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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靈異] 《我在火葬場工作這5年》作者:李喃生【完結】

  文案:

  火葬場是一個神秘且恐怖的地方,陰冷寂靜,不敢靠近。然而,大多數人又對火葬場的日常工作和這裡的工作人員充滿了好奇。因為工作的粗心,有一次燒錯了屍體,還有一次裝錯了死者的骨灰;目睹有人偷屍體去參加冥婚;第一次火化嬰兒時的不忍與絕望;愛上了美女同事——一位屍體化妝師,在墳場向她求愛……

  殯葬世家

  我一出生耳邊就充滿音樂,什麼音樂?哀樂。我是在一次法事現場出生的。

  我父母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都是知名“音樂家”,也就是方圓百里唯一的“音樂家”——在法事現場為死者唱哀曲的人。我們家是世代為人舉辦法事的,這個職業在我們這地方被稱為“喃嚒佬”,“喃嚒”就是“做法事”的意思。

  那天,同村的王某中年去世,當時我媽懷我八個月,本打算息唱了,奈何死者是同村兼親戚,又是六月天,必須早點辦事。於是我爹便召集叔伯親戚,帶上家什奔赴現場。我爹給我娘安排了個簡單的工作——敲棒,坐著敲就可以了,不用唱不用跳。

  一般哀事一場五輯,正做到第三輯,娘胎里的我就不安分了,踢著娘的肚子。娘疼得直叫,眼看我就要呱呱墜地,回家生的話要翻一座山,過一座橋,我爹就與死者家屬商量讓娘進房,本來,法事在這時候是不能停的,但這是同村的,還是親戚,都認識,一切都好說話了。可是,在這時候見血可是大事啊——法事中途見血,那家便會有血光之災。那時候大家都很迷信。於是我爹就發揮他胡吹亂侃的本事,聊了小半天,硬生生把這一場哀喪變成喜喪。我就那樣出世了——八個月,早產兒。我爹當即給我起了個超雷的名字——李喃生!也不和我商量一下。

  我出生以後,父親讓叔伯們繼續做法事,把我放在一個像棺材一樣的盒子裡,然後用牛車翻山越嶺把我送回家。其實,我能順利出生完全是因為死者家有一個老人是個接生婆。你說是不是很對不起人家啊?辦喪事嘛,還要沾一手血腥。由於我是在法事現場出生的,後來我總覺得在我的一生中有很多事情都離不開死亡和屍體。

  我的家族是喃嚒世家,肯定不乏一起共事的兄弟。上一輩,只有大伯、三叔和父親,到了我這一代,就繁衍了八個孩子——很平均,四男四女。我家只有我一個男丁,大伯有二男一女,三叔有一男三女。繼承和“喃嚒佬”相近職業的只有我和比我小一歲的三叔的兒子,也就是我堂弟,叫阿坤。

  我現在的工作是和神(我們那裡對死人的吉稱)打交道:阿坤,用不好聽的稱呼來講,他是“神棍”(此神非彼神)。

  先說說什麼是喃嚒這個職業。火葬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推廣的,我小時候,農村都是土葬。正因為之前一直是土葬,所以中國一直有喃嚒家族。喃嚒就是為死人哀悼,超度。喃嚒這個職業是從道家傳下來的。喃嚒佬有道服、道具(現在的魔術等也有道具什麼的,“道具”這個詞來源於喃嚒佬)。道服主色是黃、黑、白、紅四色,北方還流行綠色。喃嚒隊伍的大小根據僱主的需要調整,如果僱主要大辦,那隊伍可以有五、七、十一人不等,但切忌雙數(兩個人除外)和幾個特殊數字,如三人、六人、九人等,一般都是七人、十一人;其實,兩個人的隊伍也有,一般是最窮的人家請的。

  說到請喃嚒,請的時候言辭得講究,不能說我家誰死了要你去喃嚒,應該說:“大爺,我家來神了,結了一窩黃蜂,某時去燒一下。”

  也許有人會問我做一場法事要多少錢。這個沒定論,我們叫“收紅包”或者“利市”。實話說,行有行規,有錢的,場面大點的,就多給點,窮一些的就免費。喪事結束後,辦喪事的要給所有過來參加葬禮的親戚發碗和筷子,讓他們帶走,一般是一份禮——兩隻碗、兩雙筷子。關於紅包,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場也就三五百吧,是一伙人分。再說,人死了,辦喪事的人家也不會太計較幾個錢,況且那時候的三五百也很值錢。

  從六歲起,我開始跟隨父母去法事現場。我會演道童,就是站在喃嚒的隊伍中唱哀曲。

  在我的記憶里,每次某家死人了來請辦喪事的時候,都有隻烏鴉在村口出現。1989年年底,我十一歲(虛歲),一天放學回來,我發現路上有一隻烏鴉老跟著我,嘎嘎地叫。

  這隻烏鴉一直跟我回到家,家裡沒人,我只好去三叔家找阿坤。當時三嬸也在家,我就問:“三嬸,我媽去哪兒了?剛才一隻烏鴉跟了我半天。”

  三嬸瞪著眼睛問我:“幾時的事?”

  我答:“就在放學的路上。”

  三嬸顫抖著說:“是你外婆走了,來向你道別。”

  我一聽就哇的一聲滾倒在地上直哭。外婆待我那麼好,咋說走就走呢?

  三嬸安慰我說:“喃生,走吧,去看外婆最後一眼。你媽在那邊。”寫到這兒我心裡很難受,外婆是我兒時的念想,直到現在一聽到那首《外婆的澎湖灣》我就哽咽。

  幾件比較奇異的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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