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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是嗎?為什麽?」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我們也沒再提。畢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對我很好,我說什麼她都視為金科玉律——「俊國說的……」是她每句話的開場白。
這個暑假使我增加體重十五磅。回到倫敦,我與姬亞打璧球減肥。
姬亞問:「你有與她睡覺嗎?」
我怔住,球彈在我胸前,差點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亞淡淡地說。
「當然不!」我說:「她不是那樣的人。」
姬亞說:「上床與人格有什麽關係?喜歡吃巧克力與工作能力也沒有關係,兩者之間沒有比較性,你那麼緊張干什麽?」
「可是……」我驚駭!「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餵?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豐年?」
我閉上「尊嘴」。
「被愛的女人都是幸運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歡你,姬亞;」我說:「如果我沒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從倫敦追到利物浦。」
姬亞看牢我半晌,搖搖頭,「人家說念理科的人老實,我才第一次體會到。」
我傻笑。
「你愛她嗎?」姬亞問。
「我認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時候,玫玲已在中環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說不盡的話。她與我共渡她的二十一歲生辰。
我覺得致玲有點拘謹與生硬——但我們已經多年不見,開頭總有點不自然。我記得我提到她的髮型:「為什麽熨得這樣?」
她答:「我總不能梳一個馬尾巴到三十歲呀。」但姬亞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見得很壞,大概是「需要」不頻之故。然而直至那個時候,我還是慶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敘事無話則短,有話則長。四年畢業,拿著學土回香港,我開始面對現實。
在倫敦與姬亞話別,她拍我的肩膀,「有空來倫敦,別忘記招呼我一聲。」
「姬亞,我會很想念你。」我說的是實話。
「好的,我們通信。」她說。
沒有婆婆媽媽,沒有眼淚鼻涕。這是姬亞。
她在我臉上響亮的吻一下,開車替我把行李送到機填。
可是的,姬亞以第一榮譽在聖瑪麗完成學業。
可是這一次回香港,再見到攻玲,感覺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詫異,一半失望。她實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個活潑、秀麗、可人的女孩子。
她變成另外一個人。
在機場看到政玲……我形容給你聽:頭髮爆炸型,身上穿人造絲襯衫,人造絲裙子,絲襪,淺色露趾鞋,臉上擦得紅是紅,白是白像土製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著她。這……攻玲?三年寫字樓生活,把她磨折成這樣?周末還穿著這種「制服」,我太難過了。牛仔褲呢?芝土布襯衫呢?陽光呢?空氣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來。
當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飯,雙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聲,只是笑,算是默許。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碩士,或是索性讀完博士,做點事業,然後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習慣英國的生活,選一個科目來讀。
玫玲很詫異:「為什麼還要念下去?有學士還不夠?在銀行做事,有這麼好的學歷,已可以做副經理了。」
我同樣詫異,「但是我並不想在銀行做副經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與青梅竹馬的玫玲已經無法交通。
「但是做銀行多麼沉悶!」我說:「我喜歡教書,在找到好的數席之前,必需要充買自己,念一個學土不過略略懂得一點皮毛,算不得什麼!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時間?」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說。
「那時我已經廿五歲了!」玫玲驚嘆。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歲是多麼老大的年紀……」她埋怨。
廿五?老大?這年頭女人還靠年齡來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氣質的一部份,老實說,玫玲現在就已經給我暮氣沉沉的感覺。
姬亞!我心中忽然閃過姬亞的影子。姬亞與我說話,從來不用費這麼大的勁,她那種半貴族半波希米亞的味道,自由自在,慡朗可愛,我與她交往如沐春風。
我跟玫玲,卻處處要哄著她。
「玫玲,」我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男人當然不計較年齡,我們女人……」
我莞爾。你們我捫,大家其實都是人。而玫玲還分得這麼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親慢吞吞的說:「阿俊,不是我說的,咱們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結婚,再一起到倫敦。」
我沉吟半晌。
爹說:「結了婚再讀書,恐怕不能一門心思。」爹顯然站在我這一邊。
女家馬上變色,都不再說話。
玫玲說:「我不要去倫敦,人生地疏,有什麼好?我才不高興到外國去,苦得要死,鐘點女工也請不到。」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親陪笑說:「傻孩子,你又沒去過倫敦,怎麼曉得不好?人家羨慕還來不及呢。」
後來大家都笑得勉強,吃完飯可以說是不歡而散。
我自己的母親到家後說:「玫玲這孩子,本來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著相當不錯,怎麼越來越小家子氣?」
爹說:「也難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將,別說是書,連報紙也不多看一眼,就準備做少奶奶。」
媽媽說:「那也難怪,她與阿俊也認識了這麼久。」
「俊國的前途要緊!」爹不以為然,「我就是吃虧在念少了書,如今不得出人頭地。大丈夫何息無妻,如今俊國匆匆忙忙結了婚,只好一輩子做個小職員。」
「你想他做什麼?當大總統?」媽媽問。
「讓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說。」爹爹說。
念不念博士與先結婚並無關係,主要問題是玫玲生活上的興趣與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歡到半島酒店喝下午茶,買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減價,買條絲巾把招牌露出來打。把我帶出去亮相招搖。整夜對住電視。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來,看到她,來不及的歡喜,來不及的傾訴,根本不在意這種細節,也沒料到這種細節就是維繫兩口子生活和諧的主要條件。
我不是說玫玲不好,她與我不合,這是我所知道的。漸漸我沉默下來,漸漸玫玲的不滿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倫敦,回到凱盛頓公園,郁綠的糙地,清涼的天氣。
我不喜歡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歡這塊地方。
我說:「空氣這麼壞,交通這麼擠,人們的心靈如此空虛。」
玫玲說:「我覺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嘆口氣,我們的對白忽然止於此。
這是我開始變心的時刻,真是奇怪,男人變心的時候,完全可以冷靜地算出時分秒,女人則不能,女人、永遠是胡塗的。愛的時候胡塗,恨的時候也胡塗。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愛我,也還是問題。姬亞是愛惡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亞般女郎畢竟少有,這我相信。玫玲年齡一大,忽然受環境污染,她也尋找飯票,而不是尋找格烈哥利。(尋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聽過嗎?)
