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日子一天天過去,女伯爵再也沒見到她心愛的那位紳士出現過。直到之後發動了戰爭,憤怒的民眾將伯爵抓住,並將她活活的燒死,但她在被烈火焚燒的時候,她正好看見了鏡子裡皮開肉綻的自己,所以她在死前立下毒誓,要殺死所有看見過她的人。之後又從她的古堡下挖掘出上千具少女的屍骨。”

  “所以血腥瑪麗這遊戲是指這個女伯爵?”我好奇的問道。胡芳點了點頭說:“還有就是告訴我這個故事的那個朋友,很可能在告訴我之後,她也去嘗試了這個遊戲。”

  李志勝在一旁插話道:“你怎麼知道?”胡芳放下手中的刀叉,一本正經的看著李志勝說:“之前,她在跟我說這個故事之前,就跟我說過,她一直想試試。直到後來有一次,她嘗試完以後哭著打電話跟我說,她在鏡子裡看到了一個沒有皮膚,臉上都是爛肉的老女人。然後…我就再也聯繫不上她了……”

  她擦了擦嘴上的油繼續說道:“直到兩個月後,我才從她家人那裡得知,她死在了浴室里。因為她是自己在國外租房住,所以被發現時全身已經腐爛,雙眼被人硬生生的挖了下來,死狀極其悽慘。”

  李志勝自知問了不該問的問題,連忙將嘴緊緊的閉上了。我急忙將嘴裡的食物咽下去,對胡芳說道:“那麼遊戲規則呢?”

  “遊戲很簡單,午夜獨自一人進入浴室,然後在浴室的鏡子與自己之間點上一根紅色蠟燭,弄好以後對著鏡子說三遍‘ibelievebloodymary(我信仰血腥瑪麗)’然後你就會看到你也許就會看到那個女伯爵了。”

  “看到了之後呢?我之後怎麼辦?”我疑惑的問。胡芳攤了攤手說:“之後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我也就只知道這麼多了。你要試的話可要想好啊。”

  “嗯,雖然聽起來挺危險,但是我應該不會有什麼事的。”說完,我們便沒有再說話,只顧著埋頭吃著東西。

  不一會,桌上的東西都被吃得一乾二淨,看樣子都是餓壞了的人。之後結了帳,已是深夜,眾人沒再多逗留直接回到了家中。

  我坐在沙發上,思索著胡芳剛才說的話“不去試試的話好像又沒有別的辦法,但是如果試的話,真的發生了什麼該如何逃離呢……”

  就在我正自猶豫的時候,李志勝從屋裡拿著一個報紙包著的條狀物體向我走來。“這是?”我有些疑惑,李志勝笑笑說:“這是之前你所用的,當時我想或許還會有用就帶了回來。一直忘記給你了,現在交給你吧。”

  聽罷,我接過他手中的東西,拆開一看,竟然是那把漆黑的烏木短劍,絳靈!我心中大喜,這下拿著它我心裡就有底了。

  李志勝看看我問道:“你打算去試試剛才胡芳說的那遊戲嗎?”我看著手中的絳靈說:“那能怎麼辦,試試就試試唄,反正現在有兵刃在手。”說著我便站起來翻箱倒櫃找出了一跟蠟燭,不過不是紅色的,而是普通的白蠟燭。

  我高聲問屋內的胡芳說:“胡芳啊,白蠟燭行不行啊?”她剛洗了把臉,披頭散髮的從屋裡走出來說:“這個我也不是特別清楚,因為只是我那個朋友跟我說要用紅蠟燭,而我自己查過一些資料,並沒有說明一定要用什麼顏色的,我覺得應該是都可以的吧。不過你真的要試嗎?”她顯得有些擔心。

  我點了點頭說:“反正暫時也沒有更好的方法了,總之試試再說吧。”說著,我一手提著絳靈,一手拿著蠟燭又找了一個火機,便獨自進了浴室,並將自己反鎖在屋內。

  胡芳見浴室下面的門縫處還透著光,浴室外對我喊道:“要關燈啊,不然沒用。”“知道啦。”我隨口回答到。

  我將蠟燭點燃立在洗漱台上,從鏡子裡剛好可以看見一點點蠟燭的火苗。隨後我便關閉了浴室的照明,隨即周圍一下昏暗了下來,只剩下面前的燭火,在我的呼吸下火苗來回晃動著。

  由於那燭光是由下自上,所以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顯得格外陰森。我握了握手中的劍,盯著鏡子裡那詭異的自己念了起來“ibelievebloodymary”除了被我吹動的火苗閃爍著,鏡子裡沒有任何異常。

  “ibelievebloodymary”我又念了一遍,還是沒有什麼異常。如果按照胡芳所說,接下來的第三遍就會出問題了。

  我咬了咬牙,“ibelievebloodymary!”因為我有點緊張,沒控制好氣息,就在我說出來的同時,也將蠟燭給吹滅了。

  頓時周圍陷入了一片黑暗,我一下子有點慌了神,急忙伸手掏出了打火機。剛準備點著,忽然想想不對“胡芳沒有說如果不小把蠟燭吹滅會怎麼樣,我就這樣貿然點亮會不會出什麼問題?”

  想到這,我急忙張嘴喊道:“……”“奇怪了,我明明張嘴了,為什麼我聽不到我自己的聲音?”想著我又喊了一遍:“……”還是沒有任何聲音。不由得心裡一驚“難道是我變成了啞巴?!”現在我也顧不得那麼多了,只想趕緊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急忙一下打燃了火機,接著火光,我第一眼就發現自己的手有些古怪。我將劍夾在腋下,緩緩伸出右手看了看。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