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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她說,"但是年輕的女人不愁沒有朋友。"

  "任何肯出錢請客吃飯的人都不愁沒有朋友。"我笑。

  "你做人非常通達,這是我喜歡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說,"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歡看你的作品。"

  "謝謝。"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

  "謝謝。"

  "感覺上我彷佛已經認識你良久了。"她說,"所以說話間不覺對你露出親匿之情,請原諒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釋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個讀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餘年,對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種程度的了解,一旦見面,當然比對普通的初相識要親近得多。

  我太狷介。

  "如果我會寫小說就好了。"她說。

  "並不是太難的事,一疊紙一枝筆,加上胡思亂想,習慣成自然之後,難以停下來。"

  "有沒有靈感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時候,自然寫得比較快一點。"

  "沒有靈感?"

  "不大可靠。"我微笑著搖頭,"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說,"如果別人問起來,我不會這麼說,但見你問,坦白說一句,干藝術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我說,"缺一不可。沒天份寫三千年還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麽地方寫小說?"她又問。

  "桌子上。"我說。

  她笑了,知道把我問得倦了。

  我告辭地說,"有空再來。"

  我猶豫一刻,沒有告訴她,過一日我要離開巴黎。

  她認識我,我不認識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與她混得太熟。

  我下樓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裡,我在房裡看電視,電話打上來,說有人在樓下等我。

  我連行李都收拾好了,準備明天離開旅館租車駛往義大利境。

  是誰呢?電話接機生說是一位小姐。

  我馬上有些分數,穿上外套下樓。

  果然是她。

  "怎麼來了?"

  "剛剛經過,想也許你會在,便順道來看你。"

  "不,在劇院看莫里哀。"

  "可好?"

  "慘過做禮拜。悶死人。"

  我笑。"我們出去散散步。"

  來到亞歷山大三世橋下,她道,"我有種感覺,巴黎是不會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滿天。"

  我不響。

  她為什麽來看我?有什麽企圖?

  "你明天走?"

  "是。"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詢過了。

  "可不可以留下來?"她很大膽的問。

  "留下來?"

  "正是。"

  為誰,為什麼?為她?我沒敢接口。

  "為我留下來,可以嗎?"

  "我們才是泛泛之交。"我很訝異她的大膽。

  "你不給機會,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進一步的發展?"她說,"況且你也承認,這世上已沒有一見鍾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她又說。

  我不響。

  "我身邊有的是開銷。"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這句話具侮辱性質。"

  她也笑,"如果你是個拘泥的人,我不會說,自然也不會喜歡你。"

  我點點頭。對一個寫作的男人來說,她是個太理想的情人:美麗、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麼都不勞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緣份。"她微笑。

  "為什麼選中我?"

  "也是緣份,"她輕輕送來舒適的高帽子,"聞名已久,如雷貫耳,有機會遇見,當然不想放棄機會。"

  我把雙手插在口袋中,慢慢與她踱步。

  "一切聽其自然吧!"我終於說。

  "聽其自然?"她失聲笑,"那是不是拒絕我?"

  我說,"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這三天的機會,也許一切都不一樣。"

  我與她握手為定。

  "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你已經退了房間了。"

  "可以續訂。"我覺得她開始有點咄咄逼人。

  "是嗎?聽說滿了。"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麽樣?志在必得?

  我忙說,"我只是一個窮書生。"

  "錢我有。"

  "我不是一個使女人鈔票的窮書生。"

  "你使你自己的錢即可,我不會逼你用女人的錢。"她笑。

  "搬到你家去,還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嗎?"

  她有些靦碘,只是三秒鐘,又恢復自若。

  "朋友家住數日,也屬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氣。"我答應下來。

  "太好了。"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會答應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見之明,什麼都計算在內。

  一個聰明的女孩子,無疑。

  也許太聰明了,她到底對我有什麼企圖?真想把我留下來做情人?

  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這麽寂寞嗎?

  我並沒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進她的家門。

  外國人為了省錢,常在朋友親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這樣的習慣。

  與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並不表示有什麽蹊蹺之處,相信我與她都不致於慾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來,她經過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靜下來,想找一個伴。

  條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職業,但不是忙得不可開交的那種,有藝術修養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來想找個畫家,後來發覺畫家太髒太過任性,又決定科學家會好一點,後來知道他們很悶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認為她找對了人。

  她此舉是很風雅的。

  不是為愛情也不是為歸宿,只是為有個伴侶。

  我呢,剛巧感情在游離狀態,並不是傷心欲絕,但多少有一絲失望,如果與她相處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淺。

  一切合情合理,單身的男人與單身的女人,在這個美麗繁忙的大都會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過我是一個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說過。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遊手好閒,光為了陪她而留下來。

  三天是可以的。

  三個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們之間瀟灑的感情發酸。日子久了,男女總為錢財擔憂紛爭,不會有什麽好的結果。

  我幾乎已經決定了結局,一如我寫小說的習慣,開始一個長篇之前,總是先打好糙稿,安排結局。

  這是我的一貫作風,可以說是職業病。

  她很取悅我,我們整個上午坐在圖畫室內上天入地的閒聊,一天彷佛一世紀那麽長久,咖啡跟著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麼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也許留得住你,我會看不起你。"

  "這是必然的,"我點點頭,"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我說。

  "這話出於一個不是沒有名氣的小說家。特別動聽。"她問。"你會不會寫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點過於平凡。"

  她頹然,"當事人認為轟烈的事,旁人眼中看來最普通不過。"笑了。

  "那是因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說,"像你與我這件事,我們認為浪漫——"

  我接上去,"別人必會認為猥瑣。"

  "是,"她說,"一個寡婦去勾搭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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