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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太太,那你是否知道,2005年林康程當時也在那邊工作?”蘇靈在觀察任蘭菲的表情變化。

  “由於我只在那邊工作的時間短,所以對其他的工作人員還不熟悉,但都是一起工作的,彼此打過招呼吧!五年過去,我對那些人也沒有什麼印象。警察同志說殺害我丈夫的人就是五年前在寶寧山工作過的那個林康程,可五年時間過去,人的樣子有了不少變化,我也就認不出來他是當年的那個林康程。”

  任蘭菲只是苦著臉,略帶些悲傷。

  李證析瞪眼看著對面的林康程,卻在他眼睛裡只看到憂鬱。

  “林康程,2005年你在寶寧山工作過沒有?”

  林康程一直害怕他們查到寶寧山。“2005 年?有些印象,那是我第一次來南京時找到的工作,我在寶寧山那邊工作過半年左右。”

  “那你是否知道被害人的太太,任蘭菲當時也去過那邊工作?”李證析說。

  林康程感覺警察沒有查處什麼重要的證據,所以想從他身上引出頭緒。“這就不太清楚,畢竟是五年前的事情,時間上有點遠,人的記憶又是有限的,沒有什麼印象,但當時工作的人員既然都是同事,說話聊天是有的。有的人試兩天工作就走了,有的人在那邊工作個十天半月的也辭職走了,總之那邊人員流動很大,具體什麼人叫什麼名字,那就記不清楚了。”

  ‘啪!’李證析拍了一下桌子,伸手把閉路電視的開關按下去。他點上一支蘇煙。“林康程,你是不是想跟我繞圈子?”

  “警察同志,我沒什麼可繞的。到是你在這裡抽菸,我的鼻子也會癢的。”林康程說。

  李證析又抽出一支煙給他點上。“你他媽的最好老實回答我的問題,否則我會動粗的。”

  林康程用力抽著香菸,吐出煙氣,好長時間沒抽菸,心裡痒痒的。

  “警察同志,我沒什麼好隱瞞的,你可以去調查,我說的都是實話。至於你剛才說,被害人的太太五年前也在寶寧山工作過,或許當時是見過的,但五年過去了,你也知道人的長相是會變得,加上現在女人化了妝就像變了個人似的,所以說就算再見到也未必會認識。”林康程用力抽上幾口香菸。

  李證析伸手抓住他的衣領,從他嘴裡拿走香菸。“林康程,我會查下去的。”

  李證析起身,打開門走了。一名看守人員打開門進來,把林康程帶回去。

  蘇靈去了任蘭菲曾經工作過的那家公司了解情況,證實了2005年夏天,任蘭菲去那家公司面試,剛開始沒有通知她,是因為當時面試人員過多,後來經過他們挑選,又聯繫上她來公司報到。

  第25章 案情解析【三】

  1。 2010年,轉眼到了秋天,桂花盛開,隨風飄香,十里秦淮。案件似乎塵埃落定,有些事情就這樣定格下來。南京市江寧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判決被告人林康程過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九年。林康程心裡笑了。陸蘭抱著女兒哭了。任蘭菲精神上受到刺激了。林康程的父母親悲痛萬分。因為尹家人不要賠償,只要嚴懲兇手,法院判決最開始是七年,尹家人堅決不同意要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最後通過雙方溝通,最終判決為有期徒刑九年。此案結束後一段時間,蘇靈找到肖悅和她的兒子,開車來到尹家莊,告訴尹老伯,他還有個孫子。尹老伯心裡沉重的疙瘩才有所緩和。任蘭菲把華丁漢的別墅賣掉,像當初買時一樣,一家一半,但現在樓價上漲,又多得到幾十萬。任蘭菲把錢送到尹家人手裡,這是她最後一次來。陸蘭仍住在紫秋小區照顧女兒,林康程還留下二十多萬元的存款,她取出二十萬送到林康程父母手裡。溫江和吳子君會經常來看望陸蘭和小思蘭,陪她們一起聊天一起吃飯。

  有一天,為林康程辯護的趙律師找到陸蘭家裡。

  “趙律師,還得感謝你那段時間為康程作辯護。”陸蘭沏上茶水。

  “林太太,那是我應該做的。恕我直言,我今天來是有重要事情要跟你說的。林先生曾委託我,說他入獄以後,讓我替他來辦理你和他離婚的事情。”

  陸蘭聽到,心都顫抖著,無聲地哭起來。“我不要!我不要和他離婚!趙律師,請你回去吧!這件事我不會同意的,我要等他出來。”

  趙律師又勸說好多話,但陸蘭最後還是說不會同意。

  幾天後,陸蘭帶著女兒來到南京市第一監獄。陸蘭看到林康程心裡就痛苦,淚流滿面。兩個人拿著話筒,隔著玻璃盯著對方。

  “康程,為什麼你委託趙律師去找我談離婚的事情?不是說好我要等你出來嗎?”陸蘭直接問他。

  “我……陸蘭,我對不起你,我不能再給你幸福,所以你忘了我吧!趁著你還年輕,再找一個好男人……”他的淚水也流出來。

  “我不!我要等你出來,還有我們的女兒思蘭。”陸蘭哭泣著。

  小思蘭在旁邊伸著小手亂抓著。林康程伸手貼在玻璃上,看著女兒又長大些,心裡高興。想著曾經抱著她,親吻她的樣子,可現在再也摸不到她。

  “陸蘭,想想我曾經說過的話,回去找趙律師簽字吧!”他放下話筒,轉身離開。

  “我不簽!我不會簽字的!”陸蘭邊叫邊哭。小思蘭嚇得哭起來,雙手抱著媽媽。

  陸蘭痛心難耐,回到家裡。她想起林康程的話,在臥室陽台上的那盆假花下面找出那個大信封,拿出四封信件,上面分別寫著四個數字和四個‘蘭’字。

  陸蘭打開第一封信:“陸蘭,我只能說對不起你,我以為我可以和你,還有我們可愛的女兒思蘭,一起幸福的生活著,看著我們的女兒慢慢長大成人。可是,我做不到了,我是個不稱職的丈夫和父親。我在華丁漢別墅遇到了她,我跟你有所提過的,我曾經喜歡過的人,念念不忘的那個人任蘭菲。我不想欺騙你,當我遇到她那一天,我心裡只有激動,但我知道一切都已過去,她過的幸福我就感到欣慰。可是她過的不幸福,所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想要去幫她。對不起,陸蘭,這點我沒什麼好說的,事情已經發生。第二封信里裝著我們美好的回憶。最後兩封信是我寫給她的,希望你要恨的人是我,而不是她。———康程”

  陸蘭的淚水滴到信紙上,又拿起第二封信打開。裡面有好多張照片,是她和林康程一起拍的,還有結婚時拍的,和他們的女兒一起拍的,以及小思蘭成長的照片。她看著好開心,心裡好激動。她怎麼可能去恨他,她愛他還來不及。

  任蘭菲在案發後第二天就搬回父母家裡,住在出嫁前的那個房間。她家門也不出,陪著父母親。周末時候,任千羽總會回家,讓姐姐陪她出去玩,就是為了能夠讓任蘭菲出去散散心情。夜晚時,任蘭菲總會一個人呆在臥室里,流著淚,看著摸著林康程的那張照片,扭動那個方形金屬盒子聽裡面的聲音。她心裡總在說:事情不該是這樣的,讓你一個人去承擔所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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