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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去問小明,由怎麼樣的人送上來。」

  「肯定是男人,這是什麼花?挺有趣。」

  「去,去問小明。」

  她出去一會兒,回來。

  「小明說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遞上來,不過那位男士是花店的夥計。」茱迪含笑說。

  這丫頭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沒有看清楚。」

  早幾年收到神秘花束,不過是由它擺在書桌上,直至憔悴丟掉,無聲無息,誰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貶值,到三十多歲的時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來。

  我再問:「真的沒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沒有。」茱迪不經意。

  我捧著一杯熱可可,一邊暖手,一邊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麼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說上班好比坐牢,說得很對,每天八小時,而且還要穿戴整齊去坐。有成就時可以坐得很興奮,工作不滿意,當然坐得委曲。

  我並不喜歡這份工作,也許是鼓起勇氣,找新職的時候,會不會?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個新髮型,訂數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興!忽然茱迪進來對我說:「電話。」她向我擠擠眼。

  我立刻明白,取過聽筒:「餵。」

  「好嗎?」是他。

  我聲音從來沒有這麼愉快過,因為他對我已經不重要,「好得很,假期開心嗎,有什麼新計劃?」

  他卻意外,「你呢,有沒有去什麼地方?」

  「累都累壞,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這是我。他問:「下班有事?」

  「有,」我慡快的拒絕他的施捨,「我要去購物裝扮自己。」

  「那麼,再見。」

  「再見。」我很樂意地掛上電話。

  下班我尋找節目,逛遍名店,收穫甚豐,我忽然改變人生觀,別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為什麼?是為那盆鈴蘭?

  說句笑,說不定哪位理想男士會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叫我去赴約,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夢醒得很快,正當我穿著新衣,換了新髮型跑進寫字樓,有一位後生模樣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說:「他說送錯了東西。」

  「什麼東西?」我問。

  那位來者問:「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賈小姐?」

  「不是,」我說:「我們這裡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錯。果然是送錯,這位小姐有沒有見過一盆鈴蘭?」

  「有,」我說:「在這裡。」

  「對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呆呆地,送錯了?原來一切都是場誤會。

  「是這一盆嗎?」茱迪問。

  「是的小姐,」他說:「還有兩封信,能否還給我?」他很焦急。

  「我們買下它可以嗎,你另送一盆到那邊去。」茱迪說。

  「小姐,只有這一盆。」他很為難。

  「你取走吧。」我說,一併連信也還給他。

  茶迪臉上露出很惋惜的樣子,旁觀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麼喜歡這一盆鈴蘭,它給我帶來多少希望及鼓勵。

  花店職員千恩萬謝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與我都不再說什麼。

  我聳聳肩,信我拆閱過,花我欣賞過,原來只是弄錯了,是送給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運,有些人不。

  但我不會因此萎靡。我不會辜負新裝新髮型。我同茱迪說:「中午我們一起出去吃飯。」

  誰知道,或許有新發現。漣漪  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麼悲慘。只要懂得控制,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面始終擺著,走倒哪裡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麼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只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麼。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只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麼風華絕代,系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致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麼也不敢說。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說:「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那麼像誰才好?

  尊尼揚言,「她會大紅。」

  不會的,要大紅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騙得了一兩個人,不代表全體觀眾會得入殼,花錢的爺們目光如炬,怎麼會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張唱片馬上會面世。」尊尼說。

  「什麼,誰投資?」

  「我。」

  大手筆。尊尼不會成功。這一筆錢是丟到水裡了。

  紅鞋兒依依呀呀的調調兒斷然不會成為金曲。

  我們不幸言中。

  半年後,尊尼蝕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並沒有紅,大家一講起這件事便嘻哈絕倒。

  最慘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氣,離開他。

  「怎麼,怪你不落力?」我們問。

  尊尼不否認,也不承認。

  這次他傷得很厲害,本來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盡,打算退休。

  紅鞋兒害了他。

  她自己卻在最短時間內嫁了人,從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麼都會少,漂亮的女孩子卻陸漸成長,怎麼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選世界小姐,我們不會寂寞。

  尊尼有時喝多幾杯,會報怨我們當時不給他捧喝。

  這種事,怎麼動得了,那時他對她入迷,親友咳嗽一聲,已經足夠入罪。

  尊尼消沉的問:「但她是美麗的,是不是?」

  誰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勢,不然如何出來走動呢。她自然有過人之處,令尊尼這種見過世面的男人入迷。

  沒多久,尊尼颳了最後一筆登台費,到加拿大去定居,消聲匿跡。對他來說,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舉。他不唱,大把人唱,後浪洶湧地搶上,公眾一下子就忘記他。也許要到很久之後,人們在懷舊的浪漫情緒下,才會想到尊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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