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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她討厭季殊,但也真的不得不承認,季殊是她的繆斯,是她的靈感源泉。

  她寫的小說,一直以來都不知不覺地充滿了季殊的影子,有時候是對人冷冰冰的他,有時候是深夜溫柔待她的他,有時候是面對工作一絲不苟的他。縱然主角性格千變萬化,但都能從其中窺見一點季殊接人待物行為處事的習慣。

  也幸好季殊他本人從來不看小說,更不會看她的,所以她才不會擔心被發現。

  一本小說,主角出色了,才能讓讀者印象深刻,當一個人物刻畫得好了,故事情節似乎也就信手拈來了。

  她不是天賦異稟的作者,一開始也純粹只是愛好,但是她勤奮,三個月寫一本,即便是哺乳期帶孩子那麼累,她都會見縫插針的碼字。長此以往,漸漸的也就摸到了一點門路,也因此寫起來越發順手。

  她現在寫的這本,是她這兩年來數據最好,也是她本人最喜歡的一本,她絕對不能斷更。

  鍾渝把稿子複製到網頁發布了,一刷新,立刻就有幾十條評論,都是一直在等她更新的死忠粉。

  鍾渝正要敲鍵盤迴復,就聽到旁邊床上的初初小小聲的叫了她一聲,“媽媽。”

  “嗯?”更新完的她輕鬆了很多,“吵醒初初了嗎?”

  初初爬下床來到窗邊,被鍾渝一撈就上去了,她迷迷糊糊地,被鍾渝放在肚皮上,立刻又舒舒服服地睡著了。

  睡之前還在念叨:“明天去……爸爸。”

  第二天鍾渝還沒睡醒,初初就在床上爬來爬去玩自己的了。

  她也只能起床,一邊煮早餐一邊給她沖奶粉。

  期間初初一直亦步亦趨地跟著她,最後喝奶的時候也一隻手抓著她的衣袖擰來擰去。

  “兩隻手抓著奶瓶喝哦。”鍾渝戳戳她的臉頰。

  她只好依依不捨地鬆開她的衣服,隔了一會,又拿開奶瓶,可憐巴巴地看著她,“媽媽,我想爸爸。”

  “爸爸今天要上班沒有空哦。”鍾渝說,“媽媽帶你去動物園玩好不好?”

  鍾渝很少帶初初出去玩的,一個人帶小孩太累了,初初走不了幾步路又不愛坐手推車,常常都得她抱著。

  但今天她搖了搖頭,堅定地說:“爸爸不上班。”

  連動物園都誘惑不了她。

  “那帶你去爺爺奶奶家玩好不好?”鍾渝繼續努力,“你好久沒見爺爺奶奶了哦。”

  初初咬著奶瓶猶豫了一下,還是要爸爸。

  第4章

  其實鍾渝也不是不讓她去她爸爸那邊,只是這種東西就跟戒奶一樣,初初要是很久沒見到季殊,倒也不會盼,一旦去玩了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都會一直惦記一直鬧。

  如果她今天帶她過去了,那明天她還是會說“要爸爸”。

  而且他們畢竟離婚了,鍾渝也確實不想頻繁往那邊跑。

  “再過兩個星期就是爸爸生日了,到時候我們再過去嘛。”鍾渝試圖轉移她的注意力,“爸爸生日你想好要送什麼禮物給他了嗎?”

  初初卻油鹽不進,並且在察覺到鍾渝沒有帶她去見爸爸的念頭之後,她開始有點暴躁了,重複那一句“我要爸爸”,說著還把奶瓶高高揚起,鍾渝馬上變臉,嚴肅地提醒她:“你砸試試?”

  初初還是有點怕媽媽的,又乖乖收起奶瓶放到嘴裡,委屈巴巴地撇著嘴,一邊喝奶一邊念叨著爸爸。

  她要是哭鬧還好,她一這樣可憐巴巴的,就搞得鍾渝很心疼。

  吃過早餐之後鍾渝把初初放到墊子上,開了電視給她聽兒歌,自己去打掃衛生洗衣服。丟進洗衣機的時候她看到那件穿回來的白襯衫,想起那個人的衣服都要手洗的,便勉為其難地拿出來幫他手洗了。

  不得不說這件襯衣真好看,袖子一卷下擺一紮就是男友風,要不是知道他最愛這一件,她就私藏了。

  搞完衛生之後她帶初初下樓買菜,順便帶她去小區的遊樂設施滑滑梯,小傢伙高興得不得了,玩得滿頭大汗,追著一個小哥哥跑。

  鍾渝在旁邊樂不可支地錄像,冷不丁聽到旁邊有人叫了她一聲:“初初媽媽?”

  “恩?”鍾渝回過頭去,看到一個陌生男子,正對著她笑。

  “好巧。”

  鍾渝沒認出來,眯著眼想了想,“你是?”

  男人橫手遮了遮下巴,只露出眼睛,“想起來了嗎?許醫生。”

  “啊。”鍾渝想起來了,是上次餵初初吃過蘋果的醫生,“是你啊,好巧,你也住這?”

  “對。”

  “以前都沒見過你。”

  “我大多數時間都在醫院,休息的時候都在家睡覺,今天是看天氣很好,所以才下來散散步。”他又問,“初初好點了嗎?”

  “好多了。”鍾渝說,“今天再吃一天藥應該就沒事了,對了,那天出院的時候沒看到你,也沒跟你當面道謝,之前在醫院謝謝你照顧初初。”

  她指的是她暈過去那時。

  他笑了一下,眼睛彎彎的,“不客氣,職責所在。”

  他們剛聊不久,初初就在旁邊叫媽媽了,見鍾渝沒有過去,就跑過來媽媽媽媽的叫。鍾渝把她抱起來,問她:“初初,還記得這個叔叔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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