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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愛爾娜的愛情,寫給托蘭西
作者:白鹿鬼櫻
文案
看中二少女如何寫情書!
史上最迂迴,最深情的告白。
愛爾娜說:告白書一定要像老太婆的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這樣他看暈了,臭暈了,說不定頭腦一熱就答應了!
托蘭西點點頭:對對,這個方法不錯,下次我可以用用去追我暗戀了三天的那個法國美女。
愛爾娜:我打!
托蘭西(捂著被一拳□□的眼):……你真的是追人的那個嗎?
愛爾娜(傲嬌臉):我傲嬌,我樂意!
托蘭西:……
內容標籤: 歡喜冤家 天作之合 青梅竹馬
搜索關鍵字:主角:愛爾娜,托蘭西 ┃ 配角:安德魯,羅斯特,安迪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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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托蘭西1
親愛的托蘭西,當你看到這封信的
時候,我或許已經瘋了,噢不,準確來說,是在你眼裡我已經瘋了。我說話可能有點亂,但你能明白我的是不是?
托蘭西,如你所想的那樣,我現在心中十分焦躁,所以急需一個人來傾訴。接下來我要說的話,可能會讓你無法相信,你也許會用小指勾著信紙嘲笑我:天哪,這個女人腦子裡究竟裝了什麼?或者當笑話一樣看過就隨手扔進了碎紙機里。但是我還是希望你能認真讀下去,因為我接下來要說的真的真的是件很重要的事!
看到這裡,你一定想知道讓我如此焦灼不安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我也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訴你了,但是!我可能還是會羅里吧嗦地扯上一大堆有的沒的,你知道這是我的愛好,把一個短小的句子無限擴充,把一件小事無限放大,可我知道,你雖然智商有些讓你媽擔心,但你一定能抓住其中的關鍵點是不是?
事情要從一個月前說起。那時我剛剛在酒吧里找了份兼職。哦,你知道,我並不缺錢,但我需要這份工作,因為我瞧上了那個酒吧的一個駐唱歌手。如你所見,這是一位心懷不軌但魅力十足的女人費盡心機接近一個帥氣英俊少年郎的,可以茶餘飯後當做笑談的愛情故事。你千萬不要笑我,否則我一定會把你幼兒園偷看隔壁一年級小姐姐洗澡的事給抖落出去。好了好了,我不說你了,還是說說我喜歡的這個男孩吧。他得得確確只能說是一個男孩。看他的模樣,應該只要十八十九的年齡。他笑起來很好看,就像春日裡的蝴蝶撲向緋色的櫻花一樣。這個比喻你可能不懂,好吧,其實,我也不太懂。我們中國人什麼都講究意境,你能意會就成,別太糾結,不然我怕你的智商會受不了。他的眼睛很漂亮,比你身邊那群鶯鶯燕燕妖媚勾魂的電眼可漂亮多了。雖然我很不樂意那他和你的那些女人比,可我還是忍不住要比啊!誰叫你總在我面前嘚瑟你的女朋友。算了,不說你了,不然這封信就扯不完了。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可以窺視人的靈魂,所以我第一眼就被他的眼睛,噢不,是靈魂給震撼了!他的靈魂是藍色的,就像大海一樣憂鬱深沉,比美人魚的歌聲還要美麗動聽。好吧,請原諒我這略微混亂的,又有些矯情的比喻。但你現在肯定能夠想像他的容貌了是不是?相信我,如果你看見他,也一定會愛上他的。呃,好吧,你是一個男人,還是一個取向正常的男人。
我先說說我和他的相遇吧。其實,我們的相遇並沒有什麼浪漫,也沒有什麼奇情,就是有點……你自己去看吧!
那天,我和往常一樣吃了晚飯就下樓遛狗。只是遛著遛著,呃,那狗就不見了。你別問我它去哪了,因為,我也不清楚。回頭你自個兒找找吧,反正是你的狗。溫迪(狗的名字)走丟後,我一個無聊就坐在公園的長椅上扔麵包屑餵鴿子。就在這個時候,你的好朋友安迪突然不知道從哪個鬼地方鑽了出來。(其實吧,我一直懷疑你把“溫迪”叫做“溫迪”,是不是因為“安迪”的名字叫“安迪”。想來這是你們之間的恩怨了,我就不必參與了,但我還是想問:你和那安迪是不是有一腿!)
安迪穿了一身松松垮垮的衣服,頭髮吹成了個雞冠頭,綠色的眼睛裡滿是賊笑。只見他雙手插著褲兜,遠遠地沖我打招呼道:“嗨,小傢伙!”
