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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強撐著走了兩個時辰,臉比冬日的雪地還白,斗篷松垮垮地披在身上,整個人似琉璃似冰雕,本就絕代風華,又添纖弱氣質,直讓日羞月赧。駱綾入目所見這樣奪人心魄的兵,不由臉頰一紅,微微低頭,默不作聲地隨著兵走進廟內,然後蹲下身檢查他的傷腿,見傷口沒有裂開,不由吁一口氣,這才重新站起來,抬眼打量破廟內的情形。
破廟裡的菩薩橫七豎八地倒著,這個缺了胳膊,那個斷了頭,舉目所見,一片荒涼。駱綾用帕子拭去一具菩薩身上指厚的灰塵,扶著兵坐下,自去張羅著撿柴禾起火堆。李曙則去附近看能不能獵些野味來填肚子。
李曙很快帶回兩隻兔子三條魚,還有一隻上半身破損的小陶罐。魚是在溪邊就處理好的,兩條烤著吃,還有一條只有手掌大的,則用來熬湯。小陶罐就著罐底的一點水,熬出香濃乳白色的魚湯。這是給兵喝的,他受傷又中毒,李曙想給他好好補一補,這才在林子裡多翻找了會,找回這麼一隻獵人們丟棄的廢陶罐。
等到吃完飯,駱綾有意咳嗽兩聲,清清嗓子, “這幾日我心中有些想法,兵大哥,理哥兒,我說出來我們合計合計。”
“你有什麼打算?”兵的眼中滿是鼓勵。
“殷家僅存的嫡幼子因我而死,這是個不死不休的局,無論我去哪裡,都無法過上平靜的生活,可能還會拖累爹爹和娘。如果我想要安寧,就只有將源頭從根拔去。”駱綾說著話,將手上叉兔子的木棍扔進火堆里,看著火苗席捲上木棍,很快火花綻放,火勢更旺,駱綾的唇邊不由帶上一抹笑容。
李曙滿臉驚駭,他和駱綾這些日子已有默契,卻想不到她膽子大到這種地步,想要火中取栗,直搗黃龍。
“殷家富可敵國,據說殷家家主小時候遭人綁過,長大後格外注意安全,行蹤莫測護衛眾多,打他的主意,著實不易。”李曙在郇封鎮待了數年,比起駱綾和兵更熟悉殷家,他有心打消駱綾危險的想法,出口的話不留半分情面,像一盆冷水給駱綾當頭澆下去。
“多少大族在戰亂中湮滅無蹤,殷家卻能蒸蒸日上,殷家家主不容小覷。要殺他,沒那麼簡單。” 兵也語重心長地說,哪怕他十日後能暫時恢復一身笑傲江湖的武功,也沒自信能夠輕鬆取走殷家家主的首級。畢竟,雄鷹翱翔在天空中,老鼠卻能躲在黝黑的地下。
“所以,我要深入敵營,掌握殷家家主的行蹤之後,再煩請兵大哥出手,一擊必殺,永絕後患。”
殷家一事,不但關係到自己的生死,還牽扯到大局。駱綾早有心去三川一探,那鎮西王世子是一顆隨時可能掀起驚濤駭浪的□□,不除不快。駱雲楓的位置太高,何氏和駱綾就好像依附於他的綠蘿,脆弱得誰都想踩上兩腳。駱綾很想改變這種局面,作為家裡的一份子,為家出一份力,也為何氏掙一份榮光,讓那些心懷不軌的人再有行動時,得好好掂量掂量。
兵和李曙一起望向駱綾。
“混進殷家並不容易,要想知道家主行蹤,就更難了。”李曙並不願意駱綾冒險。
駱綾雙眼明亮得耀眼,早在聽說鎮西王世子可能未死的時候,她心裡就琢磨著這個計劃,此時字字鏗鏘地說,“我可以找上殷家主母,告訴她我就是殺她兒子的人。她生平最喜歡磋磨人,常言讓人生不如死才是最妙的。不出意外她會將我關起來慢慢折磨,等折磨夠了,她會叫人找殷家家主來,一起將我刮骨割肉以泄心頭之恨。兵大哥,無論他們將我關在哪,你都會有法子找到我的對不對?與其苦苦尋覓殷家家主的行蹤,不如讓我做這個誘餌,讓他主動來找我。”
“不可。”
“不行。”
兩個男人的態度前所未有的一致。
“這太冒險。我不同意。”李曙扯斷身旁樹上的一根樹枝,狠狠摔在地上。
“你有我護著,卻要去自投羅網,這不是很奇怪麼?”
“為了他啊。”駱綾指著李曙,“他不過是個無辜被牽扯進來的人,而你身受重傷,我為了不牽連你們,跑去自投羅網,不是很正常麼?”
