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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重大,小林不敢有絲毫怠慢,即刻採取了切實有效的行動,先是勘驗現場,然後是派出人手走訪現場,當然是暗查暗訪。明查,中國人未必會合作。經過多方訪查,最後匯總情況時,小林首先排除了系仇日分子作案的可能,無論軍統、中統、共黨,都不太可能有作案的動機,不能說他們沒有這個想法,實在是他們不太可能用這樣的手法——攔路搶劫——這更像是黑道人物的作風。

  通過情況分析,小林將排查的重點,放在了黑道人物身上。這一查,果然有重大發現,有人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案發當日,烏二的阿金和多名黑道上的亡命之徒,在案發現場出現過。揪住這條重要線索,小林派人密捕了幾名有重大嫌疑的亡命之徒,通過嚴刑拷打,從他們的口中獲悉,作案的領頭人,正是阿金。

  阿金早就躲了起來。不是做賊心虛,哪用藏頭藏尾。小林找到烏二,命他交出阿金。烏二起初百般推託,拖著不辦,這就惹惱了小林,當即就對其下達了最後通牒,要麼交人,要麼負責扛過。

  烏二不想負責,只能交人。

  把阿金交出去前,烏二一再囑咐阿金,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切勿要牽涉他,這樣他才能在外面替阿金斡旋張羅,否則就同歸於盡。阿金滿口應承,這邊答應得爽快,可進了憲兵隊,坐了一次電椅,當場就撂了。不但賣了參與搶劫的同夥,還少不得拉上他“敬愛”的師傅烏二墊背。

  小林還沒決定是否抓烏二,烏二倒先沉不住氣了。

  怎麼辦?烏二問過很多人。

  多數人的意見是,跑!

  也有少數人主張,不跑,托李逸群出面周旋,這件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

  少數服從多數,烏二跑了。

  不跑幹什麼,引頸受那一刀嗎?烏二才沒那麼有擔當,他可不是個敢做敢為的偉丈夫,他只不過是一個趨炎附勢、孤假虎威的小人物而已。天塌下來,該李逸群這些大人物扛,叫他扛,是扛不住的。

  烏二不見了人,日本人就管李逸群要人,非要李逸群交出烏二不可,否則,李逸群就替烏二背過。李逸群千算萬算,都沒想到烏二能給他捅這麼大的婁子,迫於嚴峻的形勢,他不得不採取切實有效的行動——

  跑了和尚,跑不了廟,烏二的廟裡,不是和尚,是老婆。烏二最在乎的人,其實就是他的老婆。李逸群深知這點,也不費心大張旗鼓地張榜懸賞以捉拿烏二,他只管問烏二婆娘要人就是了。

  考慮自個是惡名在外,李逸群派夫人出面去找烏二婆娘,要烏二婆娘交人。李夫人手腕了得,先嚇,言辭極盡誇張之能事,諸如,烏二若被日本人捉到,肯定性命難保,死肯定會死,但死前還要遭罪,慘喲!人死之後嘛,那就更慘了,全部家產充公。女人嘛,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烏二就是你的金飯碗,他死了,你的飯碗就被敲破了,你就要流落街頭,衣食無著落。慘咧!

  一席話說得烏二婆娘六神無主,完全沒了主張,連連向李夫人央求,求她想出一個萬全之策,保住她的金飯碗。

  後騙適時登了場:烏二若主動投案,李逸群可保證烏二在憲兵隊決不受刑,至於烏二的性命,完全可由李逸群保證。

  烏二婆娘考慮再三,估摸烏二確乎躲不過去了。就算日本人一時抓不住烏二,李逸群也有辦法找到烏二的,萬一李逸群先於日本人找到烏二,那時再找李逸群幫忙,李逸群肯定會找出百般埋由推諉。若說不找李逸群幫忙,可她又有誰可以請託?

  再說這樁劫金案,雖是鬧得滿城風雨,但日本人那裡並未受到任何損傷不是嗎?劫金案,從頭到尾,都是阿金搞出來的,與烏二無任何關係。即便是阿金於事前對烏二提過劫金一事,但烏二未置可否,就憑這一點,頂多可說烏二是知情者,不能算烏二是參與者;且烏二為“和平運動”出過力、流過汗、灑過血,這一汗馬功勞,日本人也曉得的!

  總之,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主意一定,烏二婆娘就把烏二叫了出來,向李逸群投案。

  李逸群確乎言而有信,親自出面向負費偵破劫金案的小林少佐聯絡,要小林對烏二勿要用刑,並稍予照顧。小林滿口應承,向李逸群作出保證,會十分恰如其分地照顧鳥二。一切打點妥當,李逸群這才讓秘書帶著烏二,去向日本人投案了。

  烏二被送進日本憲兵隊的當天,羅之江應李逸群的電話之請,特地從南京趕到上海。剛一照面,李逸群二話不說,就向羅之江交代說,你立刻會同日本憲兵前去查封烏二的家產。羅之江一聽,頗感為難。一來,他與烏二交情不錯,烏二才被送進日本憲兵大隊多久啊,他就幹這落井下石之事,若是將來烏二出來了,他又以何而目去見烏二;二來,抄家這等事,既然要由他的政治警衛總署的名義來執行,那麼抄家之後,就得由政治警衛總署的名義來貼一張查封布告。要貼布告,就得蓋上政治警衛總署的關防。可是李逸群打電話讓他來上海時,並未說是出何任務。臨到該貼布告時,連印信、關防都沒有一顆,那也太不像樣了吧。

  更深的原因,是他兔死狐悲之感。當然這些話,他不能對李逸群說,誰知道李逸群會不會在某天算計他?

  羅之江會猶豫,這在李逸群的預料之中,他佯裝糊塗,問:有困難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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