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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後她問我:「你幾歲?」
她很神氣,說話的姿態是飛揚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頭。
我笑,不肯叫。
她說:「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著呢。廿歲?她看上去不過十六七,即使是二十歲,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軟了聲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說:「從來沒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個,叫我一聲好不好?」
爸爸媽媽、蘭姨!那個莊先生,他們都笑了。
但是她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神情,叫我怎麼拒絕呢?我乖乖的叫了一聲「玫瑰阿姨」。我沒有臉紅,沒有後悔,為了她,我肯叫。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驚訝,我知道她心裡奇怪,我是一個很固執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強。她沒料到我會來這麼一下子。
但是玫瑰樂極了,我認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經有一點鬍鬚了。
玫瑰是第一個吸引我的異性。
我記得她的打扮。
當時的女孩子在她那種年紀,都愛穿旗袍,或是一條直上直落的裙子,尖頭鞋、大手袋。臉上很多粉,唇膏是淺淺的,很不調和。
但她沒有。
因為游泳了,她穿一條短褲,大腿是棕色的,細長但有線條,一件過頭的毛巾T恤,一雙舊的帆布鞋,就是這樣。但是她長得真好看。
我當下連衣服也不換了,賴在客廳里看她,不肯離開。他們大人說話,我沒有插嘴的餘地,但是光聽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菸,她喝拔蘭地,她的姿勢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過份,我覺得她與一般的女人不一樣,她太自然,她太可愛,她太突出。
從話里我聽出她有一個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舊,不贊成她學畫,但是她還是喜歡畫畫,一意孤行的走了出來,在外頭一個人住著,姓莊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蘭姨是她的監護人,現在她的生活由蘭姨照顧著。
我很嚮往她。
脫離家庭是需要勇氣的。學畫畫也是需要勇氣的。
只是她在我們家裡逗留了一會兒就走了。
爸爸媽媽送他們三個人出去。我有黯掃興,我希望她會留下來吃飯。又有點羨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見要她。我想快點長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歲就好了。
我剛想回房間,看見茶几上面放著一隻打火機。
她忘了帶走她的打火機。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變了主意。我把打火機拿在手中,那是一隻銀登希爾。當時尚不大流行登希爾打火機,年輕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間,把打火機深深的藏在抽屜里。我不能解釋這個舉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樣東西,因為我還沒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後。
之後我的日子是平常不過的。
我終於長大了。
中學一年年的升級,沒多久就畢業,再讀預*。
我開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當我快接近廿歲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見過她一面。
但是但丁見過庇亞曲絲幾次呢。
我常想:我終於長大了,我終於有二十多歲了。玫瑰呢?我現在可以與她說話了吧?六年前我只叫過她一聲「玫瑰阿姨」,六年後我有資格與她攀談了吧?她今年該廿六歲了。廿六歲的玫瑰最什麼樣子的?
我認識了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們都普通,她們沒有六年前玫瑰的風姿。我永遠忘不了玫瑰那個突然展顏的笑,她膀子皮膚上那一抹紅。
她那隻銀子的打火機,仍在我抽屜里,這時候,人人手裡都有一隻登希爾了。
我過著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內我長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為我的捲髮煩惱,因為有女孩子喜歡捲髮。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鬍髭。我的功課相當好。明年我會到英國去讀大學。我還沒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點也不愁。父母與我的關係很好,我尷尬年齡已過了。
當然媽媽會笑著跟朋友說:「家明這孩子呀,人人都說清秀。頭髮又留得這麼長,又愛穿長袖子襯衫,手腕上套只銀手鐲,遠看就像個女孩子。」
這麼多朋友,就是不見玫瑰再出現。
蘭姨只是來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沒有機會問:「喂!玫瑰呢?」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見她了。
但我還是見到了她。
那個下午,在一間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見到了她。
樂隊正在起勁的演奏,我停好了車子,走進酒店,就看見她坐在媽媽對面,左手邊是蘭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認出來了。
我的心驚喜地狂跳著。
剛才母親叫我去接她,我還勉強呢,沒想到一來卻見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過去,向著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臉。
啊!仍然是那樣的濃眉,每個女人都拔眉毛,她還是留著濃眉。我注視她的臉,六年了,她一絲沒有變,一點沒有老,不過臉上的稚氣與圓味沒有了,下已略為尖了一點。她沒有變,她垂著眼,睫毛重得很的樣子,她仍然在抽菸,有點心不在焉。
她沒有抬頭。
沒有看見我。
她穿著一件絲襯衫,胸前三粒鈕子沒有扣,頸上懸一隻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襯衫外是一件-皮外套,配-皮長褲。她真是美。難以形容、突出的美。
認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個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沒有笑,是不是不快樂?為什麼她會不快樂?是誰令她不快樂?
她的頭髮剪得這樣短,比我還短,低著頭,我看見她後頸是雪白的。她多久沒曬太陽了?