“我頂多受些皮肉之苦,卻可以永絕後患,值得。”駱綾在心中演算過整個計劃,縱是有風險,可實現性也頗高。按照目前的情況,鎮西王世子躲在殷家的地盤絕不會是什麼巧合,雙方多半有苟且的關係。除掉殷家家主,等於斷了鎮西王世子的臂膀,再要除掉被拔掉牙齒的毒蛇,就會容易很多。
“想都別想。”李曙看著駱綾,咬牙切齒地說。“我們兩個大男人在,還讓一個女人去吃苦受罪,你在說笑話吧。”
“女人怎麼了?女人就該站在你們男人身後嗎?”駱綾急的眼圈發紅,兵屢次強行運功禦敵,毒素早就竄至全身,一天裡有六七個時辰是昏迷不醒的,如今他十天內不能運功,可真有敵襲,他是不會看著大傢伙去死的。再這麼下去,不用等敵人來取項上頭顱,兵的命就先丟了。
“我沒有看不起你們女人。”李曙梗著脖子,面紅耳赤地和駱綾爭論,“你就沒想過,萬一殷夫人氣瘋了,看到你就直接叫人一刀殺了,那怎麼辦?就算真的如你所說,留你一條命慢慢折磨,你見識過殷家的手段嗎?怕就怕到時候救你出來,你都不願活下去。”
“你明明就有。”李曙說的那些可能性,駱綾何嘗沒有想過,可,她不想一直像喪家之犬被人追殺,更不想自己的禍事牽連其他人。
“只要傳言無誤,她能留害死她腹中胎兒的姨娘一命慢慢磋磨,她就不會直接殺死我。”駱綾就像一隻鬥雞,不說服李曙誓不罷休,“無論什麼樣的折磨,我都能忍受。人活著,就有無限的希望,我才不會傻到能活,還去死。我們不能因為懼怕未知的事情,就連試一試的勇氣都沒有。”
“你就是看不起女人,你個自大的小屁孩。”
“你……簡直……”李曙氣得眉毛都要立起來,“我……”他被氣得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
“行了。都消停點。”
“理哥兒說的有道理。我們以為的,未必是即將發生的。適當的冒險很有必要,但是不能做無謂的犧牲。”兵說的斬釘截鐵,瀲灩的美目冷光爍爍,“你怕拖累我們的心情我懂,但是也請你考慮下我們的心情。”
“就是……”李曙大聲道,“小爺以後還要不要出去混了,你這樣置我們於何處?”
“我還有個法子。”駱綾早準備著一個備用方案,只是這法子比起先前那個還要不靠譜些,她便將之視為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辦法,說出來都需要莫大的勇氣。
“說說看?”兵習慣性地撫摸著鐵劍的劍身,饒有興致地看著駱綾。這姑娘腦子裡裝的想法都挺奇怪也挺大膽,讓他不由生出好奇之心來。
駱綾臉上的表情很是掙扎,怯怯地看向兵,“這個法子保證萬無一失,就是要兵大哥做出些犧牲。”
破廟裡的菩薩橫七豎八地倒著,這個缺了胳膊,那個斷了頭,舉目所見,一片荒涼。駱綾用帕子拭去一具菩薩身上指厚的灰塵,扶著兵坐下,自去張羅著撿柴禾起火堆。李曙則去附近看能不能獵些野味來填肚子。
李曙很快帶回兩隻兔子三條魚,還有一隻上半身破損的小陶罐。魚是在溪邊就處理好的,兩條烤著吃,還有一條只有手掌大的,則用來熬湯。小陶罐就著罐底的一點水,熬出香濃乳白色的魚湯。這是給兵喝的,他受傷又中毒,李曙想給他好好補一補,這才在林子裡多翻找了會,找回這麼一隻獵人們丟棄的廢陶罐。
等到吃完飯,駱綾有意咳嗽兩聲,清清嗓子, “這幾日我心中有些想法,兵大哥,理哥兒,我說出來我們合計合計。”
“你有什麼打算?”兵的眼中滿是鼓勵。
“殷家僅存的嫡幼子因我而死,這是個不死不休的局,無論我去哪裡,都無法過上平靜的生活,可能還會拖累爹爹和娘。如果我想要安寧,就只有將源頭從根拔去。”駱綾說著話,將手上叉兔子的木棍扔進火堆里,看著火苗席捲上木棍,很快火花綻放,火勢更旺,駱綾的唇邊不由帶上一抹笑容。
李曙滿臉驚駭,他和駱綾這些日子已有默契,卻想不到她膽子大到這種地步,想要火中取栗,直搗黃龍。
“殷家富可敵國,據說殷家家主小時候遭人綁過,長大後格外注意安全,行蹤莫測護衛眾多,打他的主意,著實不易。”李曙在郇封鎮待了數年,比起駱綾和兵更熟悉殷家,他有心打消駱綾危險的想法,出口的話不留半分情面,像一盆冷水給駱綾當頭澆下去。
“多少大族在戰亂中湮滅無蹤,殷家卻能蒸蒸日上,殷家家主不容小覷。要殺他,沒那麼簡單。” 兵也語重心長地說,哪怕他十日後能暫時恢復一身笑傲江湖的武功,也沒自信能夠輕鬆取走殷家家主的首級。畢竟,雄鷹翱翔在天空中,老鼠卻能躲在黝黑的地下。
