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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華日軍在中國大地實施化學戰毒殺平民,罪行累累,舉不勝舉,手段之殘忍,極為罕見。1938年時代出版社出版的《日寇暴行論》中,有一篇文章對此有實在的概括。下面節錄幾段,以見一斑。
關於日寇用毒氣的分類,大概可以分成下列三種:第一,往河水或井水中投毒。“九•一八”後,華北各鄉村即屢次發現井水有毒,因此井上多添置木蓋。抗戰以後,此類案件,更層見疊出,具系敵人雇用漢奸所為,其用意則在殘害我淪陷區民眾,有時也在前線利用飛機向河內投毒,則欲殘害我附近之士兵。(一)“八•一三”後不久,上海獲漢奸朱秀英、唐文福置於法。朱系女子,在浦東河邊投毒藥。(二)去年11月10日敵以重型轟炸機十餘架,自午夜零時許起至正午12時許,輪流飛蘇州轟炸,並在葑門外覓渡橋河內投毒藥水(中央社蘇州11月10日電)。(三)盤據晉南夏縣以南之敵,臨退時,在各村井內投毒甚多,飲後六七小時,頭暈吐瀉,12小時面膚發黑,24小時即不能行動,因而致死者不知凡幾(中央社7月29鄭州電)。
(四)華北各鐵道公路沿線敵軍,不時遭到我游擊隊襲擊,損失甚重,敵軍極不自由,恨我沿線民眾助攻敵軍,於各重要村鎮飲水井內大量散放霍亂、傷寒等病菌,我民眾染疫而亡者,在8月份1月內已達四五萬人,聞華北世界紅十字會主持人,已對敵提出嚴厲之斥責(中央社鄭州9月21日電)。(五)去年10月25日閘北駐軍發表消息,稱連日敵機在萬家宅、吳王宅一帶浜內,散發黑色毒粉,我兵汲引其水,均中毒腹瀉,我軍負責人已搜得證據,將予公布(中央社上海10月25日晨1時25分電)。
第二,往食品及用品中投毒。此種手段幾乎完全用在淪陷區或我們的後方,大致可分下列6項:(一)麵粉,平津淪陷後,敵人在天津銷售含有毒質之麵粉,市民食之者,悉患腹瀉。(二)食鹽,3月13日武漢中央社接某司令長官電告,稱在合肥東北八斗嶺附近,察覺敵人將似鹼形毒質,混入食鹽內,利用漢奸,廉價運售我戰區內,前方民眾食後,即發現腫脹症態。查該項食鹽,若經烈火煉過,其本色變為炭黑色者,即含有毒質(3月16日武漢《大公報》)。(三)餅乾、糖果、糕點,(甲)5月間敵以大批含有毒質之紙菸,餅乾、糖果等,分運強占我地拋售,但被我民眾識破。(乙)敵在邢家樓賣毒糕,食者咸死。(四)茶葉,“昨有友人自陬市來,言及該市近來一河南跛足乞丐,日前至上街楊永豐廣貨店,強行惡索,並將調解人魚販打一重棍,適有負傷士兵由該店經過,見該乞丐如此行兇,必非善類,乃將其周身施行檢查,竟搜出法幣50餘元,硬幣3元,毒藥3小包,小圓鏡子1個。事聞於中街攤店胡老闆,以該乞丐向伊店索討時,曾用手在茶葉籮筐內攪動,或投有毒品,隨取一勺,沸水泡之,清白一樣,得用冷水泡之,則顯呈暗綠色,並帶黏性,以指插入,感覺麻木,有人捉一青蛙投入,立即僵斃,投與狗食,不三步即死。同時該地區某預備營於出勤時,亦獲一丐,檢查身上,帶有毒藥3包,硬幣3元,法數10元雲”(8月30日中央日報)。
(五)紙菸,據晉省方面所俘敵兵供稱,敵因我軍民抗戰英勇,乃陰謀毒害,在哈德門煙內注入毒汁,吸者身體健壯,待後毒發,其健強半減,嗣經檢驗,在煙包印文左上方,發現針刺補跡(中央社西安7月25日電)。(六)火柴,6月間中山縣發現敵人將毒混入火柴。
第三,毒藥注射:此種手段最慘無人道,敵人在東北及華北曾屢次使用,有時單純為了滅我種族,有時為了便於驅我同胞作戰,有時為了怕泄漏其秘密工事。所注射之藥針,則分下列3種:(一)絕嗣針,敵在天津誘我民眾注射絕嗣針,託名為防疫針,凡13歲以上男女,均被注射。(二)啞針,(甲)倭寇在平津一帶,募集青年工人出關工作,為數已達數十萬,據新近逃回之工人談,到關外後,由日本醫生以防疫為名,將所有青年工人舌下注射藥針,即言語不清,然後編入各軍補充,參加日偽軍作戰(中央社香港4月14日電)。(乙)迭據前方報告,敵在大同強拉民夫,迫打啞針,遭其毒害者,已達6000人之多,具已大批東運,分赴各地,蓋為構築秘密工事,懼其泄密,與天津海河浮屍相仿(中央社絳縣6月19日電)。(三)無名毒針,(甲)南澳之敵為曾駐三灶之台陸戰隊佐藤清部百餘人,駐隆澳高山,強施毒藥注射,已經2次,致死者累累(《掃蕩報》汕頭8月22日下午9時電)。(乙)數日來沿正太、平漢北段敵軍,對我沿線民眾20~50歲之男女,一律強迫注射毒針(中央社鄭州7月27日下午1時電)。
