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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就到了下午兩點、三點……時間飛逝,馬上就什麼都來不及做了。

  四點。郵局很快就要關門,不過樂觀點想,投入去郵筒寄還來得及。

  五點,六點。

  六點以後,郵戳上的時間就會從“12-18”變成“18-24”了。不過都到了這個地步,怎樣都一樣……

  還差兩三分鐘七點時,審訊室的門突然被砰地推開,一名年輕刑警氣喘吁吁地沖了進來,湊到荒井警部補耳邊匆匆說了幾句。警部補臉色大變,驚愕地朝我看了一眼。

  只聽兩人竊竊私語。

  “真的嗎?”

  “不會錯。”

  “這樣啊,那就沒法子了。”

  警部補旋即慢慢站起,拍了拍年輕刑警的肩膀,示意他退下,然後繞過桌子,在我旁邊站定。

  “辛苦你了,現在你可以回去了。”

  “什麼?”

  冷不丁重獲自由,我驚訝得一時說不出話來。

  “這……怎麼回事?”

  “你的嫌疑已經洗清了。”

  警部補似乎有些猶豫。我抬起頭盯著他。

  “為什麼?”我的口氣咄咄逼人,“到這個時候才……”

  “很抱歉,事情就是這樣。”

  警部補流露出為難的神情,措辭也客氣起來。

  “到底為什麼?請你說明原因。”我語氣激烈地逼問。

  “有人證明你當時不在現場。”

  竟然有這種事?聽到這句話,最驚訝的卻是我這個頭號嫌犯。

  “誰、誰幫我做的證?”

  “你的房東。”

  “房東?就是那個老太太?”

  “是的。房東前幾天去了女兒家,今天才回來,回來後馬上過來說明了情況。她說城戶死亡前後那兩天,你一直坐在窗前用功讀書。她覺得時下難得有像你這樣努力學習的年輕人,心裡十分佩服,便一直從客廳的後窗看你,因此可以證明你從未離開桌邊超過三十分鐘。”

  “房東太太……”

  只說出這幾個字,我就說不下去了。真沒想到,關鍵時刻竟是房東伸出援手。片刻之後,我的心頭慢慢湧起喜悅之情。

  “我派警車送你回去吧。”

  見我沉默不語,警部補把手搭到我的肩膀上,催我回家。聽到他這句話,我才猛地回過神來。

  “糟、糟了!來不及投稿了!”

  “投稿?”

  警部補面露疑惑之色,我慌忙搖搖頭。

  “沒、沒什麼,是我自己的私事。”

  如果讓警部補知道了稿子的事,只怕又會對我生出懷疑。

  “那就麻煩您送我回公寓吧。”

  從巢鴨警署到東十條,車程約二十分鐘,抵達公寓時已經過了八點。一下警車,我就順著小巷飛奔。現在還可以去郵政總局寄郵件,騎自行車過去時間綽綽有餘。

  打開公寓門,我顧不上脫鞋便直奔二樓。

  “手稿……手稿是在……”

  我心急如焚,但腦子很清楚。手寫稿藏在書櫃頂上,複印件放在書櫃裡。

  來不及開燈,我在漆黑的房間裡摸索,終於摸到了書櫃。找到了。還好沒有被偷。接著我爬上書桌,準備去拿裝在信封里的手寫稿。

  剛剛踩到書桌上,就突然感到周身的氣息有了微妙的改變。依稀聽到呼吸的聲音,房間裡除了我,還有其他人在!

  剛才一心只想著趕快拿到稿子,以至於忽略了周遭的動靜。

  “是、是誰?”

  就在我回頭的剎那,頭部遭到一記重擊,雙腿登時沒了力氣,身體重重地栽向榻榻米——

  醒來後眼前一片黑暗,我一時想不起自己身在何處。天氣熱得難以忍受,我滿身大汗,內衣緊貼在皮膚上。

  腦袋陣陣作痛,我伸手扶住額頭,卻摸到黏濕的液體,伴隨一陣劇痛掠過全身。是血。房間裡充斥著血的味道,我隨即想起了發生的一切。

  “我的手稿!”

  我慌忙站起身。頭暈乎乎的,腳下直打晃,但我還是掙扎著開了燈:在黑暗中待了太久,燈光刺得我睜不開眼。房間裡並無被亂翻過的跡象,但不出我所料,複印件已經不見了蹤影。記得在失去意識之前,我剛剛從書櫃裡拿出複印件,就在我探手去櫃頂取手寫稿時,突然遭到歹徒的襲擊。歹徒果然是衝著稿件來的,拿到複印件後就逃之夭夭。

  不過,說不定他並沒有注意到櫃頂呢?我在心裡祈禱著,伸手在上面摸索。

  找到了!手寫稿沒有被偷。

  我看了一眼手錶,現在是晚上九點十五分,時間還來得及。

  我把手寫稿緊抱在懷裡,晃晃悠悠地出了門。推出自行車,拼命猛蹬腳踏板。

  快,快去王子郵局!大腦如此命令我,無奈身體卻不聽使喚,車子騎得東倒西歪。但我依然奮力前進,因為投稿須知里註明“以郵戳為準”!

  無論如何,必須要讓我的稿件蓋上“8—3118—24”的郵戳。

  晚上昏暗的光線影響了我的視力,平常十分鐘就到的路程,這次多花了些時間。看到路燈映照下的王子郵局,我使出最後力氣開始衝刺。此時是九點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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