“所以,我要深入敵營,掌握殷家家主的行蹤之後,再煩請兵大哥出手,一擊必殺,永絕後患。”
殷家一事,不但關係到自己的生死,還牽扯到大局。駱綾早有心去三川一探,那鎮西王世子是一顆隨時可能掀起驚濤駭浪的□□,不除不快。駱雲楓的位置太高,何氏和駱綾就好像依附於他的綠蘿,脆弱得誰都想踩上兩腳。駱綾很想改變這種局面,作為家裡的一份子,為家出一份力,也為何氏掙一份榮光,讓那些心懷不軌的人再有行動時,得好好掂量掂量。
兵和李曙一起望向駱綾。
“混進殷家並不容易,要想知道家主行蹤,就更難了。”李曙並不願意駱綾冒險。
駱綾雙眼明亮得耀眼,早在聽說鎮西王世子可能未死的時候,她心裡就琢磨著這個計劃,此時字字鏗鏘地說,“我可以找上殷家主母,告訴她我就是殺她兒子的人。她生平最喜歡磋磨人,常言讓人生不如死才是最妙的。不出意外她會將我關起來慢慢折磨,等折磨夠了,她會叫人找殷家家主來,一起將我刮骨割肉以泄心頭之恨。兵大哥,無論他們將我關在哪,你都會有法子找到我的對不對?與其苦苦尋覓殷家家主的行蹤,不如讓我做這個誘餌,讓他主動來找我。”
“不可。”
“不行。”
兩個男人的態度前所未有的一致。
“這太冒險。我不同意。”李曙扯斷身旁樹上的一根樹枝,狠狠摔在地上。
“你有我護著,卻要去自投羅網,這不是很奇怪麼?”
“為了他啊。”駱綾指著李曙,“他不過是個無辜被牽扯進來的人,而你身受重傷,我為了不牽連你們,跑去自投羅網,不是很正常麼?”
“我頂多受些皮肉之苦,卻可以永絕後患,值得。”駱綾在心中演算過整個計劃,縱是有風險,可實現性也頗高。按照目前的情況,鎮西王世子躲在殷家的地盤絕不會是什麼巧合,雙方多半有苟且的關係。除掉殷家家主,等於斷了鎮西王世子的臂膀,再要除掉被拔掉牙齒的毒蛇,就會容易很多。
“想都別想。”李曙看著駱綾,咬牙切齒地說。“我們兩個大男人在,還讓一個女人去吃苦受罪,你在說笑話吧。”
“女人怎麼了?女人就該站在你們男人身後嗎?”駱綾急的眼圈發紅,兵屢次強行運功禦敵,毒素早就竄至全身,一天裡有六七個時辰是昏迷不醒的,如今他十天內不能運功,可真有敵襲,他是不會看著大傢伙去死的。再這麼下去,不用等敵人來取項上頭顱,兵的命就先丟了。
“我沒有看不起你們女人。”李曙梗著脖子,面紅耳赤地和駱綾爭論,“你就沒想過,萬一殷夫人氣瘋了,看到你就直接叫人一刀殺了,那怎麼辦?就算真的如你所說,留你一條命慢慢折磨,你見識過殷家的手段嗎?怕就怕到時候救你出來,你都不願活下去。”
“你明明就有。”李曙說的那些可能性,駱綾何嘗沒有想過,可,她不想一直像喪家之犬被人追殺,更不想自己的禍事牽連其他人。
“只要傳言無誤,她能留害死她腹中胎兒的姨娘一命慢慢磋磨,她就不會直接殺死我。”駱綾就像一隻鬥雞,不說服李曙誓不罷休,“無論什麼樣的折磨,我都能忍受。人活著,就有無限的希望,我才不會傻到能活,還去死。我們不能因為懼怕未知的事情,就連試一試的勇氣都沒有。”
“你就是看不起女人,你個自大的小屁孩。”
“你……簡直……”李曙氣得眉毛都要立起來,“我……”他被氣得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
“行了。都消停點。”
“理哥兒說的有道理。我們以為的,未必是即將發生的。適當的冒險很有必要,但是不能做無謂的犧牲。”兵說的斬釘截鐵,瀲灩的美目冷光爍爍,“你怕拖累我們的心情我懂,但是也請你考慮下我們的心情。”
“就是……”李曙大聲道,“小爺以後還要不要出去混了,你這樣置我們於何處?”
“我還有個法子。”駱綾早準備著一個備用方案,只是這法子比起先前那個還要不靠譜些,她便將之視為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辦法,說出來都需要莫大的勇氣。
“說說看?”兵習慣性地撫摸著鐵劍的劍身,饒有興致地看著駱綾。這姑娘腦子裡裝的想法都挺奇怪也挺大膽,讓他不由生出好奇之心來。
駱綾臉上的表情很是掙扎,怯怯地看向兵,“這個法子保證萬無一失,就是要兵大哥做出些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