我興奮的看著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該說什麼話呢?
媽媽看見我了,「家明,過來,幹嗎傻傻的站著?」
我走過去,我忍不住低下了頭,看著玫瑰,我俯下身子柔聲問她:「你還記得我嗎?」
她抬起眼來,怔住了,她眼睛有點茫然的神色,她當然忘記在什麼地方見過我了,誰會記得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臉色有點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著眉尖。
我說:「我是第一個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來了,嘴角的笑意緩緩的漾開,濺到眼睛裡去,不是十分開朗的笑,到底也是難得的。
「家明長大了很多。」媽媽在旁邊補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嘆一口氣,「孩子長大得真快。」她說。
我在她身邊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種小女孩式的誇張動作已經消失了。她默默的捧著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纖長的,指甲很長,沒有指甲油,一種透明的紅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煙,手有點微微一抖,她神經有點緊張──為什麼?
蘭姨與母親絮絮的數看家常。
我逗玫瑰說話。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熱鬧的,人來人往,煙霧迷漫,音樂混著人聲,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個她。
她問我,「你幾歲了?」還是平常的問題,心不在焉的。
「廿歲。」我說:「中學畢業了。」
「有什麼計劃?」她淡淡的問。
「我在考大學,最理想是到劍橋去。」我說。
「是的,」她點點頭,「劍橋很美,尤其是那條河,蒲公英種子夾在柳樹中飛揚,到處是青苔,陽光根本沒有氣力透過那麼深的綠,很美。」她像自言自語,但是又笑了。
她吸著煙,她的打火機換了,是一隻金邊鑲紫紅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機很考究,她沒有一處不精緻,但是隨身卻又散著一種不羈。
我問:「你去過劍橋?」
「很多次。」她聲音是低的。
「你會再去?」我問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們說話的聲音很小,但是我聽得見她,她聽得見我。
我說:「你記得嗎?那一天,你游泳回來,頭髮還是濕的,坐在我家客廳,那是我第一次見你。」
「是嗎?」她儘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沒有游泳了。」
「六年。」
「你還是一個孩子呢!」她驚奇的說:「記性太好了。」
我笑著點點頭。
她說:「我那個時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動腦筋。」她解嘲地笑笑,「連我都不記得最什麼樣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蘭姨阻止了她,她聳聳肩。她有心事,她不開心。她人在這裡,心根本不在這裡。
媽媽沒一會就說要走了。我沒有法子,只好站起來。
然後她問我:「你幾歲?」
她很神氣,說話的姿態是飛揚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頭。
我笑,不肯叫。
她說:「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著呢。廿歲?她看上去不過十六七,即使是二十歲,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軟了聲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說:「從來沒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個,叫我一聲好不好?」
爸爸媽媽、蘭姨!那個莊先生,他們都笑了。
但是她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神情,叫我怎麼拒絕呢?我乖乖的叫了一聲「玫瑰阿姨」。我沒有臉紅,沒有後悔,為了她,我肯叫。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驚訝,我知道她心裡奇怪,我是一個很固執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強。她沒料到我會來這麼一下子。
但是玫瑰樂極了,我認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經有一點鬍鬚了。
玫瑰是第一個吸引我的異性。
我記得她的打扮。
當時的女孩子在她那種年紀,都愛穿旗袍,或是一條直上直落的裙子,尖頭鞋、大手袋。臉上很多粉,唇膏是淺淺的,很不調和。
但她沒有。
因為游泳了,她穿一條短褲,大腿是棕色的,細長但有線條,一件過頭的毛巾T恤,一雙舊的帆布鞋,就是這樣。但是她長得真好看。
我當下連衣服也不換了,賴在客廳里看她,不肯離開。他們大人說話,我沒有插嘴的餘地,但是光聽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菸,她喝拔蘭地,她的姿勢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過份,我覺得她與一般的女人不一樣,她太自然,她太可愛,她太突出。
從話里我聽出她有一個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舊,不贊成她學畫,但是她還是喜歡畫畫,一意孤行的走了出來,在外頭一個人住著,姓莊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蘭姨是她的監護人,現在她的生活由蘭姨照顧著。
我很嚮往她。
脫離家庭是需要勇氣的。學畫畫也是需要勇氣的。
只是她在我們家裡逗留了一會兒就走了。
爸爸媽媽送他們三個人出去。我有黯掃興,我希望她會留下來吃飯。又有點羨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見要她。我想快點長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歲就好了。
我剛想回房間,看見茶几上面放著一隻打火機。
她忘了帶走她的打火機。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變了主意。我把打火機拿在手中,那是一隻銀登希爾。當時尚不大流行登希爾打火機,年輕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間,把打火機深深的藏在抽屜里。我不能解釋這個舉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樣東西,因為我還沒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後。
之後我的日子是平常不過的。
我終於長大了。
中學一年年的升級,沒多久就畢業,再讀預*。
我開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當我快接近廿歲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見過她一面。
但是但丁見過庇亞曲絲幾次呢。
我常想:我終於長大了,我終於有二十多歲了。玫瑰呢?我現在可以與她說話了吧?六年前我只叫過她一聲「玫瑰阿姨」,六年後我有資格與她攀談了吧?她今年該廿六歲了。廿六歲的玫瑰最什麼樣子的?