以上所述,當然不免掛一漏萬,而即此已見敵人手段之殘酷卑劣,以及我同胞被害人數之眾與範圍之廣。
抗日戰爭爆發後,儘管蔣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內”的不抵抗政策,但國民黨軍隊不少愛國志士仍然率部浴血奮戰,為抗擊侵略軍做出了貢獻。許多將士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他們有的死於槍炮,但也有不少死於毒氣。
陳誠揭露日軍使用毒氣的罪惡據《新華日報》1938年5月17日的消息,時任國民黨軍政治部部長的陳誠在16日的記者招待會上揭露說:頃據確悉,敵大本營於4月19日派遣化學兵兩大隊,由本間中將率領,自神戶開往青島轉赴魯南。又於5月8日派遣機械化部隊(附有化學兵營),由菊池少將率領開往魯南,這是敵人大規模使用毒氣的準備。其實單從4月5日起,敵人在中國各地使用了毒氣七八次。例如,4月25日敵人在台兒莊連續使用催淚瓦斯毒汁手榴彈;4月19日宜興、溧陽,敵人放射燃燒彈瓦斯彈,使我士兵多人中毒;5月6日,沿長江各鎮,發現大批含有毒質的咸鹽,查系敵人在蕪湖鹽倉投毒,再用兵艦運往沿江各鎮,由漢奸兜售;5月3日,蕪湖敵人在老山施放毒氣,我軍中毒者多人,同日,敵人又在台兒莊東北大官莊一帶施放綠色毒氣,我軍中毒者多人,同日,敵人又在台兒莊東北大官莊一帶施放催淚瓦斯;5月4日,孫家埠敵人於巷戰中施放催淚瓦斯,並使用達姆彈;5月5日,台兒莊東北泥溝,敵人被我軍追擊時,又使用催淚彈。以上均系根據前線之確實報告,是違反國際公法與人道主義的禽獸行為,可見日軍早已把這當作家常便飯。
關於日寇用毒氣的分類,大概可以分成下列三種:第一,往河水或井水中投毒。“九•一八”後,華北各鄉村即屢次發現井水有毒,因此井上多添置木蓋。抗戰以後,此類案件,更層見疊出,具系敵人雇用漢奸所為,其用意則在殘害我淪陷區民眾,有時也在前線利用飛機向河內投毒,則欲殘害我附近之士兵。(一)“八•一三”後不久,上海獲漢奸朱秀英、唐文福置於法。朱系女子,在浦東河邊投毒藥。(二)去年11月10日敵以重型轟炸機十餘架,自午夜零時許起至正午12時許,輪流飛蘇州轟炸,並在葑門外覓渡橋河內投毒藥水(中央社蘇州11月10日電)。(三)盤據晉南夏縣以南之敵,臨退時,在各村井內投毒甚多,飲後六七小時,頭暈吐瀉,12小時面膚發黑,24小時即不能行動,因而致死者不知凡幾(中央社7月29鄭州電)。
(四)華北各鐵道公路沿線敵軍,不時遭到我游擊隊襲擊,損失甚重,敵軍極不自由,恨我沿線民眾助攻敵軍,於各重要村鎮飲水井內大量散放霍亂、傷寒等病菌,我民眾染疫而亡者,在8月份1月內已達四五萬人,聞華北世界紅十字會主持人,已對敵提出嚴厲之斥責(中央社鄭州9月21日電)。(五)去年10月25日閘北駐軍發表消息,稱連日敵機在萬家宅、吳王宅一帶浜內,散發黑色毒粉,我兵汲引其水,均中毒腹瀉,我軍負責人已搜得證據,將予公布(中央社上海10月25日晨1時25分電)。
