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我瞪著他。
「你那份工作,我看也不用保留了。」他笑說。
「什麼?你開除我?你敢?」我瞪起眼。
「你真兇,你哥哥一點也沒有說錯,老天,叫人怎麼吃得消,你還是做家庭主婦算了,也是一份工作,頗理想的終身職業,不是嗎?」
我怔了一怔,他是什麼意思:他是向我——?
我看著他笑了起來,我……懷念—— 選自亦舒短篇小說選《金環蝕》
兩年前今日,她離開我。
一定要走嗎,我問。
一定。她說。
那日秋陽高慡,投下溫暖淡淡的影子,實在不似一個離別的日子。
於是她與父母移民到溫哥華。
我跟著她的飛機去,請了假,陪足她一個月。
初到貴境,情況十分亂,他們一家開頭住親戚處,不到三日,兩家起爭執,來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說來也好笑,我幫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學在彼邦做地產,很快找。─搬家最費神,何況是由一個城市搬到一萬公里外的另一個城市。
同別家吵完,自家又分開兩幫人,吵起來,這次是她母親同她嫂子有意見。
她很是煩惱。她本來對移民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現在觀點有些改變。
我並沒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說,安頓下來就會好的。
我沒有看到她安頓下來就走了。
在飛機場話別,變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點迷茫,一時間分不清誰離開了誰。
溫哥華氣溫不算低,但也滿園黃金色楓葉,人們已披上大衣,特別有離別情緒。
在這種地方談戀愛真是無瑕可擊,帶兩罐啤酒,到公園的圖騰柱坐下,便可享受一個下午。
可惜她沒有留住我!當然,我也沒有留住她。
這其實是愛得不夠,但當其時,雙方都沒有承認。
蔡瀾說的,戀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愛得不夠,不必找別的籍口。
但我仍然愛上溫哥華,認為那是最美麗的城市。不是因為曾在彼處逗留過一個月,而是因為某一個人。
我回來,她留下。
匆匆兩年。
升了級,加了薪水,在無數單身酒吧留戀過,才後悔與她惜別。
許多人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現在才曉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個關係卻不容易,月色下音樂中,找美麗的異性共舞不算難事,不過生病時午夜夢回哪裡去找噓寒問暖的人。
這兩年中,病過一次,喝醉了淋雨,沒脫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氣管炎,發高燒,那種滋味真不要去說它了。
沒病死,但差些餓死。
外頭買回來的東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會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時她在身邊,常在星期日下午為我弄吃的,日間是水餃之類,晚上往往做海鮮,好手勢,害得我不想出去同豬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為什麼,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銀相架裝起,放在案頭。
久而久之,它成為擺設,永遠不想拿走。
從前,我是不喝酒的。
連抽一枝香菸都引得她大發嬌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現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傷心。
我們開頭還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覺得沒意思,十張紙也比不上頰上一個輕吻,白浪費時間。
但照片仍在案頭,銀架子變了色,有空抹亮,不知為了什麼,為了誰。
幾百個日子,她應當早已渡過難關,建立新的社交關係。以她的魅力,不是難事。
她並不是絕色女,皮膚是好的,白皙,稍微難為情,便會泛起血色,粉紅粉紅,可愛得很。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纖細,穿什麼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妝,略為妝扮,分外明艷。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溫哥華也還不是太多,她愁什麼出路呢,那邊生活又比較悠閒,大把時間培養感情。
我們這一頭情況差得遠,每一刻空閒都用來賺錢,最近我連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圖則做,早七點半起床,做到晚上七點,熱水洗把瞼,吃簡單的晚餐,看完新聞,已經瞌睡。
也不光為錢,時間總要過去,與其漫無目的滿城遊蕩,不如用來賺錢。
不過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月小做三十日,完全沒有休息。
這時連吸菸也上了癮。
像我這樣的怪人,還挑剔別人呢。
每當誰要介紹女孩給我,並無興奮之色。
彷佛次貨對次貨似的,他們總要把失意人同失意人拉在一起,像「安琪最近也丟了伴,不如介紹給他」或是「瑪麗人很好,不過是寡婦」等等。
非要咱們淚眼對淚眼不可。
心領了。
兩年後,同樣的秋日早晨,亞熱帶的城市也沾了涼意,起床後做了濃茶,扭開無線電,坐在露台上抽菸,預備稍後開始工作。
電話鈴響了。
周末習慣不接聽任何電話,這是私人時間,不容騷擾,要約會的話,下周請早。
不知恁地,今次居然去取過話筒。
有位小姐叫我說話。
我說:「我就是。」
那邊笑,報上名字。
我呆住了,她!但到底行走江湖日子已久,功夫頗為老到,略為一怔,立刻恢復原狀。
「你在哪兒?」
「酒店。」
「回來渡假?」
「找房子。」
「不走了?」大吃一驚。
「看看情形如何。」
「不怎麼好。」
「不是說已克服經濟衰退?」
我但笑不語。
「出來吃杯茶如何?」她問。
我看著案頭的一大堆功夫,一出去就交不了貨,非得熬夜趕上不可,我最不能熬夜,人像殭屍,不能做事。
於是說:「我這邊有親友在,一時走不開,」又覺太冷淡,「你把號碼留給我如何?」
她也沒分辯,說了號碼,掛電話。
我把熄掉的煙再燃起。不必害怕,仍是老朋友嘛,回來通個消息也是對的,不必怕她以為余情未了。
說罷又納罕起來,才兩年,怎麼匆匆忙忙竟回來了?
