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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到目的地,見到施小姐,又高興起來,因為終於可以走出工作間輕鬆一下了。

  那對夫婦姓黎,先生叫黎志堅,太太叫朱秀英,約四十年紀,打扮整齊入時,是專業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託,把他們介紹給我。

  坐了一會兒,寒暄過後,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編輯借了過去鄰座。

  黎太太趁著這機會開口了,「我們有一事相求。」

  我一聽,以為是想我在書上籤個名字之類,立刻答:「沒問題。」

  黎太太笑了,「你請把我的事聽清楚。」

  「請講。」

  「我有一個女兒,今年十六歲,非常喜歡看小說,特別是你的著作。」

  我的確有一班小讀者,故不覺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兒。」

  我點點頭。

  「她醉心寫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為什麼不交給施小姐呢?奇怪。

  這時,黎先生打開公事包,取出一疊原稿,「這是她寫的其中一篇小說。」

  黎太太收斂了笑容,「實不相瞞,她為著看小說與寫小說,已經荒廢了學業。」

  我越聽越奇,這與我有何相干?

  「祖兒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書讀好,誰說作家不用讀書。」

  黎太太乾笑,「可是,我們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聽,老脾氣發作了,十分諷刺地說:「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並不生氣,「那當然那當然。」

  黎先生接著說:「我們是建築師世家,祖父傳下來的建築公司,幹了三代,我倆又只得祖兒一個孩子,我們希望她繼承父業。」

  我攤攤手,「我不明白,在這件事裡,我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

  「這是祖兒寫的小說,她很敬仰你,請你過目。」

  我拒絕,「我從來不做評判,自己還沒寫好,如何去批評人?」

  「請你看一遍。」

  我有點尷尬,若非礙於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懇請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麼樣?」

  「請你告訴她,她毫無寫作天分,還是專心讀書,升建築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絕,「我不可以那樣做,寫作又不是壞事,你若愛她,當必尊重她的意願,何必剝奪她的樂趣。」

  「可是寫流行小說——」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開口侮辱我的職業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鄰桌回來,問道:「什麼事,什麼事?」

  我發牢騷,「莫名其妙!」

  立刻離開了現場。

  回到家,把手中的報紙雜誌一扔,發覺有一疊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習作誤打誤撞地帶回來了。

  我順手一翻,約四五十張紙,兩萬多字,真虧這小女孩,填滿這些格子還真不容易。

  這時,電話鈴響了。

  是施小姐。

  「你怎麼搞的,脾氣越來越怪。」

  「那對黎姓夫婦才怪。」

  「他們有什麼要求?」

  「我說了一遍。」

  「父母愛子女之心,無微不至嘛,聽說當初你家裡也不贊成你從事寫作。」

  我不語。

  這是真的。寫作過程瑣碎,文化界人事複雜,又不是賺錢的行業,熬多久才出頭毫無準則,許多有才華的寫作人收入不足餬口。

  當年家母極力反對我寫作,一直譏笑我的志向,她又從來不看我的小說。

  我嘆口氣。

  「當然是做建築師好啦,收入穩定,地位高貴,況且,家裡又有則師樓。」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會稿海浮沉,我忽然氣餒了。

