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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故事  我是化妝品售貨員。

  不知為什麼,顧客索性稱我們為化妝小姐。

  我長駐ABC牌化妝櫃檯已經有一年,做得不錯,這個檔口在一間大百貨公司的底層,在頗當眼的地方,生意額頂高。

  工作時間相當長,早上十時至下午六時,但因為沒有心理壓力,所以勞力不勞心,並不很吃力。

  我打算再做一年便轉行。

  母親與姐,都認為我應當多讀幾年書。

  做這一行也是很偶然的,中學畢業找事做,應徵到這一份,做做便十多個月。

  經理老同我說:」安娜,濃妝一點,把最新的顏色展示給顧客看。」

  把我們當調色板,這就是為什麼化妝小姐都濃妝的理由了。

  櫃檯中各式各樣的護膚品琳琅滿目,包裝美麗,說明書上說得天花亂墜,只要小姐太太肯花錢,保證七日見功,起死回生。

  顧客不一定相信,但為什麼不呢,現代婦女做得那麼辛苦,以前的女人還可以嬌嗔的嗲一句」唔,我不依,你騙我」,現在?誰還有功夫騙女人,都擺明了車馬,願者上鉤。

  而唯一可以實現時代女性夢想的地方,但是化妝品櫃檯。

  ……」可以減皺紋?」

  「當然,三個星期,連雀斑也去掉。」

  「我的嘴唇特別干。」

  「不要緊,用這隻金色裝的油,每晚擦一次。」

  「我的臉色青白。」

  「這隻淺紫色的面霜可以使面色紅潤。」

  「我眼睛太小。」

  「我教你用眼影膏使它們看上去大一點。」

  「貴嗎?」

  「不貴,五百元一瓶是大枝裝,可用九個月到一年。」

  她們欣然放下小小代價,捧著無限憧憬回家。

  姐姐也曾經問過我:「到底那些活細胞、胎盤素、植物精華有沒有用?」

  當然有。

  都是歐美的化學師、生物師、微生學專家、生態學大師的心血結晶,怎麼沒有用,多多少少都有點幫助,總比不用的好。

  雖然五百元一瓶的晚霜最大的得益人是枕頭套子:全抹在那上頭了。

  有用,一定有,天天擦嬰兒油也一樣有用。

  至於胭脂花粉,那更不用說,臉容憔悴的寫字樓婦女,經化妝,立刻艷光四射,唏,判若兩人。

  我覺得我是一個仙子,站在櫃檯後,指導女人美化她們。

  我有本事把黑色指甲油推銷出去。

  姐姐說我昧良心,我死不承認。

  像今日,有個女孩子來買潔膚品。

  我給她看貨色,「這是辱液,這是磨沙膏,這是嘟喱,功效一樣好。」

  「普通的有沒有?」

  「普通的不足夠深入清潔毛孔。」

  「我母親說,三塊錢的肥皂也可以了。」

  「但是你母親那代,本市空氣尚未污染到這種地步,現在你到工業區去看看,簡直要戴防毒面具。」

  那女孩子覺得有道理,買了我推薦的貨品,滿意地離去。

  隔壁的售貨員笑,「安娜,你口才真一流。」

  我喜歡這份職業。

  我從來不欺騙顧客,他們不需要的東西,我絕不強迫推銷。

  我唯一反對的女人用厚粉,白白的搽得像面具,一點生氣也沒有。很諷刺,只有最油潤平滑的皮膚才能上粉,粉最不能遮醜。

  女孩去後,來了位男士。

  他看著我的面孔良久,不出聲。

  我問他,「買什麼?隨便看看。」

  他穿得很時髦,人很斯文,常常有這類男孩子來買禮物送女朋友。

  我取出兩瓶香水,「新出的,要不要聞一聞?」

  他取過圓瓶的那種,「啊,『巴黎』。」

  「也可以說是派里斯。」

  「派里斯?」

  「是呀,派里斯王子的金蘋果,沒聽過?誰最美便可以得到金蘋果,由王子任公證人,結果維斯因答應把全世界最美麗的女人給派里斯,便得到了金蘋果。」

  「對!」他說:」那女人便是特洛埃城的海倫。」

  「咦,沒想到你看過這個故事。」

  他微笑,」我沒想到你知道這故事才真。」

  「你看這隻瓶子圓圓,像不像蘋果,嗅嗅味道,有水果香。」

