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他只是對外頭大喊「好啦!等我!」
「我有看到你。」他低聲說。
「你代表瀚陽高中參賽,我代表康正行來替你加油。」我說。
「我知道他為什麼會喜歡你了。」
「他喜歡我,他也喜歡你。」我說。
「余守恆,快點!」外頭的誰又在喊著。
「來了啦!」
余守恆回應,然後起身背起了背包。
「是他跟我說的。」我說
「我要走了。」他往場外走去。
「恭喜你!」我對他喊。
他站在籃球場中央轉身看我一眼,低聲說了「謝謝。」然後跑出場外。
不多久,我聽見瀏覽車的聲音漸漸駛離。
整間體育館空蕩蕩的,比起沒多久前的喧囂,是顯得有些落寞。
我原地站著,突然想起,是該回去了。
但是我只是靜靜地靠著牆坐下來,我想起了一首歌,但是我忘了怎麼哼,我只是閉起了眼睛,想試著哼哼看,但是眼眶卻慢慢濕了起來。
突然,我感覺到有個人坐在我的身邊,我張開眼,是余守恆。
我們兩個都沒有說任何一句話,他只是陪著我。
窗外的光線斜射下來,我把頭輕輕地靠在余守恆的肩上。
我在想,這個夏天終究還是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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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我在想。」 ,二零零五。
余守恆
我想,這個夏天終究還是會過去的。
就像是,「友情」也不一定會是永遠的。
所以為什麼還是會感覺到「孤獨」呢?
我覺得我現在正在思考什麼「大道理」。
但是我每次都會告訴自己,這些什麼大道理都是「大人」的東西。
我在想,我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變成大人的?
我在想,是不是變成大人,就會開始習慣孤獨?
我在想,為什麼我現在不斷在想。
還是。
我在想,我在想,我該對康正行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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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康正行,對不起。」 ,一九九九。
康正行
我在士林附近,靠近河堤的地方租了一間老房子,房子本來就不大,舊舊的,但是我在房間裡頭,擺了一張小小的彈簧床,一些簡單的家具(多半是二手的。),一個小收音機,看起來還算舒適。
門外有一顆大樹,飄下的葉片總是在窗台上顯得零零落落。
大學聯考的分數真的不高,至少比我爸期待的低了許多,雖然我還是填上了一間台北的私立大學的社工系,不過我爸卻逼著我準備重考。在鬧了一場家庭革命之後,我答應我爸,我先到台北補習,等到開學,我會一邊念大學,一邊準備明年的大學考試。
我爸擔心我在台北鬼混,所以買了一隻手機給我(這是我生平第一隻手機,海豚機。),他還要求我只要是看到家裡的電話打來,不管正在做什麼都得接聽,所以我經常保持關機狀態,假裝電池老是沒電。
而我在高中畢業之後,大學開學之前,就一個人從東部到了台北,找個地方住,找個補習班讀,每個月,等著我爸匯一萬塊錢到我的戶頭裡。
不過,也不能說是只有「我」一個人。
杜慧嘉也來到台北,她考上了國立大學的外文系,在我住的地方不遠,找了間公寓五樓跟另一個女生合住。這些日子,她常常會帶著她煮的東西來敲我的門,我每次都說不用了,這樣麻煩她,但是她只說,反正她不習慣一個人吃晚餐。
還有,余守恆,他理所當然地考上了台北的體育大學,現在住在他們學校的男生宿舍里,常常會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的手機現在開著,有事可以打給他。
我本來以為高中畢業之後,會各奔東西,人事全非的。結果沒有,除了從東部那個鄉鎮,來到台北這個都市,除了學校不同,沒有在同個班上,我和這唯一的兩個朋友還是時常會碰面。
害我在高中畢業典禮大合唱驪歌的時候,都白哭了。
余守恆前幾天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學校開學的第一天,九月二十日,也就是明天晚上,他們系上會舉辦一場迎新舞會,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我只是隨手把這個訊息寫在紙條上,夾在書桌前,就在王菲新出的「只愛陌生人」專輯旁邊(買回來的時候,我把「推翻」反覆聽了十幾遍)。
為什麼要找我去?
他說,舞會要求一定要攜伴參加。
我不想胡思亂想,因為每次的胡思亂想到最終,還是胡思亂想而已。
天啊,我到底在胡思亂想什麼?我自己都被搞糊塗了,什麼胡思亂想最後還是胡思亂想的胡思亂想?
