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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中國軍隊參戰。武三明既憤怒。又驚恐。當天下午。武三明就命令駐紮在廣治省地南越軍隊北上。不惜一切代價“收復”洞海。將“叛軍”趕出廣平省。

  對廣治省的3萬多名“南越”官兵來說,這是一條“要命”的命令。

  越南南北內戰剛剛爆發,來自馬尼拉地一條消息震動了全世界。

  菲律賓總統萊托斯在14點30分向來自世界各國的數百名記者宣布,菲律賓將與美國簽署《安全保障條約》,將包括蘇比克海軍基地、克拉克空軍基地在內的6處軍事基地租借給美國。

  雖然雙方還未正式簽署同盟條約,但是菲律賓重返“美國同盟組織”已成事實。

  美蘇冷戰結束後,菲律賓與美國解除同盟關係,收回了包括蘇比克海軍基地在內地所有租借給美國的軍事基地,將美軍“驅逐出境”。隨後20多年,菲律賓一直堅持獨立發展,因為國內民族問題等眾多因素,菲律賓的發展並不順利。在東南亞地區,菲律賓是除寮國與緬甸之外最貧窮落後的國家。

  相對來說,菲律賓並不缺乏發展經濟地基礎條件。

  菲律賓有7900萬人口,是東南亞地區僅次於印度尼西亞與越南的第三大人口大國;馬來族占總人口的85%以上,擁有相對穩定人口結構;自然資源豐富,銅、金、銀、鐵、鉻、鎳等礦產資源豐富,水產資源居東南亞之首,金槍魚產量位居世界前列;工業基礎在東南亞相對發達,在製造業、採礦業、燃料、核動力等領域擁有一定競爭力;農業上,盛產稻米、玉米與椰子,其中椰子產量與出口量居世界之首;旅遊業發達,為菲律賓第二大外匯收入來源。

  總體來說,菲律賓的基礎並不差。導致菲律賓長期裹足不前的主要原因就是以棉蘭老解放陣線為主的民族分裂勢力。更重要地是,菲律賓缺乏穩定的長期國家發展路線。

  在東南亞地區,菲律賓地人口與資源不如印度尼西亞,軍事實力不如越南,外交實力不如馬來西亞,科技實力不如新加坡,旅遊業比不上泰國。2015年之後,菲律賓的工業產值甚至連柬埔寨都不如。

  作為被美國奴役了上百年地國家,菲律賓的地位十分尷尬。

  “美西戰爭”後,菲律賓曾經宣布獨立,隨後成為美國地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成立自治政府,隨後被日本占領,二戰後再次宣告獨立,直到上世紀90年代,菲律賓一直是美國的“附屬國”,處於被美國控制的地位。

  擺脫美國的控制後,菲律賓既想利用美國的支援,又想保持獨立地位。作為一個沒有根基的小國,菲律賓的搖擺政策無異於“與狼共舞”,更得不償失。過分親近美國,使菲律賓在東協內的地位十分尷尬,一度受到印度尼西亞等國排擠。不與美國合作,讓菲律賓很難得到美國的實質性援助。

  經濟危機爆發後,菲律賓成為了東協內“受災”最嚴重的國家。

  短短2年,菲律賓的經濟萎縮了近10%,失業率高達31%,平均15天爆發1次反政府示威遊行,犯罪率更是飛速激增。

  突然爆發的南海戰爭讓菲律賓無從選擇。在毫無還手之力的情況下,菲律賓不但丟掉了所有侵占的島礁,還損失了所有重要的海空軍基地,海軍僅有的幾艘大型戰艦全部戰沉,空軍損失了近八成作戰飛機。一夜之間,菲律賓幾乎喪失了國防能力!

  在此情況下,菲律賓首先考慮的不是打回南海,而是如何鎮壓南方的民族分裂勢力。

  別無選擇,菲律賓只能再次投入美國的懷抱。

  29日,正在華盛頓活動的菲律賓外長阿方塔按照總統萊托斯的授意,向美國提出了締結同盟條約的外交請求。

  此舉正中美國下懷,正在馬尼拉的斯托克頓立即展開活動。短短2日內,美菲就同盟的大體意向達成一致,剩下的只是細節問題的談判工作了。

  萊托斯急著宣布美菲同盟,無非想鞏固政權,穩定菲律賓的國內局勢,擺出借美國之力重返南海與南沙的架勢,讓國內的反對派閉上嘴。

  菲律賓能不能重返南海與南沙,萊托斯說了不算,得看美國的態度。

  同一天發生的另外一件事情更值得關注,只是,包括共和國國際廣播電視台在內的各大新聞媒體都沒做詳細報導,那就是共和國談判代表與馬來西亞談判代表在泰國曼谷舉行的第一輪正式談判。

  談判準備階段,雙方確定了談判基礎:馬來西亞將占領的南沙群島島礁與南海海域歸還給共和國。在此基礎上,雙方通過正式談判解決細節問題。

  第一輪談判,重點解決主要分歧,即馬來西亞提出歸還南沙群島島礁與南海領海的條件,共和國做出正面回答。

  因為雙方都有談判誠意,所以馬來西亞提出的條件並不過分,主要包括與共和國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解除所有貿易壁壘,共和國做出投資承諾、幫助馬來西亞發展經濟,共和國為馬來西亞提供國家安全擔保、向馬來西亞出售先進武器裝備,開發南海資源時、馬來西亞擁有優先權;共和國為馬來西亞提供外交援助、協助馬來西亞與周邊國家解決爭端,以商業合同的方式、共和國出資購買馬來西亞在南沙島礁與南海海域興建的各類資源開發與開採設施。共和國基本上同意了前4點要求,只對後2點要求提出了異議,一是共和國不會幹涉馬來西亞與其他國家的交往,二是共和國不能以國家的名義出資購買馬來西亞在侵占的南沙島礁與南海海域興建的各類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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