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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喃喃地說:「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說一句與說十句沒分別。

  「讓我們進來呀。」姊姊瞪著眼。

  「我今天不見客。」我要關門。

  「你會後悔的!」姊姊威嚇我。

  我「碰」地關上門。

  後悔個屁。

  我怒氣衝天地抹地板、洗腳,把油漆掃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電話與裝修師傅聯絡好,把牆壁全部交給他們辦理,然後鬆口氣,開罐冰啤酒坐在沙發上,稍微覺得好過一點。

  然後我還真後悔了。

  該死的姊姊。選這種倒霉的辰光來介紹男朋友。我又開一罐啤酒。我連那個年輕男人的面長面短也還沒看清楚。又失去一個機會。

  恐怕我一輩子都得獨個兒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門鍾忽然「叮噹」一響。

  我放下啤酒杯。是誰?什麼人?真是收報費的?

  我懶洋洋地去開門。

  「誰?」我問。

  「小姓宋。」那個年輕人笑得有點俏皮。

  「宋什麼先生?」我靠在門邊。他是陌生人我也決定好好的聊一陣,以解悶氣。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來的,剛才您在氣頭上,咱們不幸吃閉門羹,所以憩一會兒,我現在又來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歲,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廂記倒是看得很熟的,樣子也開朗,耐力無懈可擊。為什麼不?他很不錯。

  「你——有興趣進來坐嗎?」我不是不帶點難為情的,「歡迎。」

  「我們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著你的脾氣該過啦,著我上來再敲門。」他很大方的進門來。

  我打量著他。他很一高,很細長,相貌端正,笑起來具童心狀,而且大方。一條「加巴甸」長褲,一雙極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質頂高,這種為真正的舒適而穿著名牌貨色的人是「知道分別的人」。

  我馬上喜歡了他,給他一杯啤酒。

  他說:「很多時候,我還是比較愛喝薑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說:「嗚呼,現在極難買到沙士。」

  「你在英國學會喝沙士?」他問。

  「不,」我老實答:「我在英國學會說粗話。至於沙士,其實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畫中的史諾比,他就專門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嗎?我以為你會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貴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頑童,但我如何向這個陌生人解釋我不是每天這麼倒霉的呢?不見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隱形眼鏡。

  我不屑解釋。

  但我覺得懊惱——本來是個好機會。他會不會相信有時候我還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問,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馬場,她說她有個妹妹也不跑馬,說不定我們倆談得攏,陪我到這裡來,她的犧牲算很大,她放棄三場賽馬的時間。」

  「我知道。」今天一日沒一處對勁的地方。

  「這杯飲料真不錯。」他揚揚杯子。

  我喜歡他,真的。

  「謝謝你!」他站起來,「我告辭了,下次再見。」

  我很懷疑下次是否能夠「再見」。

  「認識你很高興。」他補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齒。

  他走以後,我心跳半日,說不出的感覺,一個人坐在客廳中,直到天黑。然後姊姊又上來。

  她用一隻式樣古怪的金子打火機點著香菸,深深吸一口,噴出來。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我說:「真正的「用家」還是選都彭的。」

  她按熄香菸。「還喜歡他嗎?」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認識讀書人,他是不是讀書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書卷氣,加州理工學院的助教。」

  我吹一聲口哨。「研究什麼?」

  「很奇怪的一項題目。」姊姊說:「他是科學家。」

  我興奮。「告訴我!是什麼?」

  「水星接近地球與太陽核子的擴張狀態。」

  「啊!」我驚嘆。

  「盲目崇拜。依我說,還不如那帶街的,到皮糙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著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這麼想,是不是?當然是有分別的,怎麼會沒分別呢?」

  姊姊嘆口氣。「人就是這點不實際。錢還不一樣的臭?開銀行賺的與開涼果店賺的,偏偏不一樣!」

  「他會不會約會我?」我問。

  「哪有煤人包生兒子的?」姊姊揚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這個樣子。」我嘆口氣。

  姊姊燃起一根香菸,正容說:「說不定他覺得你與眾不同。這種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寵壞,你跟他來個下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搖搖頭。男人永遠不會喜歡女人這個模樣。

  姊姊去後,我對著鏡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結果我去修整齊頭髮,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牆紙黏好的時候,小宋的電話也來了。我很高興。他約在一間法國餐廳。我決定補償過去的錯誤,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討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滿是橫十字紋緞子的旗袍,鑄金邊,完全是張愛玲那時式樣,寬身,闊下擺,長到腿肚,敢說是別致漂亮的。

  他早到幾分鐘,我進去的時候他吃驚,但不是驚艷那種詫喜,而是意外、錯愕,並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內。我的心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難侍候,我踏高蹺似踩著四寸半細跟鞋來,他還讓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國賓客,紛紛投以讚賞的眼光——他們終於見到唐裝打扮的中國女人了。

  我瞪眼:「我這次又是什麼不對?」

  「發生什麼事?幹嗎你打扮成一個蘇絲黃?」他問。

  「他媽的!」我罵。

  「為什麼?」他質問。

  「因為上次我像個老粗,今次想你改觀。」我說。

  「沒關係,」他說:「我不介意老組,我喜歡老粗。」

  他攤開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樣子。

  「我是老粗?」我指著自己的鼻子,「誰告訴你的?」

  「你告訴我的。」他站起來,「你自己說的。」

  四周圍的人開始側目。我倆的聲線實在很高。

  「我這麼說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說我就不可以,」我氣憤,「這頓飯我不吃了,免得為一杯茶出賣靈魂。」我抓起手袋,轉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後嚷。

  我推開餐廳門,才到街上,被涼風一吹,就開始再次後悔。

  他大概沒有追上來。也不會追上來。我又失敗了。真不幸。

  如果這些男人們這麼難討好,我乾脆也不必去討好他們,真的,我開始不耐煩。

  我喜歡他,不錯,不過我不須勉強他喜歡我,事情太痛苦。我並不慣侍候男人。

  回家剝掉旗袍,簡直要服食鎮靜劑。我把電話筒摔在一邊,費事聽解釋——我十分肯定他不會來電話解釋,不是以防萬一,其實心中最怕他不來解釋,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難,心中忐忑,豈止十八個吊桶。

  乾脆做老姑婆也好,看電視終老。我氣憤的想。

  可喜我還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時間。自從「旗袍之辱」之後,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寫字間賣力。很有效,沒時間來痛苦。

  職業女性也有好處,一天才廿四個小時,工作去掉十個,睡眠七個,所餘無幾,一天一下子就過去無綜。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朦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時刻……淺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凍的牛奶在上午,冷凍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還是我。我欣賞的男人如果不欣賞我,於事何補呢。

  擠在公路車上我靜默地打量著身邊的人。女孩子們手中都是冒牌貨,利源東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奧、假「卡甸」,連她們的臉都像假的——一個個都是粗製濫造,大量出產的面具,隨意刷上去的劣質胭脂與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輩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銀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發中抗議。抗議受壓逼的女性。下班後還要把飯菜帶回家煮,瘋掉了,真瘋了,然後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著一起吃苦,算是報了仇。我就是錯到底,也不作類似妥協。

  妹姊又來看我。門鈴照理按得震天價響。

  她說:「八成是瘋了,獨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廳里發呆!精神崩潰的前夕。」她冷笑。

  「我總不能穿著它與一個十八歲的毛頭小子擠公路車吧?」我反問。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場面做得太大。」姊姊說。

  我問:「你知道嗎?外邊的撈女都有她們的邏輯:先把皮裘珠寶穿在身上,那麼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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