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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鐵路。

  喜歡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經有人批評他人緣壞。

  曾在英國留學四年。

  除了寫作之外,有一盤小生意。

  時常說的話──「誰理呢」,「交稿必需準時」,「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敗乃悲傷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換句話說,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裡的人物都是上流的,從來不含黃色意味。

  我並沒有什麼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麼的,我只是想見他,與他好好說上幾句話。

  「照片,至少可以給我一張照片。」

  大嫂說:「好,我同你問問看。」

  稍後她說:「莫天地說他沒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電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嘆息。

  真是固執有性格的一個人。

  「替我的書籤名。」

  大哥大叫一聲,「你煩不煩,有完沒有?」

  我吐吐舌頭。

  我特地買了一套莫天地的新書,叫他簽上下款。

  三十多本書,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過了一個月才抬回來,雖然時間上久了一點,但是我仍然心滿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並不見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寫著:查小利指正,莫天地。與一個日子。

  這是最好的紀念品。

  我心嚮往之,希望從此他對我的名字會有記憶。

  我把簽名與朋友共賞,他們都說:這是非常難得的,因為莫天地根本不來這一套。

  「並且,」他們說:「他好像要轉行了。」

  「什麼?」我如聽到晴天霹靂,「轉行?轉行做什麼?」

  「做生意。」

  「他做什麼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設計師文憑,轉行做設計。」

  「什麼?那他不再寫小說了?」

  「現在他的產品已經減少很多。」

  「那以後怎麼辦?」我失望的說:「我看什麼?」

  「你可以看諾貝爾獎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學習,我會到大學進修,我並不要做一個偉人,再說,寫諾貝爾的或許是偉人,看的又算什麼呢?我一拿起那種書籍,馬上打瞌睡。」

  「太沒出息了。」

  「對,讓我做一個沒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訴我莫天地設計的是什麼?」

  「室內裝修。」

  啊。

  他那麼喜歡白色,所設計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優雅的,美麗的,背山面海。

  大嫂說:「小利,所以說你不懂事,替人家攪設計是要尊重主顧的意思,你以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個鴛鴦七彩的臥室,天花板鑲鏡子,也只好替他們做。」

  我緊握拳頭,「不會的,莫天地不是這樣的人,他不會接這樣的工作來做。」

  大嫂既好氣又好笑,「對,莫天地連飯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會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離不了俗例。」

  「不!」我很傷感。

  見他們把他傳得這樣,我不相信這些話,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環境之內都是超然的。

  他們不應破壞他的形像。

  人要吃飯是事實,但吃多少穿多少是註定的,我相信莫天地會很妥當地處理生活上的細節。

  但是為什麼莫小姐還不幫我安排見一見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識趣的問:「怎麼,莫小姐還沒同你聯絡?」

  我搖搖頭。

  「莫天地聽說到歐洲去了。」

  「是嗎?為什麼報上沒斷稿?」

  「他一向很有職業道德,存稿很多,三兩個月根本不成問題。」

  「啊,原來是這樣。他到歐洲什麼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幾乎每個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來寫了一大堆雜記,一下子又說看到了大島渚不然就瞥見大衛寶兒的影子,仿佛這些外國人都是一見發財,他們如揀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氣得叫人傷心。」

  「仿佛去的是希臘,我不清楚。」

  「什麼時候回來?」

  「我總不好意思天天去打聽。」

  唉。

  「小利,也許真的聞名不如見面。」

  「那我也得見一見,好死了這條心。」

  「這就不對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麼好,你也不應該失望,小說管小說,人是人。」

  我說:「庸俗淺見的人寫不出好小說。」

  「那就是了,你應當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我會為一個陌生人這樣掛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認識他已經有十多年,他的思路發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們這些有誠意的讀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絕對不是陌生人。

  有時候做夢,見到莫小姐帶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廈去,裝修得美奐美輪,一進門,看見屋主人,卻是一個又矮又胖,神情猥瑣的禿頭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樣子,而自稱是莫天地。

  我嚇得自夢中驚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嚇死我。

  所以我認為我非得見一次莫天地不可。

  「見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問。

  「自然不。」我說:「看,我都同你說過,這不是個人情慾問題,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見一見他,可以了結我個人的心愿。」

  「還不是兩個眼睛一管鼻子一張嘴巴,為什麼你那麼寵他?」

  「嘿,越說越渾。」

  我不出聲。

  終於有一日,大嫂說:「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麼?你有嗎?」

  「有莫小姐與他合照的一張,來。」她打開手袋,取出照片遞給我。

  我搶過來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頭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禿頭。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襯衫深色粗布褲,外表比真實年齡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錯,永遠是城裡最好的。他不丟我的臉,有些人喜歡的作家打扮如風塵中人。

  「這照片送給我?」

  「你真走火入魔,幾時這麼的為一個人瘋狂?」大哥說:「將來談戀愛也這麼著,才叫人擔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誰耐煩為戀愛付出那麼大的代價?」

  「別嘴晌。」

  「在別的事上,我的頭腦是很清醒的。」

  「但願如此,哈利路亞。」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見到莫天地,不知怎麼辦才好,盼望那麼久的事終成事實,反高潮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這樣想來,反而心平氣和起來。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沒有,無心栽柳柳成蔭。

  莫小姐忽然來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與我有個約會,你也一起來吧。」

  我抓著電話,心頭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麼樣都有空。」

  「我再同你聯絡。」她說。

  我高興極了,本來早有約會,統統都推掉,給小朋友罵個半死。人嘛,當然都如此,那裡有好處往哪裡去,識事務者為俊傑。

  我磨拳擦掌,為星期六見我的偶像作出準備。

  穿什麼衣服?當然是白色。

  帶什麼禮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麼選一些糕點。男人多數不愛吃甜膩的東西,怎麼辦好?

  買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駐不要太濃,他討厭化濃妝的女人,在小說中時常譏笑那些女人的面孔像日本能劇的面具。

  髮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辮子好了。千萬不要松灑出來,像那種小明星小歌星。

  一切斟議好了,我出去買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裝?不。兩截裙?不。最好是一件頭略為直身的細麻布衣裳,小圓領,一個顏色,無花無邊,簡單幽雅的那種。

  這類無花款的裙子是極貴的。

  結果我沒有挑白色,我選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紗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還是米色清慡。順道配了雙平跟涼鞋,不穿絲襪,曬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過得去。我用一隻不大不小的半舊織皮手袋,整個人就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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