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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稟大人,草民冤枉啊,草民也不知道那些人是倭寇啊。」

  盧佑安雖然知道自己實難活命但是絕不會承認容留了倭寇。

  通倭是滔天大罪,承認了不僅他要被凌遲處死,全家都得遭殃。輕則罰沒家產,重則滿門抄斬。

  故而盧佑安決定咬死不鬆口。這樣即便死了他一個也能保全家人。

  得知戚報國身份的那一刻,李瑞心中便已經有了計較。

  一來他是張閣老的門生,而張閣老和戚總兵關係匪淺,這個面子他是要給戚報國的。

  二來戚家子弟說盧佑安通倭肯定不會有假,沒有人比戚家更痛恨倭寇了。

  當然,斷案還是要走流程講證據的。

  李知府問完了被告又轉而問起了原告。

  「戚百戶,你可有證據證明盧佑安通倭?」

  戚報國點了點頭道:「知府大人,戚某率眾斬獲十八顆倭寇的首級,並繳獲了他們的佩刀,以此為證。」

  說罷便有戚家軍老兵把那血淋淋的首級和東瀛倭刀提到了大堂中。

  李瑞畢竟是文官看到十八顆人頭胃中頓時一陣翻江倒海。

  過了片刻他好不容易鎮定下來,清了清嗓子道:「來人啊,取一柄刀呈上來!」

  人頭嘛就算了,刀還是可以看看的。

  ......

  ......

  第一百二十六章 販賣私鹽

  (感謝書友柔之虎再次的100幣打賞~)

  便有一名衙役取了一柄刀雙手捧著走到案前。

  李知府取過刀轉著看了看,又抽刀出鞘仔細端詳。

  他與一名小吏低語了一番,頻頻點頭。

  看這刀的樣式確實是東瀛倭刀無疑,這些人當真是倭寇了!

  李知府不禁勃然大怒。好啊,想不到盧佑安竟然敢容留倭寇,這個罪名足夠殺他十次了。

  「你說你把他們收作清客,難道立契之前就沒有仔細盤查身份嗎?」

  盧佑安如何肯輕易認罪,兀自狡辯道:「大老爺,這些倭寇身上都有路引啊,又說的一口流利的鳳陽官話。草民也不可能看出來他們就是窮凶極惡的倭寇啊。」

  李知府聽得直翻白眼。反正現在人都死了,這盧佑安當然怎麼說都行。

  李知府總不能叫人把倭寇的腦袋縫在脖子上,叫他們開口驗證一下吧?

  「你這刁民還敢狡辯。來人啊,與我前去他府上搜查。查到相干證據立刻來報!」

  寧修心中暗暗稱讚,這個李知府頭腦還是很清楚的。盧佑安是突然被擒獲的,府里一定沒有戒備。這個時候派衙役去搜查,是很可能搜查出給力的證據的。

  一干衙役抱拳領命而去。寧修則閉上眼睛慢慢等待。

  他一點也不著急,在他看來盧佑安必死無疑,無非就是早晚而已。

  半個時辰後,這些衙役去而復返,不光拿來厚厚一疊帳本,還鎖了兩個身著青衫的帳房先生。

  「啟稟大人,屬下在盧家搜查時發現了這些帳本,細細盤問後得知這是販鹽的帳本。屬下不敢做主便把二人鎖了來聽候大人發落。」

  捕頭劉健抱拳復命道。

  「哦?把帳本呈上來。」

  李知府頗為好奇的吩咐道。

  他從劉捕頭手中接過帳本一頁頁的翻了起來。

  翻了十幾頁李知府便冷笑道:「這果然是販鹽的帳本。盧佑安,據本府所知你似乎沒有鹽引吧。說,這是怎麼一回事!」

  李知府一抖官威,盧佑安便被嚇得渾身發抖,連連叩頭。

  「大人,草民冤枉啊。這一定是有人陷害草民。請大人為草民做主!」

  盧佑安雖然咬緊牙關抵死不鬆口,但他也知道自己這次是真的完了。

  原來當年盧佑安將那十八名倭寇藏匿收留,不僅僅是當作死士清客豢養。

  他畢竟是個商人,商人是最計較利益的。

  把十八個大漢好吃好喝的供著,只為了偶爾可能出現的搏殺?

  這他娘的也太虧了。

  虧本的買賣盧佑安當然不會做。事實上,他豢養這些倭寇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販鹽。

  由於海禁的原因,明朝民間會航船的人很少,稱得上好手的就更少了。

  想要販鹽自然得有會航船的好手掌舵,這些倭寇更多時候就是被充為此用的。

  當然,盧佑安是沒有鹽引的,他是販的私鹽,且是大規模販運!

  他命這些倭寇喬裝打扮成明人的模樣,然後再和他的商隊一起登船,乘船沿長江而下去往應天府方向。

  從荊州出發時商船上裝滿了荊州土布,到達金陵城後,他們明面上一邊賣掉布匹一邊購置茶葉。

  但暗地裡他們卻和兩淮鹽場的鹽吏交易,大量購入海鹽。

  兩淮歷來就是產鹽之地,海鹽曬過後即交付官府。由官府統一負責鹽的分配。

  大明對於鹽的控制是很嚴格的,實行配額也就是鹽引制度。

  商人想通過正常途徑買鹽需要鹽引,否則便是販賣私鹽被抓到是要殺頭的。

  但因為鹽業實在太過暴利,許多商人不惜鋌而走險。

  盧佑安便是這樣一個商人。他買通了鹽場的一名小吏,每次曬好一批海鹽後就剋扣截流一小部分。因為每次截流的數量很少,並沒有被發現。

  等到盧佑安的商船經由長江一路行船抵達金陵城,盧家商船便派出一名管事去到兩淮與小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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