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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蔽。誰是丹薇?

  我輕輕的說:「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並且坐在我身邊,「丹薇。」

  我看著他,他有點醉了,但不是那種討厭的,半昏迷的醉,他有點憨態,一直微笑,用手輕輕的摸我頭髮,「丹薇。」他永遠這麼叫我。

  我太驚奇了,我的樣子長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個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長得漂亮,不然有什麼資格叫這個名字。牡丹的丹,薔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輪的號角大聲的響著。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沒想到在這要看見你,我一見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認出來了。你怎麼一個人?寂寞嗎?」

  我看著他稚氣的臉,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歲,穿一套深色西裝,領帶是淺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臉色很羞澀,態度極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沒有離開我的頭髮。

  「丹薇。」他說:「我一直喜歡你的直發,你從來不肯熨頭髮的吧。」他說。

  我溫和的說:「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來了。」他微笑,然後很唏噓的說:「你喜歡黑衣服,我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你也是穿這麼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銀邊的,是不是?」

  我並沒有見過他,一輩子都沒有見過他。

  「丹薇,後來我就沒有再跳舞了,沒有你這樣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這麼的愛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聽著,在這樣的霧夜裡,一個人坐在渡輪里,我都幾乎不想否認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麼不好?隔了那麼些日子,還有人記得,還有人從背後就把她認出來了。

  我才不會有那種運氣,誰還會把我自身後認出來?恐怕面對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臉長得實在太普通,任何人與我分手之後,十分鐘後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點羨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說:「你笑了。」

  他叫什麼名字呢?我心裏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著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個小孩子,這麼的懇求,這麼的渴望。

  我問他:「這麼晚了,哪裡喝咖啡?」

  「總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應。」他說。

  「好的,我答應。」我說。

  那個時候家明十二點鐘常常打電話來,叫我出來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應該忘的,不忘是錯。

  甲板慢慢的放下來,他扶我起來,我們肩並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們到了岸。

  他說:「來,凱悅去。」

  那個時候,家明與我很少去凱悅.我不喜歡那地方,因為太雜亂了,我也不喜歡半島,半島太沒安全感,事實上我喜歡過什麼呢?什麼也沒喜歡過。

  與一個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聽他說話。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著我,他的一雙眼睛溫柔得像鹿,家明的眼睛不是這樣的,家明只是周到,與他在一起舒服,家明並沒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後,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這麼多年沒見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詞。」這個男孩子說。

  我抬起頭,「你還看詞?」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麼看不看詞?」

  「你看到什麼詞?」我好奇的問。

  「『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明年花更好,知與誰共?』」

  我哈哈笑起來,說得好,太好了,沒想到還碰到個會詞的男生,看的還是歐陽永叔。今年花勝去年紅,很好,的確是,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花紅花白,個個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為什麼笑?」

  「因為我不能夠再哭了。」

  「為什麼不能再哭?」

  「因為我老了。」我說:「年紀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遠微笑。」

  「丹薇,我是這樣愛你。」他低著頭說:「但是你總不給我任何機會,因為我說話太結結巴巴了,因為我沒有像他們那樣穿流里流氣的衣服,因為我不懂得說笑話討好你,丹薇,真沒想到今天會碰到你。」

  我微笑著點頭。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後,能夠把一個陌生的男人當作家明,對他訴說很多很多的話,我不知道,或者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傾吐一下,不要管對象是誰。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說不定,被愛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麗的,丹薇既然這樣的被愛,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愛著的時候,其實也還是一張蒼白的臉、素色的衣服,但是因為他愛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鮮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驕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愛。

  這個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隻扁扁的瓶子,金屬鑲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開蓋子,喝一口。

  他笑起來像個孩子,事實上他是一個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點,就是因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壞的壞人也不會有一張這麼清秀的臉。

  他輕聲問:「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們這裡過了十二點不賣酒,瓶子裡是上好的XO。」

  我搖搖頭。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後,還是很清醒,但是說話就迷迷糊糊的,象對身邊的人莫名其妙的說:「那部蓮花可以取出來了,燈應該換好了,哈巴行幹事真慢。」老以為身邊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後來人家把這些話那學回給我聽,我真是慘無容身之地。怎麼會這樣呢?我不是很鎮靜嗎?我不是很冷淡嗎?我不是談笑如常嗎?為什麼當這種緊要關頭,心裡埋了多少的話,一句句的吐出來。有什麼用呢?連惆悵也沒有時間,第二天還是要上班的,還是要準時到的,還是要應付千頭萬緒的工作。

  這是精神崩潰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別健康活潑的。

  我今兒個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會想起我來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麼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竊喜:瞧,這女人沒了我就潦倒,終於沒活下去。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沒事讓他一回想就樂半天,能夠令人快樂總是好事。

  這男孩子把酒壺擱桌上,還真不簡單,登希爾的牌子。我拿起來喝一口。長醉是良策。結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並不是丹薇,他也並不是家明,沒有關係,真真假假,沒有關係。

  「丹薇,我喜歡你的耳環。」他說。

  「謝謝你。」我說。

  「你常戴鑽石耳環,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會中丟了一隻,被我撿到了,我沒交出來,實在不是不想交出來,而是想留著作為一個紀念,你知道了一定會很生氣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廳要這麼溫暖,使人自然的鬆弛。他說得對,酒是好酒,一點不刺鼻子喉嚨,我又再喝一口,不至於會醉得那麼快,不至於。

  「那個時候,我真想娶你,我畢生的希望,就是娶你為妻,然後我們兩個人到巴黎去兩個禮拜,只帶一條牛仔褲、一件T恤,我們選一個夏天我們去看畫,我們散步,我們流汗,我們渾身發臭的回來。丹薇,多麼的美……但是日子過去,你嫁了別人,你們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點也不懂得享受巴黎與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後,他是一個呆子,好笑,美麗聰明的女子永遠嫁給這種呆子,你為什麼嫁他,丹薇?你快樂嗎?你寂寞的嗎?丹薇——」

  我突然之間覺得疲倦,不是咖啡廳的暖氣就是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這又怎麼了?」

  「那麼咱們跳舞去吧。」他說。

  「這麼晚,上什麼地方跳舞去?你別嚇唬我,」我說:「我們再在這裡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們各人還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說:「這完全是丹薇的口氣,明天還有明天的事要干……」

  「來。」我站起來,打開皮包結帳。「我們走吧。」

  「怎麼好叫你付帳?丹薇,你這脾氣老不改。」

  我這脾氣老不改。為男人買禮物,為男人打毛線,結果人家一點也不欣賞,碰也並不碰,誰說這天下沒有天字第一號的傻蛋。

  我就是。

  「來,」我說:「沒關係,咱們走吧。」

  我與他離開咖啡店,我堅持要送他。就象我當年雨夜送一個拖大包小包的孕婦一般,他們都是無助的,痛苦的,雖然我們都還是在微笑,但是這年頭,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閉門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現。

  我吩咐計程車往前走。

  他說:「丹薇,我仍住在落陽道。」

  「幾號?」我問。

  「落陽道只有兩個號碼,丹薇,你瞧你這記性。」他很難過。

  「對不起,」我只好說:「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諒了我,把頭靠在坐墊上,閉著眼隋,清秀的額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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