  施小姐說:「幫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氣。」

  我怎麼敢得罪編輯,一直唯唯喏喏。

  掛了線,拾起那疊原稿,看了起來。

  四十頁很快讀完,我放下那篇小說。

  我早說過我這個人不適合做評判,我主觀強,偏見重,這篇小說對我來說,只可給零分。

  黎祖兒犯了抄襲的毛病,東抄一段,西抄一節,混合成一個愛情故事。

  初入行,寫得壞不要緊,我至恨抄襲。

  抄抄抄,抄慣了,變成家常便飯,有誰指他抄襲,他還要罵人,理曲氣壯那樣地抄,抄完今人抄古人,越抄越威風……

  於是我用紅筆在小說背後批了八個字:「毫無新意,毫無誠意」。

  我撥電話請施小姐派人來把原稿取回。

  去做建築師吧,抄貝聿銘,抄懷特,抄愛歷遜,都不會有人揭發。

  那天火氣不知為什麼那樣大。

  不過,我這個人,動輒光火,已成事實。

  也許就是這把火,燃燒我心,使我有那麼多的話要說,一直寫了那麼多年。

  接著一段日子,我忘記了這件事,繼續伏案寫寫寫。

  我寫得很小心,因為這是我的營生,我尊重我的行業,漸漸有點節蓄了,對稿費不那麼計較,可是仍然在寫。

  當眾發生許多事,誰紅了,誰沉下去,誰通過人事關係得了什麼獎,誰走愛國路線,誰宣傳得法,誰告老還鄉,我還是寫。

  一年間只抽得出幾個星期空間度假。

  五年前辦移民,到了溫哥華,有點感慨萬千,一邊苦中作樂,到處逛,看風景。

  經過著名的海灘路,看到GG牌上用中文寫著「黎志堅建築師地盤」,覺得這名字好熟,又想不起是什麼人,只得說,「華人在溫哥華很有點地位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們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館吃飯,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頭,那人微笑說:「還記得我嗎,我是黎志堅。」

  我忙道:「人生何處不相逢。」

  原來是他,他是那個怕女兒會成為作家的人,其實他的恐懼是多餘的,世上聞名的作家並不比有名的建築師多。

  「能請你過來喝杯咖啡嗎?」

  他鄉無論遇到誰都算是故知了,我說不介意。

  在他桌子坐下,我問:「令千金怎麼樣了?」

  他笑笑,「我們還沒謝你在她小說上打的評語。」

  我問:「她有沒有順利升上建築系?」

  「她已輟學。」

  「什麼?」

  「她說她對學業沒有興趣,中學畢業後決定找事做。」

  「你允許她那麼放肆?」

  「不許也沒法子,我們無法控制她。」

  我忐忑不安,「她仍有寫作嗎?」

  「有時寫,有時停,」黎志堅十分無奈,「看情形她並不知道她要的是什麼。」

  我深覺可惜。

  「孩子不聽話,一點辦法也沒有,我比較看得開,她母親則不,好幾次逼得她幾乎離家出走。」

  我忽然問:「這孩子在哪裡?」

  「她?香港溫哥華兩邊跑,此刻在舊金山度假。」

  我笑了,「其實這種優秀的環境最適合培育作家,不知她的小說寫得怎麼樣了。」

  黎志堅答:「上次看了你的評語,她哭了好幾次。」

  我不以為然,「不可能每次都叫人讚不絕口,拙作至今仍叫人誹議,我從來沒哭過。」

  黎志堅笑。

  「沒屋住沒飯吃才哭未遲,動輒淌眼抹淚,哪裡算是好漢。」

  黎志堅困惑,「聽說你不住勸女讀者做好漢,這是正確的嗎?」

  我立刻責問:「不然做什麼,做含羞糙?」

  他的嘴當然不比我厲害,即時噤聲。

  「令媛幾時到溫哥華,請她撥電話給我。」我留下電話號碼。

  人之患,好為人師,給人意見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討好的事,可是我決定見這個女孩子一次。

  我還記得她叫黎祖兒。

  剛把房子布置好,黎祖兒的電話來了。

  我同她說:「會開車嗎,要不要人接?帶一篇近作上來,三點半等你。」

  她很準時,駕一輛小小紅色跑車,還帶著糕點,外型比我想像中秀麗,看上去,活脫似個藝術家。

  她穿一套自動打皺舊絲絨衣褲,有浪漫氣質。

  見了我,語氣似熟人,我所有讀者都當我是老友,真幸福。

  祖兒問:「園子裡是你的孩子嗎?」

  「是。」

  「將來,也從事寫作嗎?」

  「不,」我很坦白,「最好做建築師,在工務局找份工作,有得升就升,沒得升拉倒,做人不過是一宿二餐,那麼辛苦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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