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陸滄(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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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星期一,我本想叫上舒若一起去上學的,沒想到她夜裡發高燒,送到醫院急診了。

  我穿著舒若送我的球鞋去上學,打算放學後去醫院看她。

  體育課的時候,體育老師把那隻破舊的籃球交給了我,讓我帶著同學們打籃球,結果男同學們的視線全都齊刷刷的落在我的球鞋上。

  我當時心裡可自豪了,心想,你們沒想到吧,我還能穿這麼好的球鞋。

  我以為我會迎來同學們羨慕的目光,沒想到他們竊竊私語了幾句話,全都哄堂大笑,我不知道他們為何笑的這麼不懷好意,其中高個兒大聲問我:

  「陸滄,你這假貨在哪個集市上買的?」

  青春年少不懂如何隱瞞自己的情緒,高個兒一問,我不自覺的臉紅了,辯解的聲音也顯得底氣不足:「這不是假貨,這是真的。」

  高個兒嗤之以鼻:「這雙球鞋好幾百塊錢,就憑你和你們那土磚房裡掛滿蜘蛛絲的家,能買得起這麼貴的鞋子?騙鬼呢你,快說,你是不是在老街的小攤上買的?就算是假貨也別不好意思啊,反正我覺得你穿這假貨還挺配的,你們說呢?」

  高個兒身後的那群人都是以他馬首是瞻的,自然都點頭說是。

  我受到了羞辱,指著高個兒身後的馬胖子說:

  「馬駿,你經常穿這個牌子的球鞋,你來看看我這鞋子是不是假貨?」

  我急於想向他們證明這鞋子是真貨,馬胖子也沒讓我失望,我脫了球鞋打著赤腳把鞋子遞給他,早上想穿襪子的,但我的襪子都破了好幾個洞,我覺得襪子配不上這鞋,就光著腳穿了,高個兒指著我的腳又是恥笑一番:

  「窮鬼,你連襪子都買不起,怎麼可能買得起真貨。」

  但馬駿卻很認真的說:「哥,這鞋子是真的,不是假貨。」

  得到肯定後,我自信心倍漲,腰杆也挺直了。

  然而高個兒那張苦瓜臉僅維持了三秒鐘,三秒鐘過後,他話鋒一轉侮蔑我道:「就憑你能買得起真貨,這錢肯定來路不正,說,你偷了誰的錢?」

  士可殺不可辱,我家雖然窮,但我也是個有尊嚴的人。

  要不是馬駿攔著,我早就撲上去撕爛高個兒的嘴了。

  雖然他人高馬大,而我瘦弱不堪,根本不是人家的對手。

  我極力的辯解著:「我從來不干那偷雞摸狗的事情,倒是你,上次去老爺爺家的果園裡偷果子吃,差點被老黃狗給咬了吧,自己是個專幹壞事的傢伙,還想誣賴別人。」

  高個兒瞬間惱了,帶著那幫人上來就沖我扇了幾個耳光:

  「喲,窮小子人窮嘴倒挺硬的,放學後敢不敢到小樹林裡等我?」

  去了就是找死,高個兒下手極狠,不死也得脫層皮的。

  我倔強的看著他:「我沒做錯事,憑什麼去小樹林等你。」

  高個兒拍拍我的臉:「陸滄,你小子真是個孬種,你要是不去小樹林等著,就證明你心虛,你就是偷了人家的錢,狗兒,你前不久不是丟了幾十塊錢嗎?」

  狗兒一時間沒反應過來,還是高個兒踹了他一腳,他才忙不迭的把髒水潑我身上:

  「好啊你個陸滄,我早就懷疑是你偷了我的錢,我就說嘛,上次老師說要我們教課本費,你一向拖拉的,那一次交的那麼積極,你要是承認了,這事就算了,你要是不承認嘛...」

  高個兒接話:

  「那就打到你承認為止。」

  我心裡冤枉,上一次的課本費之所以能夠準時交上去,是因為姐姐回來,瞞著姐夫偷偷塞了點零花錢給我。

  我怕挨打,眼瞧著那些拳腳就要落下來了,我蹲下身抱著頭大聲說:

  「鞋子是舒若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這話不說還好,一說出口他們笑的更放肆了,高個兒捂著肚子笑的都快抽筋了:

  「陸滄,你小子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啊,人家舒若長的漂亮成績又好,家裡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人家能把你放在眼裡。」

  狗兒還加了一句:

  「你最好別打舒若的主意,老大喜歡舒若很久了。」

  那時候,那個年紀,喜歡二字對我們這些情愫剛剛萌芽的小男生而言,是羞於啟口的事情。

  我喜歡舒若,但我只管在心裡偷偷摸摸的喜歡。

  可高個兒不一樣,他敢大膽的承認。

  我一再強調鞋子是舒若送的,他們挑釁的看著我,讓我把舒若叫過來當面對質,但舒若請假,苦無對證的我面對他們的質疑,根本無從辯解。

  若不是有女同學看到高個兒欺負我,叫來了體育老師,我真不知道自己會怎樣。

  然而一頓毒打是免不了的,下午放學後,輪到我和其他兩個同學留下來打掃教室衛生,等忙完後才發現高個兒帶著一伙人在我回家的必經之路上等著,那天傍晚,我被高個兒打到逼著我承認這輩子都不會喜歡上舒若,那雙球鞋,也被高個兒用火燒壞了一隻。

  晚上回到家,舒若坐在我家門口的小凳上等我,看到我打著赤腳回來,問我是不是不喜歡這雙鞋。

  我說是太喜歡了,怕沾泥巴,所以放書包里背了回來。

  自那以後,我開始更刻苦的學習,和舒若也保持著一定的距離,舒若來問過我好幾次,問我為什麼不等她一起上學上學,我說家裡活兒多,她倒是很殷勤,每天都來我家干那些我認為很苦很累很髒很臭的活。

  後來我們長大了,高個兒帶著那伙人早早的輟學踏入了社會,對舒若的喜歡也隨著學習生涯的結束而不了了之,我卻依然只管在心裡默默的喜歡她,並且對自己發誓,我一定會追到舒若。

  終於,我和她考進了同一所大學,但家裡的狀況不容樂觀。

  我並不想利用胡曼琴,是她對我說不想上學,讀書太累了,她還主動提出要幫我照顧癱瘓在床的母親,那天黃昏,鬼使神差的,她親了我,我沒有拒絕。

  再之後,她一廂情願的確定了我的關係,我也沒有否認。

  我曾經以為讀書是唯一的出路,直到畢業後才發現,這個社會對窮人並不友善,不管我如何努力,我都改變不了生活的窘境,和舒若在一起的那些年,我敏感而又卑微,時常會從夢裡驚醒,夢見她嫌棄我窮,提著箱子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我。

  我用整個青蔥歲月愛著舒若,我想娶她。

  但現實卻逼我在愛情和金錢面前做選擇,最終我選擇了後者。

  如果我的人生能夠重來,我會在高個兒帶人毒打我的時候奮起反抗,我會在適當的時候告訴舒若,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我會更勇敢一點去面對現實,我會強大自己的內心,一步一個腳印的去獲得我想要的一切。

  時光無情,不可逆轉。

  我知道我最終能做的就是,把那份深愛埋葬在心底,然後祝福她,也祝福所有愛過我的人。

  新書《第24條婚規》已經全新修改過啦,送上簡介,正文大家挪步去看哦,看宋安戈如何解救遇難的江離,當然,更重要的是如何調戲她:

  離婚後遭遇24條,被債權人追的無處可逃的我爬進了他的家。

  他問我:「做過瘋狂的事情嗎?」

  我微微一愣後回他:「結過婚做過love離了婚欠了債,算不算瘋狂的事情?」

  他哼哧搖頭說不算,轉頭就覆上了我的雙唇。

  那一天,酒酣耳熱,我們做了一件最瘋狂的事情。

  命運的齒輪將我和他緊密鑲嵌著,死亡在逼近我們的同時,陰謀也漸漸浮出水面。

  從此,我的人生除了還債,就只剩下...

  唔...和他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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