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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平的姐姐子和前年結婚,生下孩子俊與丈夫分手,帶著幼兒回娘家居住,增加了家庭負擔,父母為此時出怨言。

  一早雷電霍霍,幼兒驚惶,哭個不停,大人聽得煩躁。

  身為一家之主的林父便發起牢騷來:「養大了女兒還要養外孫,沒完沒了。」

  子和忍聲吞氣,一言不發。

  林母跟著嘮叨:「沒有能力,不要結婚,生下孩子,一走了之,推卸責任,應該嗎?」

  子平出來打圓場:「姐姐已決定搬出去住,她已找到工作。」

  「那是一份什麼職業?夠付房租嗎,夠養活孩子嗎,窮鬼天生窮命,人家嫁出去什麼都向男人拿,鈔票樓宇股票,倘若生下一兒半女,地位更加牢靠,連帶父母兄弟也有好處,你呢?」

  子和低著頭一聲不響。

  子平勸說:「母親你何必打擊姐姐自信及自尊。」

  林父提高了聲音:「我說的都是實話。」

  「父母有義務照顧孩子。」

  林父拍桌子厲聲問:「一輩子要養著你們不得脫身?在外一頭犯了事回來也必須收容你們?」

  子和聞聲開始哭泣:「我找到地方立刻搬走。」

  林父冷笑,「真的搬才好誇下海口,莫叫我空歡喜。」

  子和進房間去抱起幼兒,那孩子掙扎著哭,不與年輕的媽媽合作。

  林母在一旁咕噥:「一日夜哭個不停,一個家給他哭窮,明明姓李,倒來吃林家飯,你說好笑不好笑,我在親友之前都抬不起頭來。」

  子和吃不住這樣辱罵,打開門,抱著孩子走出去。

  子平在她身後叫:「姐,風大雨大,你走到何處去?」

  林母嗤一聲:「放心,到了吃飯時候,她自然會回來。」

  子平忽然之間生氣了。

  他一字一字同母親說:「養育孩子,是父母責任,不是恩典。」

  林母一愣,自然不肯屈服:「你說什麼?」

  「子和一時運滯,父母應支持她勸慰她,幫她渡過難關,家是她唯一的避風港,若父母都不能給她庇護,她還有什麼寄望?」

  林父大聲吆喝:「這麼說來,我得養她一輩子?」

  「在父母面前,子女永遠是兒童,有權吃飽,有權追求自由快樂。」

  「去你的,」林父大怒:「最好連你也速速離開這個家,我留不住你們這班忤逆子女。」

  子平見越吵越凶,知道非避一避不可,便取過雨傘,開門出去。

  走到樓下,見姐姐抱著孩子正在看雨。

  他一隻手搭在子和肩上。

  子和轉過頭來。見是弟弟,不禁訴苦:「我太不爭氣。」

  「怎可以這樣說,人有三衰六旺,不久你便否極泰來。」

  「你真的那樣想?」

  「天無絕人之路,來,回去吧,孩子已經睡熟。」

  街上杳無一人,只有破報紙空汽水罐在勁風中飛舞。

  姐弟倆被涼風一吹,飛平了,也就回家去。

  一家人,心情差,吵嘴,是常有的事。

  吵完了,也就照常生活,下次再來。

  前世若無恩怨,今生不成父子。

  一家無話,黃昏,風勢稍息,林母準備好簡單晚飯,正打算坐下,門鈴響了。

  林父去應門。

  外頭站著兩名制服人員,滿面笑容,殷勤垂詢:「好嗎,吃了飯沒有?」

  林父一怔。

  他認得這兩個人,他們是最近選出來的街坊組長,專負責這條街上的大小事務,換言之,他們是上頭的耳目。

  林父連忙掛上笑面,殷勤招呼:「陳先生,張先生,有什麼事?」

  那兩位先生進屋,坐下,收斂了笑意,「聽說,今天下午,你們高談闊論,說到國家與人民的關係?」

  林你大驚,臉上變色,「沒有哇!」

  「有鄰居報告說,你們一家特別喜歡談論國是。」

  「沒有的事!」

  陳姓街坊組長取出一本小簿子,打開,朗聲讀出來:「『養育人民是國家責任,不是恩典』,這話是你說的嗎?」

  「不不,」林母發急,慌忙辯白:「子平不是這個意思。」

  「還有,『人民有權吃飽,有權追求自由快樂』,也是你家對國家政策的意見?」

  林氏一家完全愣住,隔牆有耳!