我終於問她:「玫玲,你可愛我?」
她飛快的答:「當然。」
「如何?」我問。
「什麼如何?」她瞠目而視。
「如何愛我?」我憂愁地說:「羅拔白朗寧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寫過詩給丈夫,開頭的兩句是『我如何愛你?讓我細數……』你沒有忘記白朗寧吧?我們在中學便讀過的。」
「我忘記了。」她不在乎的說。
我看進她的眼睛裡,那裡並沒有生命。我覺得這麼悲傷,她「死」去已經多年。
當夜我寫一封很長很長的信給姬亞,向她傾訴這件事。很明顯地我內心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厭悶,整個地方是這麼虛偽,打網球都是為顯示高貴。沒有一塊空地,連散步的地方都沒有。我自然可以在這裡找份工作,數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過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愛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樣。人們為愛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愛玫玲。
我不愛她。
我甚至不喜歡她。
這些年來,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實的攻玲,這點我非常的灰心,我對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說:「對不起,這整件事是一個錯誤,讓我們說再見吧。」
我與父親商量如何應付。
「爹。我一點也沒有意思與玫玲結婚。」我坦白。
媽媽怔住,她看著我。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我們也沒再提。畢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對我很好,我說什麼她都視為金科玉律——「俊國說的……」是她每句話的開場白。
這個暑假使我增加體重十五磅。回到倫敦,我與姬亞打璧球減肥。
姬亞問:「你有與她睡覺嗎?」
我怔住,球彈在我胸前,差點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亞淡淡地說。
「當然不!」我說:「她不是那樣的人。」
姬亞說:「上床與人格有什麽關係?喜歡吃巧克力與工作能力也沒有關係,兩者之間沒有比較性,你那麼緊張干什麽?」
「可是……」我驚駭!「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餵?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豐年?」
我閉上「尊嘴」。
「被愛的女人都是幸運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歡你,姬亞;」我說:「如果我沒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從倫敦追到利物浦。」
姬亞看牢我半晌,搖搖頭,「人家說念理科的人老實,我才第一次體會到。」
我傻笑。
「你愛她嗎?」姬亞問。
「我認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時候,玫玲已在中環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說不盡的話。她與我共渡她的二十一歲生辰。
我覺得致玲有點拘謹與生硬——但我們已經多年不見,開頭總有點不自然。我記得我提到她的髮型:「為什麽熨得這樣?」
她答:「我總不能梳一個馬尾巴到三十歲呀。」但姬亞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見得很壞,大概是「需要」不頻之故。然而直至那個時候,我還是慶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敘事無話則短,有話則長。四年畢業,拿著學土回香港,我開始面對現實。
在倫敦與姬亞話別,她拍我的肩膀,「有空來倫敦,別忘記招呼我一聲。」
「姬亞,我會很想念你。」我說的是實話。
「好的,我們通信。」她說。
沒有婆婆媽媽,沒有眼淚鼻涕。這是姬亞。
她在我臉上響亮的吻一下,開車替我把行李送到機填。
可是的,姬亞以第一榮譽在聖瑪麗完成學業。
可是這一次回香港,再見到攻玲,感覺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詫異,一半失望。她實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個活潑、秀麗、可人的女孩子。
她變成另外一個人。
在機場看到政玲……我形容給你聽:頭髮爆炸型,身上穿人造絲襯衫,人造絲裙子,絲襪,淺色露趾鞋,臉上擦得紅是紅,白是白像土製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著她。這……攻玲?三年寫字樓生活,把她磨折成這樣?周末還穿著這種「制服」,我太難過了。牛仔褲呢?芝土布襯衫呢?陽光呢?空氣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來。
當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飯,雙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聲,只是笑,算是默許。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碩士,或是索性讀完博士,做點事業,然後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習慣英國的生活,選一個科目來讀。
玫玲很詫異:「為什麼還要念下去?有學士還不夠?在銀行做事,有這麼好的學歷,已可以做副經理了。」
我同樣詫異,「但是我並不想在銀行做副經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與青梅竹馬的玫玲已經無法交通。
「但是做銀行多麼沉悶!」我說:「我喜歡教書,在找到好的數席之前,必需要充買自己,念一個學土不過略略懂得一點皮毛,算不得什麼!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時間?」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說。
