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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許閉上眼睛,那對黛安娜不利的案子逐漸解體了。“什麼流浪漢?”他質問道。

  “我們沒有問他叫什麼名字。”她說,“他到門前來乞討。丹尼爾就讓他拿去了。”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她拿出蕾絲手帕碰碰眼睛:“他離開的前一天。”

  “你是五月二十五日晚上報案的。”沃許說,“所以那流浪漢是二十四日來的。你可以描述一下這個流浪漢嗎?”

  “他穿著粉紅色的長褲,戴頂棕色的舊帽子。”她回憶著,“我想他差不多六十歲吧,頭髮不多,身上有很重的臭味。他醉得很厲害。”

  “她的不在場證明很有力。”沃許說,“她送湯普森到車站,他搭車去倫敦,好幾個人在車上看到過他。湯普森太太送走他後就去了東德勒教堂,和教友進行二十四小時的禁食活動。丹尼爾預定六點回來後到那裡去找她,結果他沒回來。十點鐘,牧師太太送湯普森太太回家裡,並陪她等。將近午夜,湯普森還沒回家,牧師太太打電話報警,之後在那裡陪了她整夜,還有第二天的大半天。”

  “但她的不在場證明只有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兩天。假設他後來又回來了呢?”

  “既然他一開始就花了那麼大工夫逃跑,他幹嗎還要回來?他是想一舉兩得———擺脫那個可怕的老婆,也逃出破產的處境。”

  麥羅林大笑出聲:“對不起,長官。大概是這麼回事———丹尼爾在倫敦混了一段時間,發現在那裡絞盡腦汁過活比回家還要糟糕,所以他就回來了。由於古德太太打過電話,說丹尼爾本該到史翠曲莊園去的,湯普森太太發現她丈夫在跟另一個女人交往,還是個渾身罪惡的女人。當丹尼爾出乎意料地回到家裡,她會怎麼做?”

  “嗯,”沃許思索著同意,“這樣推論挺合理的。但她是怎麼把屍體弄進冰屋裡的?”

  “也許在他還活著的時候,她說服他到那裡去。那是丹尼爾的罪惡之地,她把他剝光了剁一剁,也很合邏輯,這樣我們就會以為那是大衛·梅柏理。她在報復那些毀了她人生的邪惡女人。”

  28

  (二十八)

  “史戴利有沒有搜過湯普森家?”

  “搜過兩次,一次是他失蹤當晚,另一次差不多是兩星期之後。”

  麥羅林皺眉:“為什麼會搜第二次?”

  “他接到匿名舉報,說湯普森太太宰了丹尼爾,把他藏在地板下。在6月的第二個星期左右,他有一天出其不意地到她家去,什麼也沒找到。”

  沃許在警局外的人行道旁停車:“安迪,但那該死的鞋子又怎麼說?要是丹尼爾穿著那雙鞋,他為什麼把鞋留在莊園裡?要是他沒有穿那雙鞋,它又怎麼會出現在那裡?”

  “嗯,”麥羅林沉思著,“我也在想這一點。在鞋子的事情上,我忍不住覺得她說的是實話。一定真的有個流浪漢來過,你知道。她描述得太流利了,而且又符合尼克·羅賓森問出來的內容。我記得他說的那條粉紅色長褲。”他疑惑地揚起一側的眉毛,“我可以試著去找他。”

  麥羅林整理過那個流浪漢的資料,把此人的長相通報給全郡。他打了個電話到南安普敦,請一名同僚幫忙去查那裡的青年旅社。

  離開辦公室。他帶著輕鬆的心情朝莊園出發,因為珍·梅柏理宣稱她已經準備好,可以回答問題了,他要去跟她談談。

  他們坐在落地窗旁。那女孩非常蒼白,有點緊張地調整好姿勢。

  “珍,你認為你父親出了什麼事?”這問題就像一股臭味一樣,停留在他們之間的空氣中。

  她轉頭看向窗外,“我告訴你,他離開的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她開口了:“我好久好久都沒有想過了,直到那天晚上。”她說得很慢,很清晰。她告訴他,她媽媽去上班之後,她父親就幫她放洗澡水。她說那就表示他打算和她性交。他已經建立了這套慣例,她也學會了接受。她不帶一絲感情地描述整個過程,講到她父親的行動、講到她被帶進臥室,口氣就像是在評論一場西洋棋。麥羅林猜想,這是因為她已經在心理醫生面前演練過好多次了。

  “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件不一樣的事。”她說著轉過頭來,深色的眼眸注視著警官。

  他好不容易發出聲音:“什麼事?”

  “他說他愛我。他以前從來沒有這麼說過。”

  麥羅林很震驚。大衛帶給她那麼多痛苦,卻沒說過一個愛字:“你為什麼認為這很重要?”

  “讓我把故事說完”,她建議道:“然後你或許會有同感。”這一次,在強暴她之前,他送了一個禮物給她,用棉紙包得好好的。“他以前從沒這麼做過。”

  “禮物是什麼?”

  “一隻玩具熊。我以前收集了很多玩具熊。他做完之後,”她用五個字就交代了整件事,“摸摸我的頭髮,說對不起。我問他為什麼,因為他以前從來沒有道過歉,但那時我母親就進來了,他再也沒有回答。”她沉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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