  「林子平先生,請你隨我們到辦公室去解釋此事。」

  「我沒講過國家政策是非!」

  陳先生目光冷冷,"你的解釋假使合理,我倆一定會得接受。」

  林母面孔煞白:「我們今午的確吵架來著,可是──"

  「林子平,請即刻跟我們走一趟。」

  子平仍可維持鎮定,但是左眼皮不住跳動。

  只聽得那位張先生說:「放心,只要解釋合理,你還可以回來吃晚飯。」單戀  王秀眉單戀她的上司朗志明已有一段日子。

  她曾經有守一次調升的機會,可是因為要離開朗志明,她不捨得。

  真要命是不是,這種犧牲永遠得不到回報,將來,她必定會怨懟。

  但是當時,秀眉認為只要能夠每朝看到朗志明,已是天底下至快樂的一件事。

  在她心目中,朗君英俊、能幹、瀟灑、大方,優點說不盡,他懂得多,又願意指點她,為人有擔待,時時為下屬爭取,私生活又嚴謹。

  這朗志明是否有這樣多好處?即使有,在人才濟濟的都會裡,也不過是個中等人物。

  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因一顆心比較稚嫩寂寞,很容易把異性的優點放大,偏見的眼光愛慕而敬仰。唉,王秀眉犯的,正是這個毛病。

  日子久了,公司里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比較有生活經驗的同事都替秀眉擔心。

  「朗某雖已離婚,但兩個孩子才十歲與七歲,生活擔子甚重,薪水一半須付給家人,餘下一半還得付稅、儲蓄以及供養父母,年薪百萬也不經用。」

  「也許,年輕的女孩子不那麼看重金錢。」

  「對」,有一位同事笑了,「錢有餿氣,非常庸俗。」

  「不過,阿朗卻沒有自私地把人家小女孩留在身邊,他把她的報告寫得很好,她遲早升級。」

  所有人都知道,辦公室單戀事件,只除了朗志明。

  他是宣傳組組長.忙得不可開交。

  宣傳這件事,永遠吃力不討好,宣傳成功,是人家生產組貨真價實,真金不怕紅爐火,宣傳失敗,則罪不可恕:好好一單新產品活生生叫坑死。

  可是,什麼樣的工作都須要有人做。

  一日,下班時間巳過,秀眉卻未求收工,她往往遲走半小時多趕點功夫出來。

  一過六點,電話比較少,辦公室比較靜,做起筆記來,事半功倍。

  正埋頭苦幹,秀眉發覺有人站在她身邊,抬起頭,呆住。

  那人是朗志明。

  秀眉等待這一刻已經太久,不知多少次。她渴望朗君會過來與她單獨說一兩句話,可是他從來不會那樣做,他有話只在會議室里說。

  所以秀眉愣住了,繼而漲紅面孔,興奮得一顆心激烈地跳躍。

  朗志明在她身邊的空位坐下,「秀眉,請你幫個忙。」

  什麼都可以!

  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朗志明神情似有點為難。

  秀眉立刻把握機會:「你儘管說好了。」聲線十分溫柔。

  朗志明笑:「有一個舞會……」

  秀眉馬上接上去:「我願意參加。」

  朗志明鬆口氣,「是一項慈善籌款活動,大家參與,都是為著替一座孤兒院籌募經費,我很高興你願意列席。」

  秀眉雙瞳里充滿朦朧星光,「請把時間地點告訴我。」

  「我會叫助手通知你。」

  「是。」

  朗志明已轉身離去,卻又回過頭來叮囑一句,「這是公司以外的事,請勿宣場。」

  那還用說!

  朗志明走開後,秀眉也下班回家。

  心有點酸,期待了一年多的美夢終於實現,不禁淚盈於睫,他終於邀請她做舞伴。

  那夜,她要喝許多香檳,跳舞至天明。

  想到這裡,她自已先快樂感動得落下淚來。

  接著那幾天,秀眉一直似踩在九重雲里,心情模模糊糊。

  星期三,朗志明的助手同她說:「這是那舞合的請貼,請注意時間地點,朗先生請你千萬準時到。」

  沒有人接?

  「慈善舞合,越是節省,越多人得益。」

  原來如此。

  助手自身後取出一隻大盒子,「這是指定的衣裳。」

  什麼,他還送晚服給她?

  秀眉燒紅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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