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是這樣的,我有事要麻煩你。”

  “客氣客氣,你還能有什麼麻煩的事?說說看。”

  “我們報社近來跟蹤警方報導一些刑事案件,我想請教你一下關於屍檢的事情。”

  “呵呵,原來是這樣,你對這些不是也很熟悉嗎?”

  “哪有你們熟悉啊,你們才是真正的火眼金睛,我只是半吊子。”

  “你這人啊,就是太謙虛了。說吧,你想了解什麼呢?”

  “我們最近這宗案子,發現死者的時候已經過了兩天了,警方正在進行屍體檢查。我想啊,這情況與我們當時在架子山遇難的隊友差不多,所以想做一下數據的交叉對比,儘量多收集一點類似案件的相關資料,為警方提供一點有價值的信息。”我胡亂編了個理由。

  “你在協助警方破案,這是好事啊。你想要什麼資料,儘管說,只要不違規,我一定支持你。”

  “我想要的是遇難隊友屍體解剖檢驗報告的原始資料。比如說,通過屍體檢驗驗出的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怎樣的時間範圍還有身體受損詳情等等,我們可以拿來作為參考,比較與實際死亡時間之間的平均誤差值是多少。”

  “哦,明白了,你是想要兩位遇難者的屍檢報告的原始文件內容,也就是說,法醫根據兩位遇難者的屍體檢驗出的死亡時間等等資料。”

  “是的,能幫到我嗎?”

  “應該可以的,我們還存有原始資料,稍後我回到局裡找找,再發給你。”

  事情進行得很順利,我給曾鳴留下了家裡的傳真機號碼,然後是漫長焦慮的等待。過了一個多小時,曾鳴給我發來了張希和劉紅的屍檢原始數據。

  傳真機吱吱吱的響聲像鋼鋸划過玻璃一樣令人難以忍受,心情莫名地緊張起來。終於,傳真機停了下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鄭重地撕下那張厚重無比的傳真紙,鼓足勇氣凝神一看:經檢查,未發現加害性損傷,排除生前加害性致死。全身多發性骨折……顱骨破裂,頂骨中縫左側20mm、離冠狀縫45mm處,有30×38mm撞擊凹痕……死亡時間的一欄寫著:經屍體檢驗,張希的死亡時間為10月4日15:00至16:30;劉紅的死亡時間為10月4日15:10至16:40。

  真相就在眼前!

  但我還是不放心,再次給曾鳴打去電話:“曾警官,還需要請教你一下,檢驗報告中張希的死亡時間在劉紅之前,你們對這個現象有什麼解釋嗎?”我清楚地記得,當時和曾鳴討論墜崖事故過程時,警方一致認為張希是在劉紅之後墜崖的。

  “這個問題嘛……我們當時看到檢驗報告時,也是有疑惑的,這與我們推斷的兩位死者的死亡順序有出入。但有同志給出了這樣的解釋:1、死亡時間已過了兩天,檢驗出的結果和事實難免會有一點誤差,這在屍檢工作中是允許存在的;2、劉紅的致命傷是折斷了脊椎,或許當時她並沒有完全喪失生理機能,而是處於深度休克狀態,真正失去生命體徵是在一段時間之後,但張希卻是摔到頭部直接斃命,所以在屍檢報告中,死亡的順序上就出現了顛倒。法醫對此也保留了意見,沒做更多的堅持。所以,當時我們綜合調查到的所有信息,認為這個疑點可以忽略,對事故本身的性質不會起到影響。”

  “好,我明白了,謝謝你!”我是真的明白了,警方在辦案的過程中,也無法完全做到真正的客觀,但我不能對警方的工作給予更多的責難——到底都是人啊,主觀的因素無處不在,誰又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犯主觀臆斷的失誤呢?

  我拿起電話打給老舅:“老舅,我要出一趟遠門,明天,明天以後的幾天,我都要請假。”

  “為什麼?”老舅深感意外。

  “我有點私事要辦,不要擔心,我會回來吃年夜飯的。就說這麼多了。”我匆匆掛了電話,馬上又打電話訂了最近一班去襄陽的往返機票,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野營旅行包就匆匆出門了。

  有一樣至關重要的物證我要找到,找到了它,就弄清了全部的真相!而我知道,它就在那裡!它不可能在別處,只能是在那裡!

  我要,重返架子山!

  森林公園早已封山了,我避開守在山門的管理員,偷偷地溜進去,冒著嚴寒回到了久違的架子山。在那裡,我只做了一件事——取回了一件東西,那件被我們早已遺忘的東西,是整個事件的關鍵,是真正的謎底!

  回到長沙的家中已經是農曆12月26號的晚上八點多了,我放下野營包,就衝進浴室。我在浴缸里放了滿滿一浴缸的熱水,用最快的速度扒光衣服把自己浸泡在裡面。水溫有些燙,但這樣才更舒服,架子山上刺骨的嚴寒讓我餘悸未消,而事實的真相更讓我渾身乏力。

  躺在溫暖的浴缸里,一身的寒意和疲憊漸漸消散,眼前水汽瀰漫,我閉上眼睛,架子山上驚心動魄的場面如同電影膠片一般就一幕一幕地在我的腦海中回放……

  (衷心感謝各位新朋老友對拙作的喜愛和守候,下一章,將開始霍莘解案之《真相之下》的大結局解謎階段,所有的疑點、詭計、機關、線索以及霍莘腦袋縫縫裡的想法,都清楚地在全文中陸續呈現給了大家,我們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你知道故事的真相了嗎?又是為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唯一的一個!真相就在最後一秒!)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