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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脆把顧志文弄到畿縣伊陽縣當一個縣尉。想到這裡,他說道:“我有一個幕僚,名叫顧志文,他是明經出身,跟著我兩年了。

  這人辦事非常得力,現在擔任推官。他得了一次上下考,一次中上考。如今伊陽縣尉出缺,我想推薦添加此人擔任縣尉,在這個名單裡面加上一個人,不知諸位相公如何?”

  他話剛說完,楊再思便接口道:“此人我也見過,當年明經考試之時,是名列前茅的。我朝明經出身之人,一釋褐(剛當官)就有擔任畿縣尉的。這個顧志文已經在王爺手下當了兩年幕僚,考核又是如此優秀,當一個畿縣尉錯錯有餘。”

  他說話倒是有理有據,旁邊的人一聽,你這話雖然沒錯,不過這畿縣尉大多都是外地縣尉提拔而來。

  有些人是京城的初任官調任而來,像顧志文這樣從幕僚而來的,不說沒有也是很罕見。再說了,正規的程序是由天官上報,政事堂批准。當然由政事堂添加名字未嘗不可,但是也非常少見。

  不過畢竟是一個接近起家之官縣尉,職位太低,其他的人都不太好反對,也不可能有人反對。因為顧志文是具有資格擔任此職的。

  “這個人也很合適,鄙人也同意。”王方慶說道。

  “鄙人也同意……”婁師德也同意。

  第191章 議農事

  幾位宰相併沒有為顧志文當縣尉之事而發生爭執。

  武炎之一看,此事倒是順利,顧志文是去接田瑞的位置,主管一個縣的戶口和租稅事宜。

  縣尉一職,一般分為兩種,一是管治安,一是管民戶。這是最貼近老百姓的官員,非常鍛鍊人。

  一般偏遠州縣的縣尉,也是科舉及第之人第一任官。

  縣尉干好了,可以直接當監察御史,然後殿中侍御史、侍御史。一路到員外、郎中。

  再升遷尚書侍郎、六部尚書,甚至由侍郎直接拜相。這是當時官員最為理想的一條升遷途徑。

  討論完人事,接著就是討論武炎之提出的大修水庫與河渠之事。

  只是一開始就遇到阻力。只見梁王武三思說道:“要說起來,涿郡王這個建議是好的,原本鄙人也應該支持。

  不過鄙人細想下來,發覺這裡還有很多問題要解決,並非如此簡單。

  比如說吧,修建水庫多半會淹沒很多良田。這些人怎麼辦?如何安置是個大問題。還有,對他們的房子是否賠償?如何賠償?都還沒有解決。

  當然,修建溝渠一事,鄙人是同意的,反正絕大多數土地都是國家的,對每戶的人影響並不大。但是同樣的問題也存在。

  還有一件事,就是這水庫修好之後如何管理?要是不認真管理,那水庫一旦垮塌,將對下游百姓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要是有如此危險,還不如不修水庫呢。”

  武炎之解釋道:“王叔說的也有道理,事實的確如此。以鄙人的意思,這移民搬遷是個大事情,要由州府統一組織,統一協調安排。

  那麼如何安排呢?鄙人的意思,什麼地方受益多,該地安排的人就多,反之就要少一些。

  原因很簡單,有了水庫之後,糧食的種植就有了保障,基本不用再擔心乾旱。那麼受益之人,拿出些土地來,重新分配是很自然的事情。反正土地也是國家的,重新分配也可以做到。

  至於水庫如何管理一事,某認真考慮過。水庫可以讓當地的大戶養蝦養魚,這水庫就交由他們管理。讓其與縣裡簽訂責任狀。

  同時,縣裡每個月要派人對水庫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檢查,做好記錄備查。特別是夏季雨季來臨之時,這水庫裡面的水要放干,合理控制水位,便於防洪。

  還有一條也很重要,無論是誰承包水庫好,水庫的基本職能是抗旱和防洪,這一點不能動搖。

  另外我要強調一點,這水庫要修就要修牢固,小型水庫的堤壩,要採用用石頭加夯土砌築。

  在洛水之上,我準備修建一座大型水庫,堤壩採用混凝土鋼筋混凝土。這座水庫也修起來,幾乎可以保證洛陽不用再擔心洪水的襲擊。

  當然修建這座大型水庫,需要花些錢。我的想法,可以通過收取洛水之上過往船隻的稅收,來解決一部分資金。再發動官紳捐一部分資金,朝廷補助一部分……”

  講完這些要點,武炎之又提到了安全性:“王叔說的極對,水庫的安全是重中之重。我將與匠作監張公商量,讓他們參與審查圖紙。

  我對圖紙進行把關,也就是每一個水庫的圖紙,我都要進行審核,並派人監督。

  每年雨季之前,由州府長官與各縣令簽訂責任狀,派員巡查。同時,一樣對水庫進行分級管理。

  對於有重大隱患,可能垮塌的水庫,要掛黃牌管理……”

  武炎之嘮叨了半天,這些人聽得武炎之要親自抓,倒是都放了心。對於武炎之提出的,給趙瑜和田瑞兩位判官加監察御史銜的要求,自然也輕易通過。

  因為給判官加憲銜,同樣是慣例,便以判官以欽差的身份辦案。

  聽罷武炎之的介紹,婁師德說道:“涿郡王的魄力,某不及萬一。這如此多的水庫與溝渠真的修建起來,相信不止河南地區,就是關中地區,或許也會變成一個大糧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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