我不悅地白了他一眼。穿得像個流氓就算了,說話還這麼無理,什麼“小傢伙”他難道不會喊“小姐”“女士”或者“美女”嗎?真搞不懂你為什麼會找這種傢伙當朋友當然,現在不是抱怨這個的時候,先說說他要來幹啥吧。
那傢伙見我不理他,也沒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呵呵地乾笑兩聲,然後就在我尚未允許的情況下坐在了我身旁!你知道的,我特別討厭你這個朋友。因為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讓我感覺像有數萬隻蠕蟲爬滿了我的全身。很噁心對不對?所以麻煩下次見到他的時候,讓他離我遠點!噢,不好意思,情緒有些失控了,還來接著來談正事吧。
安迪那個討厭鬼顯然沒意識到我對他的厭惡程度,竟然還恬不知恥地湊上來,用他那張散發著惡臭的嘴,自以為極具誘惑地對我說道:“愛爾娜,今晚的夜很寂寞,要不要我來撫慰你的寂寞”
不管你有沒有被噁心到,反正我是十足的被噁心到了。我懶都懶得理他,揮手塞了他一嘴用來餵鴿子的麵包屑(真是便宜他了,這個爛人),然後轉身踩著高跟鞋,嗒嗒嗒的就走了。
你一定可以想像我當時的憤怒,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經過他這一提醒,我還真有點寂寞了。溫迪不見了,爸媽也不在家,我總得找點事做對吧?可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實在找不到人聊天說話,於是我決定去酒吧。
酒吧是個魚龍混雜的地方我知道,你不用急著教訓我。對了,我的信還在寫了,你也沒辦法知道,更沒辦法教訓我了。哈哈,我真是太聰明了。
縱然我沒去過酒吧,但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還是有的。為了不吸引眼球,我還特地裝扮了一番。效果十分顯著,我一路上都暢通無阻,可最後竟被幾個保安給拎了出去!
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會被趕出去。原因很簡單,簡單到令我都感覺不可思議。就因為我穿了一件魔法師的黑色袍子,(我是哈利波特的狂粉穿成這樣也不奇怪,你肯定能理解的對不對?),然後我又戴了副黑墨鏡,戴了個黑口罩,他們居然把我當做恐怖份子!拉著我就扭送到了警察局,害得我做了大半夜的口供筆錄。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我是個有些臆想症,但臆想級別還不夠高的普通瘋子。並且推薦了一家精神病醫院給我。我氣得差點兒沒當場把他們撕了!我告訴你,看到這的時候絕對不能笑,不然我就把你小時候扮蜘蛛俠,最後掉進下水道的事抖摟給你的新女朋友。
出了警察局,已經大約凌晨三四點鐘了,我很想回家睡覺了。但由於我的心情實在不太美麗,這又讓我不想回去。我決定再去一次那個酒吧。我就不信,我今兒還進不去了!
為了不再被人當成瘋子,我便到家裡換了一條普通裙子出來。這回我總算是成功進入了酒吧,也沒被人當成是恐怖分子。但你知道,其實我這個人性格還是有些靦腆的,不然也不會這麼多年都沒什麼朋友。所以我在酒吧裡帶了半天也沒敢找人說話,當然也沒人過來跟我搭訕。你是不是覺得很奇怪畢竟我長得那麼美。我絕對不會告訴你我進的是一個男性同性戀酒吧的!
作者:白鹿鬼櫻
文案
看中二少女如何寫情書!
史上最迂迴,最深情的告白。
愛爾娜說:告白書一定要像老太婆的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這樣他看暈了,臭暈了,說不定頭腦一熱就答應了!
托蘭西點點頭:對對,這個方法不錯,下次我可以用用去追我暗戀了三天的那個法國美女。
愛爾娜:我打!
托蘭西(捂著被一拳□□的眼):……你真的是追人的那個嗎?
愛爾娜(傲嬌臉):我傲嬌,我樂意!
托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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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蘭西,如你所想的那樣,我現在心中十分焦躁,所以急需一個人來傾訴。接下來我要說的話,可能會讓你無法相信,你也許會用小指勾著信紙嘲笑我:天哪,這個女人腦子裡究竟裝了什麼?或者當笑話一樣看過就隨手扔進了碎紙機里。但是我還是希望你能認真讀下去,因為我接下來要說的真的真的是件很重要的事!
看到這裡,你一定想知道讓我如此焦灼不安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我也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訴你了,但是!我可能還是會羅里吧嗦地扯上一大堆有的沒的,你知道這是我的愛好,把一個短小的句子無限擴充,把一件小事無限放大,可我知道,你雖然智商有些讓你媽擔心,但你一定能抓住其中的關鍵點是不是?
