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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那樣叫人落淚的愛情,也會逝去,而且我並無善待她。」

  是的,我悵惘的想,是的。結婚  露露三十歲生日那天,我小心翼翼的去珠寶店取了禮物,叫女秘書訂了-子與香檳,與她約好晚上見。

  三十歲了,我感喟,我認識她的時候她才二十三,大學剛出來,風頭勁得一時無雙,多少名男為她折腰,但是命運安排,她跟定了我。

  我們這種「朋友」關係一直維持了七年!

  在這七年中,我們不是沒想過結婚。開頭是我想結婚,她不肯,後來是她想結婚,我又把這件事擱下來,總之微妙得很,總是無法把時間湊合,而我們也始終沒有成為夫婦。

  我們甚至沒有同居。

  在一切男女關係中,同居是最弱的一環。

  如果一男一女已經要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那麼最好結婚,不要結婚,最好別太放縱。

  同居有百弊而無一利,兩個成年人為什麼不分開住?為了省房租?未免太寒嗆了。

  幸虧露與我在這件事上有同感,故此基本關係良好,可以維持到今日。

  在這七年間,我們亦鬧翻過,她找到新的男伴,我亦有女友,但不知怎的,緣分總不斷,不消一,兩個月,我們又在一起。

  曾經一次,我帶新的女伴去一個舞會,露與她的男伴也在,不知怎的,我就身不由己的過去請她跳舞,接者我們撇下舞伴,逃之夭夭,事後言歸於好。

  自從那次之後,我知道穆志強的生命中少不了這個女人。

  我們仍然分開住,維持朋友關係,這不是故意掩人耳目,或是故作清高,而是尊重對方生活上細節的自由。

  在這個階段露曾經提過結婚。

  我記得我說:「尚彼沙特一輩子也沒和西蒙狄波芙娃結婚。」

  露就沉默了。今天她三十歲生日,我於情於理都要替她慶祝。

  我把整晚的節目安排得象電影中的花月良晨。

  女人到了有資格慶祝三十歲生日的時候,心中總有點不平:老了,老了。

  她需要特別的呵乎。

  一切進行得很好,魚子醬,香檳,柔和的音樂,燭光,我取出那條鑽石與紅寶石項鍊,掛在她脖子上,樂隊奏起「生日快樂」,嘩,一切美妙之極。

  忽然之間,露問:「志強,你愛我嗎?」

  我一怔,看著她美麗的臉,我說:「不,我不愛你,我們現在只是拍電影。」

  「正經一點。」

  「自然我愛你,廢話!」

  她仿佛有點感動,沉吟半晌。

  「露,別胡思亂想,天下最幸福的人,莫如你了,有錢有貌有才,又有男朋友。」

  她舉起酒與我乾杯。

  三,兩杯香檳之後,露露說:「志強,既然我們相愛,讓我們結婚吧!」

  我很意外。「露,我以為我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解決什麼問題?」她睜大一雙妙目,明顯地酒意上升。

  我儘量溫和的說:「露,我們何必結婚?」

  「你無意同我結婚?」

  「不是這個意思,露,我們不需要一紙婚書。」

  「為什麼不需要?」

  「我們還不是跟結了婚一樣?」

  「既然一樣,為什麼不乾脆同我結婚?」

  我乾笑數聲,說不出話來。

  「我累了,」她揚揚手。「我想結婚,有一個家庭,養幾個粉紅色的嬰兒。」

  我笑問:「你累?戴鑽石戴累了?出風頭出累了?」

  「你聽我把話說完好不好?」她把酒杯重重一放。

  「今天我們不能吵架。」我急急說。

  她嘆口氣,忍住不發作。

  所以三十歲有三十歲的好處,三十歲的露仍然明艷動人,卻懂事許多,又有涵養功夫。

  是夜她穿著黑色露胸晚禮服,脖子上的項鍊價值抵我一年薪水,看上去直如凌波仙子般。我不愛她?笑話!

