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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結婚?”我瞪大了眼睛。
“對象還是陳軒,瞎折騰了一場。”媽媽嘆氣,“怕你觸景傷情,本來想推掉了。但想想還是,讓你自己決定。”
“小夭,你以後一定得當我的伴娘。”
“當然啦。”
小時候,不知跟多少個人說過要當她的伴娘,只是後來,都各走各的路了。結婚,也自然想不起曾經的人了。
只能說媽媽確實在為我考慮。我能保證我那日能隱忍一切,不破壞氣昏嗎?
我左思右想,還是撥通了電話。
“你結婚,我當然得去。”
“抱歉,我還不知道……”
“沒事”,我打斷她,“只是當伴娘就算了。我可以親手破壞自己情感卻不可當姐姐的搗蛋鬼。我深知,自己瘋起來的惡果。”
我停了停,哽咽地說道:“我自己不能圓滿,但是我想見證姐姐你的幸福。所以我們折中,我就當姐妹團的一員,你說好不好?”
除此之外,為讓氣氛活躍起來,姐姐就連她自己也不太熟的一位遠房親戚,詢問著我意見。
“我知道你倆有過矛盾。我呢,跟她也不怎麼熟,只是有媽媽推薦,她玩得開。你覺得可以嗎?”
“這是你的婚禮,她能來自然是好的”,我偏著頭思考,“不用太顧及我,她不爽我,我便不管她就是了。”
忽略旁人的事,我最擅長了。
為離陳軒家近些,我們住的是酒店。那位“舊友”搞事的本事顯然更上一層,比少時更為厲害。偏要自己住一間房間,不肯跟人睡同一張床。姐姐一聽,只好趕緊再去多定幾間房。偏偏那天是辦喜事的大好日子,又恰逢周末,酒店的房間都給住滿了。
尷尬之下,又不好趕人走,姐姐只好連說:“不好意思。”
“行了,我們又不是斤斤計較的人”,說畢,其中一人橫躺在沙發上,作出享受的模樣,“這沙發好舒服。”
“你就好好當新娘子,我們有什麼關係。”
其他幾個我不大認識的人,紛紛說道。
有六七年沒見了吧,這位舊友依然長得漂亮,只可惜了一雙漂亮的眼睛。看人時,毫不掩飾地由上往下打量人,再露出不屑一顧的神情。少時,便是這般,如今這不屑中射出了嫉妒的光。
婚禮當天,我放低姿態,走到她跟前,主動跟那位“舊友”說話。明明在眼前,眼卻撇向別方,一臉冷漠。
仔細想想,我們倆並未有什麼仇恨。不過是小學時,她成績好,受到老師的百般寵愛,長得又可以,受人喜歡。儀仗“權力”,命令我在暴雨時,撐著傘領著垃圾桶,一人到廣場上撿大片的垃圾。
那時年幼,又恰好是我值日,她搬出老師,威脅不值日就得告訴老師,懦弱的我只好乖乖就範。
我記得那天的雨,大到只能看見人的輪廓。而我撐著一把太陽傘,再寥若無人的廣場上,提著一個巨大的塑料垃圾桶,揀大片的垃圾。低頭時,隱忍著的淚同雨一起落下。
那時只知流淚,只知傷心,但並不懂什麼叫痛,叫心理陰影。
這麼久遠的事,她大概忘了吧。
這事兒就放在現在來說,算得上校園霸凌了吧。想想還是小學一年級發生的事情,至今依然印象深刻。那我當時,該是怎樣的痛?我沒聖人的善心,大發慈悲地擺擺手:“沒關係。”
好在內心還算強大,儘管不曾忘記,它已經失去了成為我心魔的資格。
少時也不懂,一個女的要討厭你,容易得很,根本不需多大的仇恨。也許單單漂亮或成績好,就足夠讓自己成為她的眼中釘。
從此,我便覺發覺這人人前人後判若兩人,噁心至極。不過一個班長的職位,便得意洋洋。
一個不值得為之生氣的人罷了,我聳聳肩,坦然地走開了。
少時不懂事,為之驕傲,誰也有過,倒也罷了。如今,長大了,也沒什麼成就,和這世界千千萬萬人沒什麼區別,不過是一個普通人。
這素質,莫名的敵意,只讓人哭笑不得。
這麼多年了,若是個大家有足夠的資本,或是有什麼大仇,倒也無需正眼看我。然而,沒什麼本事,依然硬要出風頭,鋒芒畢露不了,還放不下當年的架子。
實在可笑。
不過是比不得,也踩低別人而獲得成就感罷了。
本事大的人,從不會在意比自己差的人,只會往更高走。
我諷刺一笑,便自顧自地喝了一口酒。
第77章
兩旁的人左右交談著,新郎一進場,全場都隨著安靜。當新娘站在台上時,所有人都投去目光。
這樣的場合,多少有些感嘆。
投去的目光的人,自己儼然成了主角。
那個穿著碎花長裙披著粉色長外套的約莫二十出頭的女生,露出了嚮往的神情,或許在幻想著自己披上婚紗,同男友步入婚禮時的浪漫情景;剛剛還在同旁邊的男人鬥嘴的少婦,憤怒的臉漸漸柔和起來,她想的或許是自己也曾那樣幸福過,而如今物是人非,隨之而來的是嘆息與不安。
那麼我呢?我也陷入了幻境之中。我和她們一樣,都成了紅毯上的那人,在目光的中心,身旁是他,眼裡是他,手牽的也是他……
“對象還是陳軒,瞎折騰了一場。”媽媽嘆氣,“怕你觸景傷情,本來想推掉了。但想想還是,讓你自己決定。”
“小夭,你以後一定得當我的伴娘。”
“當然啦。”
小時候,不知跟多少個人說過要當她的伴娘,只是後來,都各走各的路了。結婚,也自然想不起曾經的人了。
只能說媽媽確實在為我考慮。我能保證我那日能隱忍一切,不破壞氣昏嗎?
