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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言沒查覺到時景林心態的變化,抱住時景林的腰甜蜜道:“媽,我們結婚啦。你也不要太擔心弟弟,骨髓移植了他就會好起來。”
這消息太突然,沈玉佳不敢相信,問:“你們結婚了?你們什麼時候在一起的?”明明前兩天女兒氣得趕時景林,現在說結婚,怎能讓人信服?
難道是因為景瑜?女兒才答應嫁給他,兩人扮恩愛騙自己?不是沈玉佳多想,當母親的自是覺得女兒是世上最漂亮的,更何況她女兒確實漂亮的不像話。
時景林貪圖女兒美色,以景瑜威脅她又不是不可能。
沈玉佳上前拉過女兒,像母雞護小雞似的,護她在身後趕時景林:“景瑜不需要你的骨髓,我們可以等,等不到是他的命,我不會讓女兒嫁你給。”
平時看上去文弱糊塗的女人,在女兒這件事上,異常的透澈堅持。
樂言鼻子一酸,抱住母親道:“媽,我是真的喜歡他,不是被逼的。不是為了弟弟才嫁給他,我是真的喜歡他,你相信我。很喜歡,很喜歡他,非常的喜歡。爸爸在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怕,現在有他了我什麼都不怕。媽媽,我愛他,他也愛我,我覺得很幸福。”
沈玉佳抱住女兒,哽咽地說不出一句話,兩母女哭成一團。
時景林心裡又悲又喜,不知悲從何來,喜因她說她愛他。突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他回頭父親站在他身後,似有話對他說。兩人一起走到走廊盡頭站在窗邊看著哭成一團的母女說話。
時海道:“你沈阿姨是個很善良的女人,寧願自己受委屈也不願傷害別人。當年追她的人很多,都很優秀,其實中就有樂言的父親。”
憶起當年時海臉上面帶微笑,“她父親是我們B大體育系的,以前在國家隊得過很多獎,陽光帥氣。他和我們這個圈子裡的人很不同,幾乎接近完美。我花錢弄了個英雄救美的局,你沈阿姨選了我,如果不遇上我她會有更好的人生。我不喜歡你母親,並不是說她不好,只是我心裡有了別人。我不是個合格的父親,也不是合格的丈夫。爸爸不奢求你原諒我這二十多年做的一切,只是想和你說說話。”
他停頓了下說:“我和你說的年輕時的事,你別告訴樂言和你沈阿姨。”
時景林看著窗外高低不一的高樓大廈,這時才知心中所悲的是什麼,和樂言的母親比起來自己的母親只是一個符號,而自己不過是母親用來栓住父親的工具。
看著父親走向沈玉佳蹣跚的背影,他忽然覺得對父母的那點期盼挺可笑的,也沒什麼怨和恨了。
樂言向他跑過來,抱住他的腰喊道:“時景林~”
他微微皺眉道:“你又忘了。”
樂言攀上他的脖子沒羞沒燥道:“哥哥,哥哥,這是亂N好不好,你惡不噁心啊,反正我就不叫。”
時景林親了她一下說:“以後你想喊什麼就喊什麼,我什麼都依著你。”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了~男主和女主從此快樂的生活在一起。
出番外後,就能打上完結的標籤~
☆、番外-王笑笑
我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富人家的司機,母親是富人家的保姆。父母工作的地方有個和我年齡相當的男孩,每次他過來時我都遠遠的看著他,他們坐著吃飯時母親要站著,而我躲在廚房裡吃著母親給我留的飯菜。我羨慕他,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樣坐在那張大桌子上吃飯。
有一天,他帶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如天使般漂亮,她躲在他身後喊他哥哥,坐在他身邊肆無忌憚地撒嬌。因為他這個家裡所有人都尊重這個女孩,我羨慕她能坐在那張大桌子上吃飯。可後來我聽母親說,她不過是個拖油瓶,之所以能坐上那張桌子也是因為他的原因。
我開始有點嫉妒,明明出生和我差不多,為什麼她可以,我就不可以?
父親後來做了他的司機,有一天和我說起他的事,我覺得這個女孩真不知好歹,她不知道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給的嗎?能給她一切的人她為什麼不好好珍惜?