第二,往食品及用品中投毒。此種手段幾乎完全用在淪陷區或我們的後方,大致可分下列6項:(一)麵粉,平津淪陷後,敵人在天津銷售含有毒質之麵粉,市民食之者,悉患腹瀉。(二)食鹽,3月13日武漢中央社接某司令長官電告,稱在合肥東北八斗嶺附近,察覺敵人將似鹼形毒質,混入食鹽內,利用漢奸,廉價運售我戰區內,前方民眾食後,即發現腫脹症態。查該項食鹽,若經烈火煉過,其本色變為炭黑色者,即含有毒質(3月16日武漢《大公報》)。(三)餅乾、糖果、糕點,(甲)5月間敵以大批含有毒質之紙菸,餅乾、糖果等,分運強占我地拋售,但被我民眾識破。(乙)敵在邢家樓賣毒糕,食者咸死。(四)茶葉,“昨有友人自陬市來,言及該市近來一河南跛足乞丐,日前至上街楊永豐廣貨店,強行惡索,並將調解人魚販打一重棍,適有負傷士兵由該店經過,見該乞丐如此行兇,必非善類,乃將其周身施行檢查,竟搜出法幣50餘元,硬幣3元,毒藥3小包,小圓鏡子1個。事聞於中街攤店胡老闆,以該乞丐向伊店索討時,曾用手在茶葉籮筐內攪動,或投有毒品,隨取一勺,沸水泡之,清白一樣,得用冷水泡之,則顯呈暗綠色,並帶黏性,以指插入,感覺麻木,有人捉一青蛙投入,立即僵斃,投與狗食,不三步即死。同時該地區某預備營於出勤時,亦獲一丐,檢查身上,帶有毒藥3包,硬幣3元,法數10元雲”(8月30日中央日報)。
(五)紙菸,據晉省方面所俘敵兵供稱,敵因我軍民抗戰英勇,乃陰謀毒害,在哈德門煙內注入毒汁,吸者身體健壯,待後毒發,其健強半減,嗣經檢驗,在煙包印文左上方,發現針刺補跡(中央社西安7月25日電)。(六)火柴,6月間中山縣發現敵人將毒混入火柴。
第三,毒藥注射:此種手段最慘無人道,敵人在東北及華北曾屢次使用,有時單純為了滅我種族,有時為了便於驅我同胞作戰,有時為了怕泄漏其秘密工事。所注射之藥針,則分下列3種:(一)絕嗣針,敵在天津誘我民眾注射絕嗣針,託名為防疫針,凡13歲以上男女,均被注射。(二)啞針,(甲)倭寇在平津一帶,募集青年工人出關工作,為數已達數十萬,據新近逃回之工人談,到關外後,由日本醫生以防疫為名,將所有青年工人舌下注射藥針,即言語不清,然後編入各軍補充,參加日偽軍作戰(中央社香港4月14日電)。(乙)迭據前方報告,敵在大同強拉民夫,迫打啞針,遭其毒害者,已達6000人之多,具已大批東運,分赴各地,蓋為構築秘密工事,懼其泄密,與天津海河浮屍相仿(中央社絳縣6月19日電)。(三)無名毒針,(甲)南澳之敵為曾駐三灶之台陸戰隊佐藤清部百餘人,駐隆澳高山,強施毒藥注射,已經2次,致死者累累(《掃蕩報》汕頭8月22日下午9時電)。(乙)數日來沿正太、平漢北段敵軍,對我沿線民眾20~50歲之男女,一律強迫注射毒針(中央社鄭州7月27日下午1時電)。
以上所述,當然不免掛一漏萬,而即此已見敵人手段之殘酷卑劣,以及我同胞被害人數之眾與範圍之廣。
抗日戰爭爆發後,儘管蔣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內”的不抵抗政策,但國民黨軍隊不少愛國志士仍然率部浴血奮戰,為抗擊侵略軍做出了貢獻。許多將士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他們有的死於槍炮,但也有不少死於毒氣。
陳誠揭露日軍使用毒氣的罪惡據《新華日報》1938年5月17日的消息,時任國民黨軍政治部部長的陳誠在16日的記者招待會上揭露說:頃據確悉,敵大本營於4月19日派遣化學兵兩大隊,由本間中將率領,自神戶開往青島轉赴魯南。又於5月8日派遣機械化部隊(附有化學兵營),由菊池少將率領開往魯南,這是敵人大規模使用毒氣的準備。其實單從4月5日起,敵人在中國各地使用了毒氣七八次。例如,4月25日敵人在台兒莊連續使用催淚瓦斯毒汁手榴彈;4月19日宜興、溧陽,敵人放射燃燒彈瓦斯彈,使我士兵多人中毒;5月6日,沿長江各鎮,發現大批含有毒質的咸鹽,查系敵人在蕪湖鹽倉投毒,再用兵艦運往沿江各鎮,由漢奸兜售;5月3日,蕪湖敵人在老山施放毒氣,我軍中毒者多人,同日,敵人又在台兒莊東北大官莊一帶施放綠色毒氣,我軍中毒者多人,同日,敵人又在台兒莊東北大官莊一帶施放催淚瓦斯;5月4日,孫家埠敵人於巷戰中施放催淚瓦斯,並使用達姆彈;5月5日,台兒莊東北泥溝,敵人被我軍追擊時,又使用催淚彈。以上均系根據前線之確實報告,是違反國際公法與人道主義的禽獸行為,可見日軍早已把這當作家常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