生活不愉快?說明是回來定居,不是旅遊購物。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又巴不得叫她出來,問個一清二楚。
這時思潮起伏,說怎麼都無法專心工作。
是不該在周末聽電話,不應破例,一聽聽出事來。
索性放下一切,推開圖則,換上衣服,撥電話到她酒店去。
電話不住的響,她出去了。
又輪到我留下字。
躺在沙發上假寐,一邊考慮要以什麼樣的態度對她。
先把銀相架收起來,免她誤會。
小心的把照片自架子抽出,夾入一般照片簿。
相架空了,順手收入抽屜。
為什麼獨怕她看到?有不少女客來過這裡,都見過這幀照片,但給事主看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人會認為我長情浪漫,但她會氣焰頓生,認為我失去她會一生懷念。
何必呢,我過得很好。
一直等到傍晚,電話才再度響起來。
我搶過去聽。
「親友都走了?」她笑。
「是,」我說:「你可有空?」
「約了人晚上八點晚飯。」
「剛夠時間同我吃杯茶。」
「在大堂的咖啡室等,」她補一句,「對,提醒你,我胖多了。」
我溫和的說:「再胖也能把你認出來。」
掛線後把面孔埋在手中,這一切一切還不是流露了真清,諸多掩飾有什麼用。
駕車到達約好的地方,一眼就看見她。
並沒有變樣子!仍然非常嬌俏,一直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外型,而是內涵。無論在多沮喪的時候,她都能引我發笑。
除了一次,兩年前那次,當她說要離開我。
我與她緊緊握手。
她說:「今夜約好小張阿玉以及老蔣他們。都帶太太來呢。」
沒有叫我,可見都明白我的事,知道我尚未忘情。
不過今夜她見到我這班損友,他們一定來不及七嘴八舌訴別後之事,尷尬極了。
「為什麼回來?」我立刻間。
「悶死了。」極乾脆。
「你可以讀書。」
「讀書比什麼都悶,唏,別提了。」
她居然也點著一枝煙,我瞪大眼。
「我還喝酒呢,悶極時間無法排解只得喝將起來,難怪那邊有那麼多酗酒主婦。」她笑。
「你那份工作,我看也不用保留了。」他笑說。
「什麼?你開除我?你敢?」我瞪起眼。
「你真兇,你哥哥一點也沒有說錯,老天,叫人怎麼吃得消,你還是做家庭主婦算了,也是一份工作,頗理想的終身職業,不是嗎?」
我怔了一怔,他是什麼意思:他是向我——?
我看著他笑了起來,我……懷念—— 選自亦舒短篇小說選《金環蝕》
兩年前今日,她離開我。
一定要走嗎,我問。
一定。她說。
那日秋陽高慡,投下溫暖淡淡的影子,實在不似一個離別的日子。
於是她與父母移民到溫哥華。
我跟著她的飛機去,請了假,陪足她一個月。
初到貴境,情況十分亂,他們一家開頭住親戚處,不到三日,兩家起爭執,來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說來也好笑,我幫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學在彼邦做地產,很快找。─搬家最費神,何況是由一個城市搬到一萬公里外的另一個城市。
同別家吵完,自家又分開兩幫人,吵起來,這次是她母親同她嫂子有意見。
她很是煩惱。她本來對移民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現在觀點有些改變。
我並沒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說,安頓下來就會好的。
我沒有看到她安頓下來就走了。
在飛機場話別,變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點迷茫,一時間分不清誰離開了誰。
溫哥華氣溫不算低,但也滿園黃金色楓葉,人們已披上大衣,特別有離別情緒。
在這種地方談戀愛真是無瑕可擊,帶兩罐啤酒,到公園的圖騰柱坐下,便可享受一個下午。
可惜她沒有留住我!當然,我也沒有留住她。
這其實是愛得不夠,但當其時,雙方都沒有承認。
蔡瀾說的,戀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愛得不夠,不必找別的籍口。
但我仍然愛上溫哥華,認為那是最美麗的城市。不是因為曾在彼處逗留過一個月,而是因為某一個人。
我回來,她留下。
匆匆兩年。
升了級,加了薪水,在無數單身酒吧留戀過,才後悔與她惜別。
許多人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現在才曉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個關係卻不容易,月色下音樂中,找美麗的異性共舞不算難事,不過生病時午夜夢回哪裡去找噓寒問暖的人。
這兩年中,病過一次,喝醉了淋雨,沒脫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氣管炎,發高燒,那種滋味真不要去說它了。
沒病死,但差些餓死。
外頭買回來的東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會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時她在身邊,常在星期日下午為我弄吃的,日間是水餃之類,晚上往往做海鮮,好手勢,害得我不想出去同豬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為什麼,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銀相架裝起,放在案頭。