「那時我已經廿五歲了!」玫玲驚嘆。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歲是多麼老大的年紀……」她埋怨。
廿五?老大?這年頭女人還靠年齡來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氣質的一部份,老實說,玫玲現在就已經給我暮氣沉沉的感覺。
姬亞!我心中忽然閃過姬亞的影子。姬亞與我說話,從來不用費這麼大的勁,她那種半貴族半波希米亞的味道,自由自在,慡朗可愛,我與她交往如沐春風。
我跟玫玲,卻處處要哄著她。
「玫玲,」我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男人當然不計較年齡,我們女人……」
我莞爾。你們我捫,大家其實都是人。而玫玲還分得這麼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親慢吞吞的說:「阿俊,不是我說的,咱們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結婚,再一起到倫敦。」
我沉吟半晌。
爹說:「結了婚再讀書,恐怕不能一門心思。」爹顯然站在我這一邊。
女家馬上變色,都不再說話。
玫玲說:「我不要去倫敦,人生地疏,有什麼好?我才不高興到外國去,苦得要死,鐘點女工也請不到。」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親陪笑說:「傻孩子,你又沒去過倫敦,怎麼曉得不好?人家羨慕還來不及呢。」
後來大家都笑得勉強,吃完飯可以說是不歡而散。
我自己的母親到家後說:「玫玲這孩子,本來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著相當不錯,怎麼越來越小家子氣?」
爹說:「也難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將,別說是書,連報紙也不多看一眼,就準備做少奶奶。」
媽媽說:「那也難怪,她與阿俊也認識了這麼久。」
「俊國的前途要緊!」爹不以為然,「我就是吃虧在念少了書,如今不得出人頭地。大丈夫何息無妻,如今俊國匆匆忙忙結了婚,只好一輩子做個小職員。」
「你想他做什麼?當大總統?」媽媽問。
「讓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說。」爹爹說。
念不念博士與先結婚並無關係,主要問題是玫玲生活上的興趣與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歡到半島酒店喝下午茶,買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減價,買條絲巾把招牌露出來打。把我帶出去亮相招搖。整夜對住電視。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來,看到她,來不及的歡喜,來不及的傾訴,根本不在意這種細節,也沒料到這種細節就是維繫兩口子生活和諧的主要條件。
我不是說玫玲不好,她與我不合,這是我所知道的。漸漸我沉默下來,漸漸玫玲的不滿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倫敦,回到凱盛頓公園,郁綠的糙地,清涼的天氣。
我不喜歡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歡這塊地方。
我說:「空氣這麼壞,交通這麼擠,人們的心靈如此空虛。」
玫玲說:「我覺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嘆口氣,我們的對白忽然止於此。
這是我開始變心的時刻,真是奇怪,男人變心的時候,完全可以冷靜地算出時分秒,女人則不能,女人、永遠是胡塗的。愛的時候胡塗,恨的時候也胡塗。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愛我,也還是問題。姬亞是愛惡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亞般女郎畢竟少有,這我相信。玫玲年齡一大,忽然受環境污染,她也尋找飯票,而不是尋找格烈哥利。(尋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聽過嗎?)
我終於問她:「玫玲,你可愛我?」
她飛快的答:「當然。」
「如何?」我問。
「什麼如何?」她瞠目而視。
「如何愛我?」我憂愁地說:「羅拔白朗寧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寫過詩給丈夫,開頭的兩句是『我如何愛你?讓我細數……』你沒有忘記白朗寧吧?我們在中學便讀過的。」
「我忘記了。」她不在乎的說。
我看進她的眼睛裡,那裡並沒有生命。我覺得這麼悲傷,她「死」去已經多年。
當夜我寫一封很長很長的信給姬亞,向她傾訴這件事。很明顯地我內心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厭悶,整個地方是這麼虛偽,打網球都是為顯示高貴。沒有一塊空地,連散步的地方都沒有。我自然可以在這裡找份工作,數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過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愛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樣。人們為愛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愛玫玲。
我不愛她。
我甚至不喜歡她。
這些年來,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實的攻玲,這點我非常的灰心,我對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說:「對不起,這整件事是一個錯誤,讓我們說再見吧。」
我與父親商量如何應付。
「爹。我一點也沒有意思與玫玲結婚。」我坦白。
媽媽怔住,她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