我認識了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們都普通,她們沒有六年前玫瑰的風姿。我永遠忘不了玫瑰那個突然展顏的笑,她膀子皮膚上那一抹紅。
她那隻銀子的打火機,仍在我抽屜里,這時候,人人手裡都有一隻登希爾了。
我過著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內我長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為我的捲髮煩惱,因為有女孩子喜歡捲髮。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鬍髭。我的功課相當好。明年我會到英國去讀大學。我還沒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點也不愁。父母與我的關係很好,我尷尬年齡已過了。
當然媽媽會笑著跟朋友說:「家明這孩子呀,人人都說清秀。頭髮又留得這麼長,又愛穿長袖子襯衫,手腕上套只銀手鐲,遠看就像個女孩子。」
這麼多朋友,就是不見玫瑰再出現。
蘭姨只是來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沒有機會問:「喂!玫瑰呢?」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見她了。
但我還是見到了她。
那個下午,在一間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見到了她。
樂隊正在起勁的演奏,我停好了車子,走進酒店,就看見她坐在媽媽對面,左手邊是蘭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認出來了。
我的心驚喜地狂跳著。
剛才母親叫我去接她,我還勉強呢,沒想到一來卻見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過去,向著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臉。
啊!仍然是那樣的濃眉,每個女人都拔眉毛,她還是留著濃眉。我注視她的臉,六年了,她一絲沒有變,一點沒有老,不過臉上的稚氣與圓味沒有了,下已略為尖了一點。她沒有變,她垂著眼,睫毛重得很的樣子,她仍然在抽菸,有點心不在焉。
她沒有抬頭。
沒有看見我。
她穿著一件絲襯衫,胸前三粒鈕子沒有扣,頸上懸一隻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襯衫外是一件-皮外套,配-皮長褲。她真是美。難以形容、突出的美。
認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個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沒有笑,是不是不快樂?為什麼她會不快樂?是誰令她不快樂?
她的頭髮剪得這樣短,比我還短,低著頭,我看見她後頸是雪白的。她多久沒曬太陽了?
我興奮的看著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該說什麼話呢?
媽媽看見我了,「家明,過來,幹嗎傻傻的站著?」
我走過去,我忍不住低下了頭,看著玫瑰,我俯下身子柔聲問她:「你還記得我嗎?」
她抬起眼來,怔住了,她眼睛有點茫然的神色,她當然忘記在什麼地方見過我了,誰會記得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臉色有點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著眉尖。
我說:「我是第一個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來了,嘴角的笑意緩緩的漾開,濺到眼睛裡去,不是十分開朗的笑,到底也是難得的。
「家明長大了很多。」媽媽在旁邊補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嘆一口氣,「孩子長大得真快。」她說。
我在她身邊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種小女孩式的誇張動作已經消失了。她默默的捧著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纖長的,指甲很長,沒有指甲油,一種透明的紅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煙,手有點微微一抖,她神經有點緊張──為什麼?
蘭姨與母親絮絮的數看家常。
我逗玫瑰說話。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熱鬧的,人來人往,煙霧迷漫,音樂混著人聲,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個她。
她問我,「你幾歲了?」還是平常的問題,心不在焉的。
「廿歲。」我說:「中學畢業了。」
「有什麼計劃?」她淡淡的問。
「我在考大學,最理想是到劍橋去。」我說。
「是的,」她點點頭,「劍橋很美,尤其是那條河,蒲公英種子夾在柳樹中飛揚,到處是青苔,陽光根本沒有氣力透過那麼深的綠,很美。」她像自言自語,但是又笑了。
她吸著煙,她的打火機換了,是一隻金邊鑲紫紅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機很考究,她沒有一處不精緻,但是隨身卻又散著一種不羈。
我問:「你去過劍橋?」
「很多次。」她聲音是低的。
「你會再去?」我問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們說話的聲音很小,但是我聽得見她,她聽得見我。
我說:「你記得嗎?那一天,你游泳回來,頭髮還是濕的,坐在我家客廳,那是我第一次見你。」
「是嗎?」她儘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沒有游泳了。」
「六年。」
「你還是一個孩子呢!」她驚奇的說:「記性太好了。」
我笑著點點頭。
她說:「我那個時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動腦筋。」她解嘲地笑笑,「連我都不記得最什麼樣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蘭姨阻止了她,她聳聳肩。她有心事,她不開心。她人在這裡,心根本不在這裡。
媽媽沒一會就說要走了。我沒有法子,只好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