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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年12月18日 晚河內越南之聲廣播電台遭受美機轟炸,僅9分鐘之後,申中國幫助建立的在雲南省的越南廣播電台,即代替河內電台繼續廣播,及時向國內外報導抗美救國的消息。

  1972年12月29日 越軍民抗擊美軍B—52型飛機對河內、海防的戰略襲擊取蔣最後勝利。面對極其慘重的失敗和國際輿論的強烈譴責,尼克森被迫下令,自12月30日起停止對北緯20度線以北越南北方地區的轟炸。

  1973年1月27日 《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巴黎協定》正式簽字。

  1973年1月28日 越南勞動黨中央和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向全國軍民發出號召書。號召書說,越南革命取得了巨大勝利,要求全民要竭盡全力,為保衛、建設祖國,為譜寫民族壯麗的新篇章作出貢獻。

  1973年2月12日 越南政府在嘉林機場交還第一批美國飛行員116人,其中中校10人,少校20人。

  1964—1973年 越南軍民共俘虜美國飛行員472人。

  1973年2月12日—3月27日 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分4批向美國政府交還了在過去作戰中俘虜和關押的127名軍事人員和民事人員。

  1973車2月25日 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就美國政府和西貢政權有系統地、大規模地嚴重違反越南問題巴黎協定事發表聲明。指出從1973年1月28日—2月24日,西貢軍隊違反協定近1.2萬起,進攻蠶食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的控制區;西貢政權使用警察和保安力量進行掃蕩行動800O余次,以繼續其恐怖和壓制人民的“綏靖國策”。

  1973年3月29日 為了執行關于越南問題的巴黎協定,美軍駐越南南方指揮部於16時25分在新山一機場舉行了降旗儀式,美國侵略軍及南韓、菲律賓僕從軍撤離越南。

  1973年3月30日 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發表關於巴黎協定實施60天形勢的聲明,聲明指出,美國政府仍然沒有完全停止軍事捲入和干涉越南南方的內部事務,不願放棄維護鞏固西貢政權,使其成為推行新殖民主義工具的陰謀,聲明號召越南軍民提高警惕,團結一心,隨時挫敗一切破壞和平的陰謀和行動。

  1973年10月15日 越南南方各解放武全力量指揮部命令:南方軍民必須給予美國和西貢政權的戰爭行動以應有的還擊,保衛解放區,保衛人民生命財產,保衛巴黎協定。

  1973年11月10日 美國人民反戰運動代表團訪問南方解放區。

  1973年12月5日 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外交部發表聲明,譴責美國和西貢政權嚴重的戰爭升級行動。

  1974年1月25日 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就越南問題巴黎協定簽訂1周年發表聲明。同時,越南外交部公布了《關于越南問題巴黎協定履行一年》的白皮書。

  1974年5月15日 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外交部發表聲明,譴責西貢政權在美國的唆使和支持下強化戰爭,宣布中止越南南方的所有雙邊談判。

  1974年9月30日—10月8日 越南勞動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軍委舉行會議。會議審議了1975年戰略作戰計劃,分析了南方形勢。會議一致通過總參謀部關於選定西原戰場為1975年總進攻的主要戰場的方案。

  1975年3月4日—27日 西原戰役大獲全勝。

  1975年3月8日—4月3日 順化一峴港戰役大獲全勝。

  1975年4月1日 越南勞動黨中央政治局給南方下達“總攻擊”、“總起義”的指示。認為:“以西原戰役為起點,標誌著我們的戰略總進攻已經開始。新的戰略時機已經到來,提前完成解放南方任務的條件已經成熟。”並準備在雨季到來之前(1975年5月上旬)解放西貢。

  1975年4月26日—30日 南方人民軍發動具有歷史性的胡志明戰役。4月26日17時,首先對西貢東面和西南面偽軍發起講攻,並突破敵軍防線。4月28 日夜—29日凌晨,越人民武裝發起總攻。4月30日11時,人民軍占領偽總統府。至此,胡志明戰役勝利結束。在歷時55天的1975年春季總進攻中,南方人民武裝共殲敵110萬人,其中偽正規軍70萬人。僅胡志明戰役就殲敵40餘萬人。

  1975年5月15日 越南全國各地,隆重集會慶祝越南南方完全解放。

  附:寮國大事記

  1949年1月20日 在抗法鬥爭中,在寮國愛國戰線黨領導下,寮國戰鬥部隊正式誕生。

  1950年8月13日 寅國國民大會提出寮國革命12大政策。

  1950年8月13日 寮國國民大會發表宣言。號召所有寮國人民,團結一致,堅決抗戰到底,把法國殖民主義者逐出國土之外,肅清叛國寮奸,爭取寮國的真正獨立和統一。

  1953年10月22日 法國同寮國簽訂“友好聯合條約”。法國承認並聲明者撾王國為完全獨立和自主國家。“寮國王國再度自由地肯定聲明隸屬法蘭西聯邦”。

  1954年7月21日 由越、老、柬和美、法、蘇、中、英等國參加的日內瓦會議,發表最後宣言。會議注意到法國政府聲明,即法政府將在尊重柬埔寨、寮國和越南3國的獨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基礎上,來解決有關恢復和鞏固柬、老、越和平的一切問題。日內瓦每個與會國不准對印支3國內政進行干涉。

  1954年7月20日 簽訂《關於在寮國停止敵對行動的協定》。依照在印支全境同時停火的原則,雙方一切部隊在寮國全境同時停止敵對行動,外國武裝力量及外國軍事人員必須撤離。自宣布停火之時起,禁止一切增援部隊和軍事人員從境外進入寮國。國際委員會負責監察和監督在寮國停止敵對行動協定各項規定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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