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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藥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氣全消。

  好傢夥,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兒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帘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氣,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闆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曬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後恭,「小王,」很客氣很客氣,「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麼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複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準備回答。

  「那女孩。」

  「是,確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於沒答。

  「她幾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兒,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聽?」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聽,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劃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機。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驚嘆。」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麼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體力不比從前了,」我閒閒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倒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劃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裡擦相機。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氣,你仍是城裡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價錢也十分驚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價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氣死。

  「來,去喝一杯。」

  心裏面癢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里筆下安琪兒般的女郎,是他什麼人。

  坐在熊與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並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麼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麼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兒經理人,電視台監製,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機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麼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遊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閒閒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幾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傢伙來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後機會,「假使我的妹妹長得這麼美,我就不會吝嗇,我一定把她介紹給全世界。」

  馬利詫異的說:「她不是我們的妹妹,毛毛算起來,還是小王的學生呢。」

  「學生,學什麼?」

  小王緩我一眼,「夠了夠了,馬利,戲開場了。」

  他夾著她忽忽離去。

  學生。

  小王教的當然不會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問愛瑪,「那時小王不是在大學裡教過什麼一.」

  「校外課程的攝影科。」她提醒我。

  「對了對了對了。」

  可愛的愛瑪,記性真正好。

  看樣子小王定是在那個時候結識了毛毛。

  但慢著,「哪裡有十六歲的大學生。」

  「不一定要大學生才可以參加課程。」

  又一言提醒夢中人。

  資料已經不少,只是,沒有她的地址。

  過兩天,我打電話找馬利,大家都那麼熟了,無所謂。

  我開門見山,「馬利,我不見了毛毛的電話號碼,你再告訴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鬥智,「我不認識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對不起,小王叫我扮啞巴。」

  「馬利,你幾時變得如此賢良淑德。」

  「我一向三從四德,復古了,你不知道?」

  「說,毛毛住什麼地方。」

  「忘記這件事,沒有這個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沒興趣做模特兒。」

  「你問過她,嗄,你問過她?」

  「我不認識她,怎麼問。」

  我摔下電話。

  好,小王,你勝利,你狠。

  不過,你別小覷我,我自有一套。咱們慢慢耙,一年不行便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時間,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麼久。

  氣溫直升,一到中午,連天文台都用酷熱這種字眼。

  是我先看見小王。

  我與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麗晶出來,一眼看到小王的車子停在門口。

  很自然的走過去,手搭在他的車子窗框,「嗨。」我說。

  頭一探進去,人呆住,嘴張開,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邊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來包在頭巾下的頭髮長而捲曲,皮膚象牙色,嘴唇顏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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