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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問道:「我為什麼要高興?」

  他有點不安。

  我憤慨的看牢他,氣得雙眼發紅。

  他感到事有不妥,但還想補救。

  他試探地問:「可是外婆那邊有什麼不妥?」

  「外婆很好。」

  「小愛梅呢。」

  「她亦很好。」

  方中信攤攤手,勉強的笑,「那你幹嘛象來大興問罪之師?」

  他真聰明,一上來,起碼把事情猜到九分,我無謂含蓄,素性攤牌好了。

  「你為什麼不讓我回去?」我問。

  他一聽便曉得我說什麼,表情僵在那裡,動作也停止了,整個人似被魔術師用定身法定住,非常滑稽誇張,但我沒有笑。

  我瞪住他,他瞪住我,象兩隻豎起毛、弓起背的貓,隨時相撲撕咬。什麼涵養忍耐都不管用了,我先發制人,大喝一聲,「方中信,你騙我!」第十二章  門外的工作人員聽見這一聲暴喝,都嚇得一跳,不約而同的轉過頭來看。

  方中信用木偶似生硬動作去掩上門,回來頹喪的坐沙發上,低下頭,不出聲,忽然之間,他象是老了十年。

  「我遇見那位先生的夫人,她說有辦法送我回去,並早已告訴你,你為何瞞著我?」

  他不發一言。

  「你非法拘禁我,你沒有權這麼做,」我的聲音越來越高,「你明知我那麼渴望回去,我要你立刻同那位先生聯絡!」

  他仍然不發一語,象是已被判刑的犯人。

  「你認不認罪?」我逼問他:「認不認?」

  自己先悲從中來,精神壓力大大,唯有哭出來。

  隔很久很久,我們都沒有說話。

  辦公室的牆上有一列玻璃磚,可以看得到外頭人影幢幢,都是想看熱鬧的人。

  鬧僵了,我太不會處理事件,使方中信顏面無存,丟盡面子:有這麼一個女子,認識他沒多久,便上來攤牌哭鬧,使他惱羞成怒。

  完了。

  我沒聽夫人的忠告,我令自己下不了台。

  我剛想站起來離去,方中信卻將一方雪白的手帕遞給我。

  他喃喃的說:「哭哭哭,就是會哭。」

  我說:「我現在去找夫人,她答應幫我。」

  「好,我陪你去,就讓小愛梅給我照顧好了。」

  我一震,在盛怒中我忘了她們。

  走,怎麼走?

  方中信看著我,他目光中閃出狡猾勝利的神色,眼睛出賣了他,他的表情仍然凝重惶恐。

  狐狸,這是一隻狐狸。

  我悲哀的說:「至少你應讓我知道我可以走得了。」

  「就是未必走得了,」他得到機會,立刻發表演說:「我可以帶你到納爾遜先生處三口六面對清楚,這只是一項實驗,你以為科技真的進步到可以使人在時間中往來自若?即使是你那個年代,也沒首那麼容易,否則你的親人早就把你接走。」

  我仍然不服,「你應把事實告訴我。」

  他呆了一會兒,忽然說:「我不想你走。」

  我抓住他的小辮子,「是不是?可認罪了,你是有私心的,為什麼?」

  他罵:「你這個女人蠢如豬,為什麼為什麼,一天到晚就會問為什麼,不用眼亦不用心,全世界人都知道,就是你還問為什麼。」

  我堅持要知道:「我不是你們世界的人,歪歪曲曲的肚腸,我不會猜啞謎。」

  「好,我告訴你。」方中信說。

  「說。」我說。

  「我不讓你走,因為我自私,我一早已愛上了你,明知你一離去,今生今世都無法再見到你,因為我短命,因為我自知無法活至二十四年後,待你出世,待你成長,再度追求你,愛你一次,」他幾乎是握著拳頭叫出來的,「所以拘留你,不給你走!」

  說完之後他激動得喘氣,無法站直,靠在牆上,閉上眼睛,太息一聲。

  我結結巴巴的間:「愛上我,我?」

  他吐出兩字:「白痴。」

  我不敢看他。

  怎麼回事,他說真的還是說假的?愛上我,他?