事情要從一個月前說起。那時我剛剛在酒吧里找了份兼職。哦,你知道,我並不缺錢,但我需要這份工作,因為我瞧上了那個酒吧的一個駐唱歌手。如你所見,這是一位心懷不軌但魅力十足的女人費盡心機接近一個帥氣英俊少年郎的,可以茶餘飯後當做笑談的愛情故事。你千萬不要笑我,否則我一定會把你幼兒園偷看隔壁一年級小姐姐洗澡的事給抖落出去。好了好了,我不說你了,還是說說我喜歡的這個男孩吧。他得得確確只能說是一個男孩。看他的模樣,應該只要十八十九的年齡。他笑起來很好看,就像春日裡的蝴蝶撲向緋色的櫻花一樣。這個比喻你可能不懂,好吧,其實,我也不太懂。我們中國人什麼都講究意境,你能意會就成,別太糾結,不然我怕你的智商會受不了。他的眼睛很漂亮,比你身邊那群鶯鶯燕燕妖媚勾魂的電眼可漂亮多了。雖然我很不樂意那他和你的那些女人比,可我還是忍不住要比啊!誰叫你總在我面前嘚瑟你的女朋友。算了,不說你了,不然這封信就扯不完了。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可以窺視人的靈魂,所以我第一眼就被他的眼睛,噢不,是靈魂給震撼了!他的靈魂是藍色的,就像大海一樣憂鬱深沉,比美人魚的歌聲還要美麗動聽。好吧,請原諒我這略微混亂的,又有些矯情的比喻。但你現在肯定能夠想像他的容貌了是不是?相信我,如果你看見他,也一定會愛上他的。呃,好吧,你是一個男人,還是一個取向正常的男人。
我先說說我和他的相遇吧。其實,我們的相遇並沒有什麼浪漫,也沒有什麼奇情,就是有點……你自己去看吧!
那天,我和往常一樣吃了晚飯就下樓遛狗。只是遛著遛著,呃,那狗就不見了。你別問我它去哪了,因為,我也不清楚。回頭你自個兒找找吧,反正是你的狗。溫迪(狗的名字)走丟後,我一個無聊就坐在公園的長椅上扔麵包屑餵鴿子。就在這個時候,你的好朋友安迪突然不知道從哪個鬼地方鑽了出來。(其實吧,我一直懷疑你把“溫迪”叫做“溫迪”,是不是因為“安迪”的名字叫“安迪”。想來這是你們之間的恩怨了,我就不必參與了,但我還是想問:你和那安迪是不是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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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悅地白了他一眼。穿得像個流氓就算了,說話還這麼無理,什麼“小傢伙”他難道不會喊“小姐”“女士”或者“美女”嗎?真搞不懂你為什麼會找這種傢伙當朋友當然,現在不是抱怨這個的時候,先說說他要來幹啥吧。
那傢伙見我不理他,也沒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呵呵地乾笑兩聲,然後就在我尚未允許的情況下坐在了我身旁!你知道的,我特別討厭你這個朋友。因為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讓我感覺像有數萬隻蠕蟲爬滿了我的全身。很噁心對不對?所以麻煩下次見到他的時候,讓他離我遠點!噢,不好意思,情緒有些失控了,還來接著來談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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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可以想像我當時的憤怒,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經過他這一提醒,我還真有點寂寞了。溫迪不見了,爸媽也不在家,我總得找點事做對吧?可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實在找不到人聊天說話,於是我決定去酒吧。
酒吧是個魚龍混雜的地方我知道,你不用急著教訓我。對了,我的信還在寫了,你也沒辦法知道,更沒辦法教訓我了。哈哈,我真是太聰明了。
縱然我沒去過酒吧,但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還是有的。為了不吸引眼球,我還特地裝扮了一番。效果十分顯著,我一路上都暢通無阻,可最後竟被幾個保安給拎了出去!
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會被趕出去。原因很簡單,簡單到令我都感覺不可思議。就因為我穿了一件魔法師的黑色袍子,(我是哈利波特的狂粉穿成這樣也不奇怪,你肯定能理解的對不對?),然後我又戴了副黑墨鏡,戴了個黑口罩,他們居然把我當做恐怖份子!拉著我就扭送到了警察局,害得我做了大半夜的口供筆錄。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我是個有些臆想症,但臆想級別還不夠高的普通瘋子。並且推薦了一家精神病醫院給我。我氣得差點兒沒當場把他們撕了!我告訴你,看到這的時候絕對不能笑,不然我就把你小時候扮蜘蛛俠,最後掉進下水道的事抖摟給你的新女朋友。
出了警察局,已經大約凌晨三四點鐘了,我很想回家睡覺了。但由於我的心情實在不太美麗,這又讓我不想回去。我決定再去一次那個酒吧。我就不信,我今兒還進不去了!
為了不再被人當成瘋子,我便到家裡換了一條普通裙子出來。這回我總算是成功進入了酒吧,也沒被人當成是恐怖分子。但你知道,其實我這個人性格還是有些靦腆的,不然也不會這麼多年都沒什麼朋友。所以我在酒吧裡帶了半天也沒敢找人說話,當然也沒人過來跟我搭訕。你是不是覺得很奇怪畢竟我長得那麼美。我絕對不會告訴你我進的是一個男性同性戀酒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