  「小姐,我很佩服你,我要一瓶。」

  「大的?」

  「大的。」他笑意更濃。

  「四百六十二。」

  男生取過香水離去。

  同事說:「這裡嫌佣金最多是安娜。」

  我笑笑,不語。

  中午時分,白領女性下班吃飯,通常會利用這段時間來逛逛公司,看看新貨。我不會拉他她們硬推銷,通常很有耐心的待他們選擇,發問,然後儘量為她們解答,介紹。

  忙起來也可以很忙,也遇到不愉快事情,更有顧客順手牽羊。

  都一一忍下來。

  我不介意這份工作,但是母親還是希望我多讀幾年書。

  為什麼?

  她說:」這樣拋頭露面不大好。」

  「做事到處一樣。」

  「寫字樓工好得多。」

  「你問姐姐會不會好一點?」

  姐姐說:」好得多,在旁人眼中,兩份工作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我不管別人,我自己不這麼想。」

  「傻瓜,做人根本是做給別人看的。」

  這便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例子,我白姐姐一眼。

  「年輕人總是覺得我們俗氣,直到他們吃虧了為止。」

  我不響。

  瞧,與姐姐才相差五歲,便有代溝。

  「去讀書,嗯?」

  「我考慮。」

  隔三四天,那男孩子又來了,這次身邊拖個女孩子,直長頭髮,皮膚好得不得了。一定是他的女朋友。

  我看到他們過來,便笑說:」這位小姐可不需要我幫忙?」

  女孩靦腆地側側頭。

  我又問:「有什麼需要?」

  我沒問上次香水合不合用,也許他不是送給這位小姐。

  青年看看女孩,問:「怎麼樣?」

  她答:「不錯。」

  我莫名其妙。

  「我要這盒粉。」她說。

  「你自己用?」我問。

  「啊?呀,是。」

  「小姐,你不需要用粉。」

  「是嗎?」

  「用只薄薄的胭脂搽一搽就可以了。」

  「你介紹吧。」

  我遞給她看最新的顏色。

  她也不試,示意我包起來。

  向男友遞一個眼色,便走了。

  同事說:「這一對男女好不古怪。」

  「是嗎。」我看著他們的背影。

  他倆有一股特殊的氣質,穿得很樸素大方簡單,但看得出很名貴,一人一雙球鞋,十分瀟灑。

  怎麼會有空?應是上班時間呀。

  我轉眼間也忘了他們。

  奇是奇在沒到幾天,又多了一個人,這次是兩男一女齊齊來。

  第三者年紀比較大一點點,約有三十左右,他不說要買什麼,只是從頭到腳的盯牢我看,我內心有點發毛。這是幹什麼?點相?

  我禮貌的點頭。

  這次他們買了一套浴品。

  根本醉翁之意嘛,那麼真正目的在什麼地方?這裡除了化妝品就是我這個人。

  我?我問自己,莫非是為我?

  不會吧。

  我拿一面鏡子出來照一照。別開玩笑了,像我這樣的女孩子,城裡足有三十萬個。

  我一笑置之,照常做我的生意。

  下午有一位小姐來找小瓶裝香水,她有個嗜好,是收集香水,我覺得她這樣做很浪費,於是指示她到市中心最旺一角的一些小店去找樣版,款式又多,價錢也便宜。

  「樣版也有得賣?」她詫異。

  「什麼都有。」只要有錢,這個城市的最大的優點。

  「這倒是好,就算各名店肯送,要我搭車去收集,也得花不少時間。」

  我告訴她到什麼地方去找。

  她向我道謝,覺得不好意思,買下半打唇膏。

  我很仔細的為她選顏色。

  這位小姐稱讚我,「你真好心思,我會記得你。」

  很多客人都這麼說,我把貨物交給她,她歡欣地離去。

  但有些小姐就不這麼容易服侍,往往把所有的版試勻了,還不肯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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