有一天上班的路人,我看見的那個女孩,她穿著條玫紅色碎花裸裙,褪去女孩的青澀,妖嬈漂亮的像從森林裡走出來的妖精。她慌慌張張似在逃跑,有個念頭突然從心低升起:撞了死她,撞死她……
我踩上油門沖向她,她如只美麗的蝴蝶飛出去,那一刻我痛快極了。看到她滿身的血痕我才意識到自己幹了什麼事,後悔已經來不及,我趕緊開車離開現場。
那是條人跡罕至的路,事後我去看過沒有監控,我想不會有人發現我。
在事情發生後的第五天,他找上門來,任憑父親怎樣求他都沒用。他沒有殺我,把我扔進了牢房,我每天遭受著毆打,鏡子人里的臉永遠都是腫的,身上沒有一塊皮膚是完整的。
終於有一天我受不了了,用一根牙刷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死之前我想:如果人生能重來次,我一定要坐在那張桌子上。
沒想到我回到了以前,這太讓我興奮,因為我可以預知未來,知道以後的經濟發展,還有可以先遇見他。
我努力地討尹明珠歡心,當他來這個家裡,我主動和他搭訕學著她的那個樣子,天真地喊他‘哥哥’,每天跟在他身後。很多人覺得他很難相處,不敢和他說話,其實不是。他很好相處,你做什麼他都是一個表情,對什麼都無所謂。我大膽的做了些沒人敢做的事,他們誤以為他喜歡我。因為這個我坐到了那張桌子上,成了他們中的一員,不再是傭人。
這樣真好,等我們再大點時,我再用些手段,一切都在我的計劃中。
前世那個女人不知怎麼的提早出現,本來兩人不再有交集的。在去國外的飛機上遇見她,她像一隻發光體吸引他的注意,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看著她時兩眼發直。為什麼有些人生來就能得到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為什麼?我不甘,找了當地的兩個混混,出錢讓他們把她拖走,結果他和她一起。她運氣真好,就這樣還平安無事。
回去後的沒多長時間,他要出國讀書,我跟著他。那個女人不再出現在他生命中,有一天我找到機會,拍了張錯位的照片讓方明笙覺得我和他在一起。事情按照我所想的發展,直到有一天他父親要結婚,邀請他回國,他毫不猶豫的答應,急匆匆地飛回國參加父親的婚禮。
他最討厭的人就是他父親,他為什麼這麼著急?當我看到和我穿著同一款裙子的她時,我突然明白,他是回來見她,看見她,他眼晴里有星光,眼裡面只有她這個人,就連她和我穿同樣的衣服,都沒注意到。
她前世最愛穿這個牌子的衣服,我把自己活成她前世的模樣,活得比她好,活得比她精彩,他卻只喜歡她現在的樣子。
多麼可笑的事情,我努力十年也抵不過她那張臉。
我恨,恨她那張臉,就算得不他也不讓她好過。結果,我又輸了,輸得徹底。
我不甘心就這樣結束,我找到機會要如前世般撞死這個女人,就在車離她五十米左右的時候,突然衝出一輛貨車,撞上我的車。
這消息太突然,沈玉佳不敢相信,問:“你們結婚了?你們什麼時候在一起的?”明明前兩天女兒氣得趕時景林,現在說結婚,怎能讓人信服?
難道是因為景瑜?女兒才答應嫁給他,兩人扮恩愛騙自己?不是沈玉佳多想,當母親的自是覺得女兒是世上最漂亮的,更何況她女兒確實漂亮的不像話。
時景林貪圖女兒美色,以景瑜威脅她又不是不可能。
沈玉佳上前拉過女兒,像母雞護小雞似的,護她在身後趕時景林:“景瑜不需要你的骨髓,我們可以等,等不到是他的命,我不會讓女兒嫁你給。”
平時看上去文弱糊塗的女人,在女兒這件事上,異常的透澈堅持。
樂言鼻子一酸,抱住母親道:“媽,我是真的喜歡他,不是被逼的。不是為了弟弟才嫁給他,我是真的喜歡他,你相信我。很喜歡,很喜歡他,非常的喜歡。爸爸在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怕,現在有他了我什麼都不怕。媽媽,我愛他,他也愛我,我覺得很幸福。”
沈玉佳抱住女兒,哽咽地說不出一句話,兩母女哭成一團。
時景林心裡又悲又喜,不知悲從何來,喜因她說她愛他。突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他回頭父親站在他身後,似有話對他說。兩人一起走到走廊盡頭站在窗邊看著哭成一團的母女說話。
時海道:“你沈阿姨是個很善良的女人,寧願自己受委屈也不願傷害別人。當年追她的人很多,都很優秀,其實中就有樂言的父親。”
憶起當年時海臉上面帶微笑,“她父親是我們B大體育系的,以前在國家隊得過很多獎,陽光帥氣。他和我們這個圈子裡的人很不同,幾乎接近完美。我花錢弄了個英雄救美的局,你沈阿姨選了我,如果不遇上我她會有更好的人生。我不喜歡你母親,並不是說她不好,只是我心裡有了別人。我不是個合格的父親,也不是合格的丈夫。爸爸不奢求你原諒我這二十多年做的一切,只是想和你說說話。”
他停頓了下說:“我和你說的年輕時的事,你別告訴樂言和你沈阿姨。”
