好衣服衝下樓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時到學校,沿途跟陌生人說:「早呀,天氣太壞了。」到了學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腦兒脫下來往后座摔,然後抄筆記,抄呀抄。事實上並不覺得有這麼愉快。但是事情過去以後,往往像經過沙濾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濾掉了。這是好習慣。
在英國寫信回家說:歸心如箭。在家寫信去英國:我想你們,想你們的國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沒有說謊,極之皆大歡喜。離開英國之前那幾天,仿佛是患了絕症的人,只剩幾天命了,亂說話,亂做事,沒有人怪。其實不是這麼愉快的,不過不愉快的事並不值得想。
羅得斯跟我說:「……我不介意有你這麼一個女兒……奧爾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問:「女兒抑或情人?」還笑著的呢。
他們並不介意。
哈里斯帶我上四樓拿作業,在教員室說:「哈哈,終於有機會跟你單獨在一起了,衣莎貝!」
旁的老師聽見了,連忙說:「多享受,過一個好時光。」
我眨眨眼睛,「別告訴校長。」
當然不能全部這麼愉快。
我曾問N,「你可有想過要一個情人?」
N答:「結婚十三年來,常常想過,常常想,但從來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錯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沒有追看問一句;是不敢呢,還是沒足夠的錢跟時間?N喝了幾杯酒會豪慡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該結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該結婚,難題來了,女人嫁給誰呢?女人是應該被珍惜的。」他是一個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歲,少許灰白頭髮,咖啡色寬腳呢褲子,??皮大衣,一個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歡他,太明顯了。我很奇怪怎麼夏綠蒂與我沒有同感。
還有F樓的咖啡機器,放三個便土一統杯咖啡。那座機器,有時候要狠狠踏一腳,不然沒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還是要回來的,他媽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樣的,有開始就有完結,我沒有勇氣再去開始,再忍受完蛋時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過這個「得而失之,思念復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並不理想。因為心裡一直慘慘澹澹的。考到最後一科,H先生不讓我上廁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廁,在考場裡還吵了一頓,哄堂大笑,結果校長的女秘書巴巴拉來陪了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