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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美林氣得跳腳,拉著樂言去外面透氣,兩人走在學校的林蔭大道上,心情舒暢許多。

  韓美林道:“她不是和程翼分手了?哪來的錢?難道被人包養了?這也太快了。”

  樂言道:“這種話別瞎說,人言可畏。我覺得她不是特別虛榮的人。”

  韓美林呵呵笑:“不愛虛榮會找程翼這種家裡有錢的富二代?程翼這人品不敢恭維。你沒看她這次回來用的全換了?不是包養是什麼?我們師大怎麼出了這種敗類,枉為人師。”

  師大校風良好,不像某些藝術院校,每到周末豪車排著隊在學校門口接人。大家安安靜靜地讀書,找校外的都是以結婚為目地的談戀愛,也許會有韓美林說的情況,但都非常低調。像王玲今天這麼高調的幾乎沒有。

  樂言不多話,兩人很快走到了學校的小超市,買了些零食。回到寢室王玲坐在樂言床下電腦桌前梳頭髮,見兩人回來她問:“有沒有看見我扎頭髮的皮筋?”

  韓美林哼了聲,沒理會她,打開電腦放了部電視劇,劇情正是女配為了錢被人包養,被原配打的戲份。聲音放得極大,王玲不聽見都難。她臉色發白,狠狠地瞪了眼韓美林,不梳頭髮了,拿著包出了寢室。

  韓美林認為她是落荒而逃,高興地衝出門口吹了下口哨。下次就拿這電視劇噁心她,看她在寢室里還呆得呆不下去。

  王玲出去會,又回來了,走廊上遇到了李菲菲,倆人平時走的近,說說笑笑回到寢室。因為校草李宜峰的事,韓美林對李菲菲就不冷不熱的,兩個人一起回來,韓美林自是沒什麼好臉色。儘管王玲噁心到樂言,她依舊覺得當她不存在就行,拿起本書苦讀。過了會,電話響了,來電顯示是沈玉佳,接起電話,沈玉佳問她五一要不要回來?她知道三天假短,明明知道她不會回來,還是打電話問。她不知道時景林的事,只覺得女兒到外地上大學,是因為多了個弟弟覺得虧欠她。

  樂言藉由時間短不回去,掛了電話後打給時海。問了些關於時景林的事,時海勸她放寬心,時景林前兩年想接近她,都被他擋住,這兩年已經不再打聽她的消息,或許是放開了。

  昨天網上關於她的視頻傳得沸沸揚揚,以時景林的性子知道自己在師大,怕是早就過來了。

  或許時間真能沖淡一切,她如是想。

  王玲和李菲菲這段時間走的非常近,寢室里四人的格局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王玲和李菲菲是一起的,樂言和韓美林是一起的。四人兩個幫,不說話涇渭分明。王玲在的時候韓美林孜孜不倦地播放電視劇,就這樣王玲還是沒搬出去,每天準時到寢室從不缺席。

  表面上一派祥和,實側暗流涌動,劍拔弩張。兩人鬥法,斗出了樂趣,樂言這個‘當事人’夾在中間憋悶。這天她們又在寢室鬥法,樂言剛洗完頭,電話響了是應士誠。他又來Z城出差,順便過來看看她。

  樂言正要找個地方躲會,接到應士誠電話,頭髮沒吹就跑下樓。應士誠在樓梯口等她,見她興沖沖地跑下來,披肩長發滴下的水打濕了背。挽起她的頭髮,擰出一些水問:“怎麼沒吹頭髮?”

  王玲和韓美林的事弄得她心煩,沒有注意到應士誠的動作,嘆了口氣說:“別提了,頭痛。”她甩了下頭髮說:“我現在考慮要不要搬出寢室。”

  應士誠問她怎麼回事,樂言把這些天的事一股腦都倒給了他。樂言下午有課,應士誠也有事情,兩人順著林蔭大道邊走邊說,樂言一直送應士誠到校門口。

  對著應士誠吐完不開心,樂言心情舒暢多了。至於搬出寢室的事,她又不做打算,房子不好找還是先這樣。

  回到寢室,王玲和韓美林在寢室里吵起來,門口圍了一幫人,宿管阿姨喊:“別吵了,別吵了。”

  樂言撥開圍觀的人擠進去,只見寢室里一片狼藉,地上扔滿了書本和衣服,王玲站在寢室中間罵:“韓美林這寢室里只有你一個人,不是你偷的還是誰?我剛買的蘋果電腦一萬多塊錢。”

  韓美林道:“我拿的?你不是搜了嗎?找到沒?”

  王玲道:“我就是出去一會,放在桌上的電腦就沒了,一萬多塊錢,除了你還有誰?我知道你沒錢,但也不能做這種事。”

  韓美林氣得眼晴發紅,道:“我再沒錢也不會偷人家東西,不像你,出,出賣身體。”

  王玲上去抓住她的頭髮,兩人在寢室里扯拉,“你說誰?你給我說清楚,偷人家東西還有臉說。”

  “誰偷你東西了,誰偷你東西了?”

  樂言聽明白了,在她出去的這段時間裡,王玲新買的電腦不見了,這個時間段寢室里只有韓美林,所以她認為是韓美林偷的。

  兩人扯得不可開交,樂言拉架也無從下手,全給寢室外的人看笑話。她是一點也不信韓美林會偷電腦,大聲喊道:“別打了,報警!”

  兩人終於停手,韓美林扯了下皺掉的衣服說:“對,報警!”

  王玲冷笑道:“報警就報警,到時候別後悔。”

  警察很快趕到,一萬塊的物品足以立案,帶著當事人回到派出所錄口供,調出走廊上的監控。在樂言出去的這段時間裡,王玲跟著出去後沒多久,韓美林走出寢室,約莫十多分鐘回來。接著王玲回來了,就是這個時間段她發現自己電腦丟了。

  調出昨晚的監控,她的確帶回了電腦。

  監控沒有直接拍到韓美林,她的嫌疑最大脫不了干係。

  韓美林抱著樂言哭,不停地說沒有偷東西。二十出頭還沒進入社會的小姑娘,遇到這種事情除了哭,只求著警察叔叔公正,也沒什麼應對的辦法。

  王玲嘲笑道:“不是說沒偷嗎?報警立案記大過,小心被學校開除。”

  韓美林聽完這話,哭得更大聲,警察依照證據辦案,說她沒偷,監控顯示只有她一個人出入。說她偷了,也只是看到她從寢室出來,並非人贓並獲。電腦在什麼地方?這事誰也說不清,當事人不追究,這就是個糾紛案,當事人非要死磕這就是個民事案。

  警察看韓美林哭得可憐,小小年紀留案底就是一生的污點,不管她有沒有偷,哭成這樣也知道錯了。

  警察建議:“電腦是找不到,證劇對你不利,這樣吧你賠她台電腦,這事就這樣了。”她轉頭問王玲:“你看怎麼樣?”

  王玲無所謂道:“那得她賠的起,對了,她偷了自然是賠得起。”

  韓美林恨聲道:“讓我賠不就是證明我偷了?我沒偷,立案就立案,我相信警察會還我公道。”

  警察見調節不成,只得從韓美林身邊的樂言下手,喊她去另一個辦公室,分晰了下利弊,最後勸道:“你勸勸你同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派出所呆時間長了,對她也不好。”

  這事肯定是王玲陷害韓美林的,電腦不翼而飛,沒有證劇指向王玲陷害,真要是留了案底韓美林畢業了可就當不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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