時景林看著窗外高低不一的高樓大廈,這時才知心中所悲的是什麼,和樂言的母親比起來自己的母親只是一個符號,而自己不過是母親用來栓住父親的工具。
看著父親走向沈玉佳蹣跚的背影,他忽然覺得對父母的那點期盼挺可笑的,也沒什麼怨和恨了。
樂言向他跑過來,抱住他的腰喊道:“時景林~”
他微微皺眉道:“你又忘了。”
樂言攀上他的脖子沒羞沒燥道:“哥哥,哥哥,這是亂N好不好,你惡不噁心啊,反正我就不叫。”
時景林親了她一下說:“以後你想喊什麼就喊什麼,我什麼都依著你。”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了~男主和女主從此快樂的生活在一起。
出番外後,就能打上完結的標籤~
☆、番外-王笑笑
我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富人家的司機,母親是富人家的保姆。父母工作的地方有個和我年齡相當的男孩,每次他過來時我都遠遠的看著他,他們坐著吃飯時母親要站著,而我躲在廚房裡吃著母親給我留的飯菜。我羨慕他,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樣坐在那張大桌子上吃飯。
有一天,他帶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如天使般漂亮,她躲在他身後喊他哥哥,坐在他身邊肆無忌憚地撒嬌。因為他這個家裡所有人都尊重這個女孩,我羨慕她能坐在那張大桌子上吃飯。可後來我聽母親說,她不過是個拖油瓶,之所以能坐上那張桌子也是因為他的原因。
我開始有點嫉妒,明明出生和我差不多,為什麼她可以,我就不可以?
父親後來做了他的司機,有一天和我說起他的事,我覺得這個女孩真不知好歹,她不知道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給的嗎?能給她一切的人她為什麼不好好珍惜?
有一天上班的路人,我看見的那個女孩,她穿著條玫紅色碎花裸裙,褪去女孩的青澀,妖嬈漂亮的像從森林裡走出來的妖精。她慌慌張張似在逃跑,有個念頭突然從心低升起:撞了死她,撞死她……
我踩上油門沖向她,她如只美麗的蝴蝶飛出去,那一刻我痛快極了。看到她滿身的血痕我才意識到自己幹了什麼事,後悔已經來不及,我趕緊開車離開現場。
那是條人跡罕至的路,事後我去看過沒有監控,我想不會有人發現我。
在事情發生後的第五天,他找上門來,任憑父親怎樣求他都沒用。他沒有殺我,把我扔進了牢房,我每天遭受著毆打,鏡子人里的臉永遠都是腫的,身上沒有一塊皮膚是完整的。
終於有一天我受不了了,用一根牙刷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死之前我想:如果人生能重來次,我一定要坐在那張桌子上。
沒想到我回到了以前,這太讓我興奮,因為我可以預知未來,知道以後的經濟發展,還有可以先遇見他。
我努力地討尹明珠歡心,當他來這個家裡,我主動和他搭訕學著她的那個樣子,天真地喊他‘哥哥’,每天跟在他身後。很多人覺得他很難相處,不敢和他說話,其實不是。他很好相處,你做什麼他都是一個表情,對什麼都無所謂。我大膽的做了些沒人敢做的事,他們誤以為他喜歡我。因為這個我坐到了那張桌子上,成了他們中的一員,不再是傭人。
這樣真好,等我們再大點時,我再用些手段,一切都在我的計劃中。
前世那個女人不知怎麼的提早出現,本來兩人不再有交集的。在去國外的飛機上遇見她,她像一隻發光體吸引他的注意,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看著她時兩眼發直。為什麼有些人生來就能得到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為什麼?我不甘,找了當地的兩個混混,出錢讓他們把她拖走,結果他和她一起。她運氣真好,就這樣還平安無事。
回去後的沒多長時間,他要出國讀書,我跟著他。那個女人不再出現在他生命中,有一天我找到機會,拍了張錯位的照片讓方明笙覺得我和他在一起。事情按照我所想的發展,直到有一天他父親要結婚,邀請他回國,他毫不猶豫的答應,急匆匆地飛回國參加父親的婚禮。
他最討厭的人就是他父親,他為什麼這麼著急?當我看到和我穿著同一款裙子的她時,我突然明白,他是回來見她,看見她,他眼晴里有星光,眼裡面只有她這個人,就連她和我穿同樣的衣服,都沒注意到。
她前世最愛穿這個牌子的衣服,我把自己活成她前世的模樣,活得比她好,活得比她精彩,他卻只喜歡她現在的樣子。
多麼可笑的事情,我努力十年也抵不過她那張臉。
我恨,恨她那張臉,就算得不他也不讓她好過。結果,我又輸了,輸得徹底。
我不甘心就這樣結束,我找到機會要如前世般撞死這個女人,就在車離她五十米左右的時候,突然衝出一輛貨車,撞上我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