我左思右想,還是撥通了電話。
“你結婚,我當然得去。”
“抱歉,我還不知道……”
“沒事”,我打斷她,“只是當伴娘就算了。我可以親手破壞自己情感卻不可當姐姐的搗蛋鬼。我深知,自己瘋起來的惡果。”
我停了停,哽咽地說道:“我自己不能圓滿,但是我想見證姐姐你的幸福。所以我們折中,我就當姐妹團的一員,你說好不好?”
除此之外,為讓氣氛活躍起來,姐姐就連她自己也不太熟的一位遠房親戚,詢問著我意見。
“我知道你倆有過矛盾。我呢,跟她也不怎麼熟,只是有媽媽推薦,她玩得開。你覺得可以嗎?”
“這是你的婚禮,她能來自然是好的”,我偏著頭思考,“不用太顧及我,她不爽我,我便不管她就是了。”
忽略旁人的事,我最擅長了。
為離陳軒家近些,我們住的是酒店。那位“舊友”搞事的本事顯然更上一層,比少時更為厲害。偏要自己住一間房間,不肯跟人睡同一張床。姐姐一聽,只好趕緊再去多定幾間房。偏偏那天是辦喜事的大好日子,又恰逢周末,酒店的房間都給住滿了。
尷尬之下,又不好趕人走,姐姐只好連說:“不好意思。”
“行了,我們又不是斤斤計較的人”,說畢,其中一人橫躺在沙發上,作出享受的模樣,“這沙發好舒服。”
“你就好好當新娘子,我們有什麼關係。”
其他幾個我不大認識的人,紛紛說道。
有六七年沒見了吧,這位舊友依然長得漂亮,只可惜了一雙漂亮的眼睛。看人時,毫不掩飾地由上往下打量人,再露出不屑一顧的神情。少時,便是這般,如今這不屑中射出了嫉妒的光。
婚禮當天,我放低姿態,走到她跟前,主動跟那位“舊友”說話。明明在眼前,眼卻撇向別方,一臉冷漠。
仔細想想,我們倆並未有什麼仇恨。不過是小學時,她成績好,受到老師的百般寵愛,長得又可以,受人喜歡。儀仗“權力”,命令我在暴雨時,撐著傘領著垃圾桶,一人到廣場上撿大片的垃圾。
那時年幼,又恰好是我值日,她搬出老師,威脅不值日就得告訴老師,懦弱的我只好乖乖就範。
我記得那天的雨,大到只能看見人的輪廓。而我撐著一把太陽傘,再寥若無人的廣場上,提著一個巨大的塑料垃圾桶,揀大片的垃圾。低頭時,隱忍著的淚同雨一起落下。
那時只知流淚,只知傷心,但並不懂什麼叫痛,叫心理陰影。
這麼久遠的事,她大概忘了吧。
這事兒就放在現在來說,算得上校園霸凌了吧。想想還是小學一年級發生的事情,至今依然印象深刻。那我當時,該是怎樣的痛?我沒聖人的善心,大發慈悲地擺擺手:“沒關係。”
好在內心還算強大,儘管不曾忘記,它已經失去了成為我心魔的資格。
少時也不懂,一個女的要討厭你,容易得很,根本不需多大的仇恨。也許單單漂亮或成績好,就足夠讓自己成為她的眼中釘。
從此,我便覺發覺這人人前人後判若兩人,噁心至極。不過一個班長的職位,便得意洋洋。
一個不值得為之生氣的人罷了,我聳聳肩,坦然地走開了。
少時不懂事,為之驕傲,誰也有過,倒也罷了。如今,長大了,也沒什麼成就,和這世界千千萬萬人沒什麼區別,不過是一個普通人。
這素質,莫名的敵意,只讓人哭笑不得。
這麼多年了,若是個大家有足夠的資本,或是有什麼大仇,倒也無需正眼看我。然而,沒什麼本事,依然硬要出風頭,鋒芒畢露不了,還放不下當年的架子。
實在可笑。
不過是比不得,也踩低別人而獲得成就感罷了。
本事大的人,從不會在意比自己差的人,只會往更高走。
我諷刺一笑,便自顧自地喝了一口酒。
第77章
兩旁的人左右交談著,新郎一進場,全場都隨著安靜。當新娘站在台上時,所有人都投去目光。
這樣的場合,多少有些感嘆。
投去的目光的人,自己儼然成了主角。
那個穿著碎花長裙披著粉色長外套的約莫二十出頭的女生,露出了嚮往的神情,或許在幻想著自己披上婚紗,同男友步入婚禮時的浪漫情景;剛剛還在同旁邊的男人鬥嘴的少婦,憤怒的臉漸漸柔和起來,她想的或許是自己也曾那樣幸福過,而如今物是人非,隨之而來的是嘆息與不安。
那麼我呢?我也陷入了幻境之中。我和她們一樣,都成了紅毯上的那人,在目光的中心,身旁是他,眼裡是他,手牽的也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