  方中信說:「我知道,留得住你的人,也未必留得往你的心。」他呆住,好似猜不到自己會說出這麼老土的話來,他笑了,「留不住她的心,哈哈哈,要命,報應到了,沒想到我方某人也會有今天,這番時辰到矣。」他繼續笑,笑得那麼厲害,笑得眼淚也流出來。

  他用手去揩眼淚,慢著,他不是在笑,他哭了,他怎麼會哭,不,他是笑出眼淚來。

  我把手帕遞給他,雙眼看著窗外。

  心底產生奇妙的感覺,前所未有,有點酸,有點飽脹,有點難過,有點愉快。

  「咄,」他還在發脾氣,「竟會愛上低能兒。」完全不甘心,一副心不由主,怨氣衝天的樣子。

  我再苦惱也會笑出來,方中信這個人,滑稽得不似真人,象戲中的喜劇人物。

  隨即覺得不應該笑,他這麼苦惱,且莫論真假,看樣子已筋疲力盡。他說下去,「我可不關心你打從哪裡來,是不是天外異客,抑或是妖精化身,我只知道,那日在廠中開完會,精疲力盡,蹣跚的走出來我車子,看到你站在停車場,一照面,就渾身通電,再也來不及,一切太遲了。」

  方中信的聲音中有無限苦楚,具一種力量,吸引著我,叫我默默聽下去。

  「你以為我這麼容易讓陌生女人上車,又把她們帶到家中?」

  「老方我——」「你完全不懂,你這個人全然沒有感性,你的敏感度同咱們的坐廁板有得比,你——」「老方,你可否停止污辱我?」

  「你一點感覺也沒有,你是一個橡皮人,木無知覺,枉我這樣對你。」

  我啼笑皆非。

  他拉起我,「來,走吧走吧,我們馬上找有關方面去把你送回去。」我摔開他的手,「聽你說起來,我好象要走就可以走,要來就可以來似的。」

  「我不要再對牢一個不懂得感恩的女子,你日日怨天尤人,我已聽膩。」

  我靜默的坐下來,第一次,第一次檢討自己的得失。

  老方說得對。

  我之流落異鄉,又不是他害的,一直把怨懣發泄在他的身上,就是因為他對我好。

  女人最不好就是這一點,得寵的時候立刻驕矜,失運時馬上緊縮求全,很少有我外婆這樣,失意間還莊敬自強。比起她,我實在太膚淺大幼稚。

  「老方,」我伸手過去,「咱們還是朋友。」

  「請你不要再叫我老方,我痛恨這個稱呼。」

  這人要得寸進尺。

  「而且我不是你的朋友,你幾時見過朋友對朋友有這樣兩肋插刀的例子?」他把我搶白得抬不起頭來,「我若沒有私情,不會盡力幫你,我若不是愛你到極點,也不會放棄以前的女伴。」

  「好了好了,我都明白了。」他揮揮手,「我再也沒有力氣了,你先回家。」

  「你呢?」

  「你想管我?」他凶起來。

  終於動真怒,還是愛得不夠,我並不打算付出什麼,故此立刻投降,舉起雙手。

  「對不起,對不起,」我說:「得罪你,諸你包涵。」

  我立刻退出老方的辦公室,急急走出走廊。他們鋪地用的材料硬度很高,不能吸收音響,我的腳步聲一路閣閣閣傳開,空洞寂寞。

  我怎能跟他爭辯呢,他認為他懂得愛,我嘆口氣,這種斤斤較量的感情叫做愛?付出一定要得回來,倘若得的不夠,立即反臉相向,這便叫做愛?

  可悲的是,甚至在我們的世界裡,情操仍然普遍落後,同他們沒有大差異,人人用盡手段向對方榨取,十年得益不夠還要二十年,二十年過去圖望三十年,往往此類感情寄生蟲還稱這種手段為永恆的愛。

  我在方中信身上吸血也有好一段日子了,他什麼報酬也得不到,難怪要嚷嚷。

  走到空地,不禁悲哀起來,我象離了水的魚,掉了秧的瓜,不知何去何從。

  司機駕著車緩緩駛到我身旁,我略覺安慰,即使在自己的世界,也不能問何去何從這種大問題,徒然心煩意亂,最好是走到哪裡是哪裡。

  不壞呀,我同自己說,來了這裡沒多久,已經認得三頭人家,即使老方踢我出來,我還能到外婆或是夫人的家去挨挨。

  不應太悲觀,已經混得不錯了。

  我得到什麼地方去兜個圈子,等老方息怒再說。

  我問司機:「女人在這種鐘點多數去什麼地方?」

  司機說:「去吃茶。」

  「請帶我到吃茶的地方。」

  他把車子開出。

  那地方是一個喧譁的大堂,幾十張桌子,坐滿各式各樣的男女,從十六歲到六十多歲的都有,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我看他們當兒,他們也朝我看。

  待者找空台子給我坐下,我要了一杯水喝。

  戶外海水在太陽照射之下金蛇狂舞,眼睛都睜不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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