  我們跳舞至清晨兩點。

  開車回去的時候我笑問她:「你那裡,還是我那裡?」

  「志強,送我回家,我累了,想早點睡。」

  我很意外,但女人有亂發脾氣的權力,我默默無言,把她送回家。

  到門口她哭起來。

  「你怎麼了?」我溫言相慰。「喝酒多了?」

  她說:「我要回來,你就送我回來,你就那麼聽我話?」

  咦,我真的彷徨起來,不知如何是好,太難伺候了,我於是問:「老夫老妻,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想怎麼樣你不知道?」

  「我不是你肚裡蛔蟲。」

  「這些年來,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別無理取鬧,露——」

  「我們明天見。」她推開車門,蹬蹬蹬跑上樓。

  我沒有追上去,老夫老妻了,還解釋什麼?不知為什麼,她忽然鬧起小性來。

  女人總歸是女人。

  會到家,我睡了。

  第二天一早,露就打電話來。

  她說:「謝謝你,項鍊非常漂亮。」

  「是仿維多利亞朝代的式樣。」

  「是,我知道。」

  「你喜歡就好。」

  「志強,說你對我不好,實是昧良心之言。」

  「你知道就好。」

  「但你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我沒有說不肯。」我撓頭皮。

  「你肯?」

  「露,結婚太複雜——」

  「什麼複雜?你怕煩?這樣好了,你出錢,我出力,以我的經理人才,我保證把這個婚禮辦得舒服熨貼。」

  我不語。

  「房子大家都有,賣了買新的,我們好搬家,兩張來回機票到加拿大結婚,不必輪候,酒店都給你訂妥,如何?」

  「這……房子的裝修費用等等。」

  「我來出,禮尚往來,穆志強,我不是沒良心的人。」

  「露露。」

  「什麼?」

  我實在說不出口。

  「你不想娶我,是不是?」她嘆口氣。

  「我不娶你,娶誰?」我是良心話。

  「現在不娶,更待何時?」

  「你別逼我。」我賠笑。

  「我逼你?」果然,她冷笑起來。

  來了。

  一發不可收拾,來了。

  「志強,我已經三十歲了,我還能等到幾時?我如果要逼你,早十年都應當逼你,

  我有沒有那樣做?你想清楚,我不能陪你耗,你不肯,拉倒,我不信我找不到男人。」

  我勸到:「氣頭上別亂說話,你看你,這種話都說出來,連你自己都不信。」

  她飲泣。「我不是開玩笑。」她掛斷電話。

  為什麼不肯結婚?連我自己都不大清楚。

  是為了怕束縛?一點點。

  為了不愛露露?又不是。

  心理上認為婚姻沒有意義?又不對。我老艷羨人家夫妻恩愛。

  那是為什麼?

  六年前我向露求婚,她說:「想一想。」我當時的自尊心頗覺傷害,隨後覺得她說的也有道理,所以也不能算是為報復,而不肯結婚。

  那麼是否因為擔心露露不會成為一個好妻子?

  也不必,做賢妻並不需要天分,露露的才能絕對不止單方面。

  那是為什麼?不喜歡孩子?不!我愛孩子,朋友家的丑孩子我都愛,莫說是自家的。

  到底是為什麼?

  是怕那種責任吧。

  有責任就丟不開,想去歐洲住一年也不行,想再讀書亦不行……犧牲,我怕犧牲,我愛自家多過愛露。文明社會的人,對於愛的看法就是如此。

  我抓抓頭,我都三十四了,其實也應該好好地靜下來,組織組織家庭,浪子生涯原是夢。

  向露妥協?

  不應覺得如此痛苦,愛情原應是甜蜜的,我不應如背十字架。

  我再去約露的時候,她就給我面色看,一團冰似的態度。

  女人,過一陣就沒事了。我想,老套,她以前起碼以同樣的姿態對付過我七次。

  我將她擱下,暫且努力工作。

  一星期後,我聽到謠言。

  小林同我說:「穆志強,當心煮熟的鴨子飛掉。」

  「什麼意思?「

  「你的露露,一連三晚,在曼哈頓與同一個男人跳舞。」

  「誰看見?」

  「我。」

  「你一連跳三夜,不怕腳軟?」我故做輕鬆狀。「那人是她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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