其實從高三在莫名其妙的游泳比賽那天之後,我們的相處開始漸漸變得不一樣了,不過我也不確定到底是哪種不一樣,我們之間的對話開始變得模糊,就連很多舉動都顯得曖昧(也不是那種曖昧的曖昧。)。
一直到現在,我還在懷疑,我們現在保有的友情關係,到底是因為這好幾年以來的習慣,還是因為我們彼此可以迴避掉一些什麼?
但是我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當我們慢慢長大之後,我們兩個人自己的秘密也跟著越來越多。
「餵?我是,嗯,那我們就約在麥當勞好了,好,待會見。」
他不是余守恆。
他是我們系上一個學長,我上一屆的直屬學長,我們在前幾天的迎新餐會上認識的,他很高,我不確定到底有多高,但是應該比余守恆高,他喜歡笑,笑起來比余守恆還多了點靦腆,雖然他不常打籃球,但是運動上面也不比余守恆遜色,而且智商一定遠超過余守恆。
可惡,我怎麼老是拿來跟余守恆比較?
他行為舉止相當成熟,習慣照顧其他人,平常會打通電話問問我的狀況,是不是吃飽了?課表看了沒?書單上的書記得不要忘了買,如果沒有買到他就先借我,學校哪個教授特別難搞,千萬不要到學生餐廳吃飯等等等。
反正就是比余守恆好個十五萬倍。
「康正行!」
我聽見門外的摩托車聲,這個才是余守恆,他騎著他自己號稱「Spyder二號」的野狼(據說他跟余媽媽拗了很久,他媽媽才答應買給他的。),他在學校練完球,也還是會到我這裡晃晃,不過我通常不太理會他,只是專注在重複寫著補習班發下的試題。
而他,偶爾在我的床上睡個午覺,偶爾只是拿了幾包余媽媽寄來的土產,偶爾只是纏著我,說他又發現台北哪裡哪裡好玩,等我考完第二次大學聯考之後,再一起去。
我開了門,他依舊活力充沛地衝進了我的房間。
「我們今天幹掉大三學長那班,八十九比六十一,他們輸得暴慘。」他說。
「是喔。」我繼續在書桌前坐好,翻書。
「待會一起吃晚餐。」
「我有看到你。」他低聲說。
「你代表瀚陽高中參賽,我代表康正行來替你加油。」我說。
「我知道他為什麼會喜歡你了。」
「他喜歡我,他也喜歡你。」我說。
「余守恆,快點!」外頭的誰又在喊著。
「來了啦!」
余守恆回應,然後起身背起了背包。
「是他跟我說的。」我說
「我要走了。」他往場外走去。
「恭喜你!」我對他喊。
他站在籃球場中央轉身看我一眼,低聲說了「謝謝。」然後跑出場外。
不多久,我聽見瀏覽車的聲音漸漸駛離。
整間體育館空蕩蕩的,比起沒多久前的喧囂,是顯得有些落寞。
我原地站著,突然想起,是該回去了。
但是我只是靜靜地靠著牆坐下來,我想起了一首歌,但是我忘了怎麼哼,我只是閉起了眼睛,想試著哼哼看,但是眼眶卻慢慢濕了起來。
突然,我感覺到有個人坐在我的身邊,我張開眼,是余守恆。
我們兩個都沒有說任何一句話,他只是陪著我。
窗外的光線斜射下來,我把頭輕輕地靠在余守恆的肩上。
我在想,這個夏天終究還是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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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我在想。」 ,二零零五。
余守恆
我想,這個夏天終究還是會過去的。
就像是,「友情」也不一定會是永遠的。
所以為什麼還是會感覺到「孤獨」呢?
我覺得我現在正在思考什麼「大道理」。
但是我每次都會告訴自己,這些什麼大道理都是「大人」的東西。
我在想,我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變成大人的?
我在想,是不是變成大人,就會開始習慣孤獨?