久而久之,它成為擺設,永遠不想拿走。
從前,我是不喝酒的。
連抽一枝香菸都引得她大發嬌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現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傷心。
我們開頭還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覺得沒意思,十張紙也比不上頰上一個輕吻,白浪費時間。
但照片仍在案頭,銀架子變了色,有空抹亮,不知為了什麼,為了誰。
幾百個日子,她應當早已渡過難關,建立新的社交關係。以她的魅力,不是難事。
她並不是絕色女,皮膚是好的,白皙,稍微難為情,便會泛起血色,粉紅粉紅,可愛得很。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纖細,穿什麼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妝,略為妝扮,分外明艷。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溫哥華也還不是太多,她愁什麼出路呢,那邊生活又比較悠閒,大把時間培養感情。
我們這一頭情況差得遠,每一刻空閒都用來賺錢,最近我連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圖則做,早七點半起床,做到晚上七點,熱水洗把瞼,吃簡單的晚餐,看完新聞,已經瞌睡。
也不光為錢,時間總要過去,與其漫無目的滿城遊蕩,不如用來賺錢。
不過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月小做三十日,完全沒有休息。
這時連吸菸也上了癮。
像我這樣的怪人,還挑剔別人呢。
每當誰要介紹女孩給我,並無興奮之色。
彷佛次貨對次貨似的,他們總要把失意人同失意人拉在一起,像「安琪最近也丟了伴,不如介紹給他」或是「瑪麗人很好,不過是寡婦」等等。
非要咱們淚眼對淚眼不可。
心領了。
兩年後,同樣的秋日早晨,亞熱帶的城市也沾了涼意,起床後做了濃茶,扭開無線電,坐在露台上抽菸,預備稍後開始工作。
電話鈴響了。
周末習慣不接聽任何電話,這是私人時間,不容騷擾,要約會的話,下周請早。
不知恁地,今次居然去取過話筒。
有位小姐叫我說話。
我說:「我就是。」
那邊笑,報上名字。
我呆住了,她!但到底行走江湖日子已久,功夫頗為老到,略為一怔,立刻恢復原狀。
「你在哪兒?」
「酒店。」
「回來渡假?」
「找房子。」
「不走了?」大吃一驚。
「看看情形如何。」
「不怎麼好。」
「不是說已克服經濟衰退?」
我但笑不語。
「出來吃杯茶如何?」她問。
我看著案頭的一大堆功夫,一出去就交不了貨,非得熬夜趕上不可,我最不能熬夜,人像殭屍,不能做事。
於是說:「我這邊有親友在,一時走不開,」又覺太冷淡,「你把號碼留給我如何?」
她也沒分辯,說了號碼,掛電話。
我把熄掉的煙再燃起。不必害怕,仍是老朋友嘛,回來通個消息也是對的,不必怕她以為余情未了。
說罷又納罕起來,才兩年,怎麼匆匆忙忙竟回來了?
生活不愉快?說明是回來定居,不是旅遊購物。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又巴不得叫她出來,問個一清二楚。
這時思潮起伏,說怎麼都無法專心工作。
是不該在周末聽電話,不應破例,一聽聽出事來。
索性放下一切,推開圖則,換上衣服,撥電話到她酒店去。
電話不住的響,她出去了。
又輪到我留下字。
躺在沙發上假寐,一邊考慮要以什麼樣的態度對她。
先把銀相架收起來,免她誤會。
小心的把照片自架子抽出,夾入一般照片簿。
相架空了,順手收入抽屜。
為什麼獨怕她看到?有不少女客來過這裡,都見過這幀照片,但給事主看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人會認為我長情浪漫,但她會氣焰頓生,認為我失去她會一生懷念。
何必呢,我過得很好。
一直等到傍晚,電話才再度響起來。
我搶過去聽。
「親友都走了?」她笑。
「是,」我說:「你可有空?」
「約了人晚上八點晚飯。」
「剛夠時間同我吃杯茶。」
「在大堂的咖啡室等,」她補一句,「對,提醒你,我胖多了。」
我溫和的說:「再胖也能把你認出來。」
掛線後把面孔埋在手中,這一切一切還不是流露了真清,諸多掩飾有什麼用。
駕車到達約好的地方,一眼就看見她。
並沒有變樣子!仍然非常嬌俏,一直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外型,而是內涵。無論在多沮喪的時候,她都能引我發笑。
除了一次,兩年前那次,當她說要離開我。
我與她緊緊握手。
她說:「今夜約好小張阿玉以及老蔣他們。都帶太太來呢。」
沒有叫我,可見都明白我的事,知道我尚未忘情。
不過今夜她見到我這班損友,他們一定來不及七嘴八舌訴別後之事,尷尬極了。
「為什麼回來?」我立刻間。
「悶死了。」極乾脆。
「你可以讀書。」
「讀書比什麼都悶,唏,別提了。」
她居然也點著一枝煙,我瞪大眼。
「我還喝酒呢,悶極時間無法排解只得喝將起來,難怪那邊有那麼多酗酒主婦。」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