我在想,為什麼我現在不斷在想。
還是。
我在想,我在想,我該對康正行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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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康正行,對不起。」 ,一九九九。
康正行
我在士林附近,靠近河堤的地方租了一間老房子,房子本來就不大,舊舊的,但是我在房間裡頭,擺了一張小小的彈簧床,一些簡單的家具(多半是二手的。),一個小收音機,看起來還算舒適。
門外有一顆大樹,飄下的葉片總是在窗台上顯得零零落落。
大學聯考的分數真的不高,至少比我爸期待的低了許多,雖然我還是填上了一間台北的私立大學的社工系,不過我爸卻逼著我準備重考。在鬧了一場家庭革命之後,我答應我爸,我先到台北補習,等到開學,我會一邊念大學,一邊準備明年的大學考試。
我爸擔心我在台北鬼混,所以買了一隻手機給我(這是我生平第一隻手機,海豚機。),他還要求我只要是看到家裡的電話打來,不管正在做什麼都得接聽,所以我經常保持關機狀態,假裝電池老是沒電。
而我在高中畢業之後,大學開學之前,就一個人從東部到了台北,找個地方住,找個補習班讀,每個月,等著我爸匯一萬塊錢到我的戶頭裡。
不過,也不能說是只有「我」一個人。
杜慧嘉也來到台北,她考上了國立大學的外文系,在我住的地方不遠,找了間公寓五樓跟另一個女生合住。這些日子,她常常會帶著她煮的東西來敲我的門,我每次都說不用了,這樣麻煩她,但是她只說,反正她不習慣一個人吃晚餐。
還有,余守恆,他理所當然地考上了台北的體育大學,現在住在他們學校的男生宿舍里,常常會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的手機現在開著,有事可以打給他。
我本來以為高中畢業之後,會各奔東西,人事全非的。結果沒有,除了從東部那個鄉鎮,來到台北這個都市,除了學校不同,沒有在同個班上,我和這唯一的兩個朋友還是時常會碰面。
害我在高中畢業典禮大合唱驪歌的時候,都白哭了。
余守恆前幾天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學校開學的第一天,九月二十日,也就是明天晚上,他們系上會舉辦一場迎新舞會,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我只是隨手把這個訊息寫在紙條上,夾在書桌前,就在王菲新出的「只愛陌生人」專輯旁邊(買回來的時候,我把「推翻」反覆聽了十幾遍)。
為什麼要找我去?
他說,舞會要求一定要攜伴參加。
我不想胡思亂想,因為每次的胡思亂想到最終,還是胡思亂想而已。
天啊,我到底在胡思亂想什麼?我自己都被搞糊塗了,什麼胡思亂想最後還是胡思亂想的胡思亂想?
其實從高三在莫名其妙的游泳比賽那天之後,我們的相處開始漸漸變得不一樣了,不過我也不確定到底是哪種不一樣,我們之間的對話開始變得模糊,就連很多舉動都顯得曖昧(也不是那種曖昧的曖昧。)。
一直到現在,我還在懷疑,我們現在保有的友情關係,到底是因為這好幾年以來的習慣,還是因為我們彼此可以迴避掉一些什麼?
但是我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當我們慢慢長大之後,我們兩個人自己的秘密也跟著越來越多。
「餵?我是,嗯,那我們就約在麥當勞好了,好,待會見。」
他不是余守恆。
他是我們系上一個學長,我上一屆的直屬學長,我們在前幾天的迎新餐會上認識的,他很高,我不確定到底有多高,但是應該比余守恆高,他喜歡笑,笑起來比余守恆還多了點靦腆,雖然他不常打籃球,但是運動上面也不比余守恆遜色,而且智商一定遠超過余守恆。
可惡,我怎麼老是拿來跟余守恆比較?
他行為舉止相當成熟,習慣照顧其他人,平常會打通電話問問我的狀況,是不是吃飽了?課表看了沒?書單上的書記得不要忘了買,如果沒有買到他就先借我,學校哪個教授特別難搞,千萬不要到學生餐廳吃飯等等等。
反正就是比余守恆好個十五萬倍。
「康正行!」
我聽見門外的摩托車聲,這個才是余守恆,他騎著他自己號稱「Spyder二號」的野狼(據說他跟余媽媽拗了很久,他媽媽才答應買給他的。),他在學校練完球,也還是會到我這裡晃晃,不過我通常不太理會他,只是專注在重複寫著補習班發下的試題。
而他,偶爾在我的床上睡個午覺,偶爾只是拿了幾包余媽媽寄來的土產,偶爾只是纏著我,說他又發現台北哪裡哪裡好玩,等我考完第二次大學聯考之後,再一起去。
我開了門,他依舊活力充沛地衝進了我的房間。
「我們今天幹掉大三學長那班,八十九比六十一,他們輸得暴慘。」他說。
「是喔。」我繼續在書桌前坐好,翻書。
「待會一起吃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