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騙來的獨處1(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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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桐就算真的心疼他,也不會流露出來。

  「車裡有空調,不熱。」墨越應了一句,嘴角泛出了笑意,繞了一大圈,丫頭總算注意到他被汗水滲濕的頭髮了。

  雨桐唇一抿,又不說話了。

  墨越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把話題堵死,讓他家丫頭不知道該說什麼。

  「越哥哥,你怎麼還不開車?」雨桐也不喜歡兩個人之間太過安靜,那樣讓她渾身不自在。

  墨越扭頭看她一眼,放軟聲音,「丫頭,別再叫我哥哥了,叫我的名字。」

  雨桐不看他,淡淡地說道;「不過是一個稱呼,你知道我是叫你便行。」見墨越神色黯然,雨桐抿了抿唇後又補上一句:「叫了二十幾年,習慣了,很難改口。」

  從她住進墨家的時候,她就是叫他越哥哥的。

  有時候直接省去個越字,叫他哥哥。

  墨越在心裡嘆氣,也是,她都叫習慣了,再加上她心裡還怨著他,記住他曾經說過的話,是他要求她叫他哥哥的,不准叫他的名字。

  她情竇初開想親昵地叫他越的時候,他掐斷了她的苗頭,不讓她改口,現在他想他改口,她卻不想改口了。

  罷了,如她所說,左右不過是一個稱呼,只要知道她是叫他便行。

  墨越把車子開動了。

  「丫頭,要不,我先帶你去吃飯?」墨越試探地問她。

  雨桐看著車外的風景,並不看前方,是避免盯著他的後背,他比以前更加的健壯,背影也成熟了很多,這樣的他比以前更有魅力,只要回到S市,想必他就是上流社會千金小姐的搶手貨吧。

  而她這個他名義上的未婚妻,誓必如同以前那樣,是那些女人的眼中釘,肉中刺。

  不知道這一次回去,會不會遇到那些視她為眼中釘肉中刺的人?

  「你訂的機票是幾點鐘的?」雨桐問道,「時間上來不及的話,咱們就在飛機上吃,不吃也無所謂,只有幾個小時。晚餐,我平時也不怎麼吃。」

  保持著她苗條的身材。

  墨越沒有告訴她,他訂的機票其實是明天上午的,要是說了,她是不會跟著他住進他的別墅。

  「還有時間的。你怎麼不吃晚餐,怪不得這麼多年了還是沒有長肉。小時候的你倒是圓滾滾的,一臉肉,很可愛。」墨越比雨桐大了七歲,在雨桐住進墨家的時候,他早就懂事,自是記得雨桐小時候的樣子。

  雨桐小時候白白胖胖的,像個玉雪團兒,很可愛,她也很愛吃,就是嘴巴能吃,所以長得圓滾滾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圓滾滾的身子開始漸漸消瘦,爺爺和老管家還一度擔心她生病了呢。

  隔一段時間就讓家庭醫生幫她檢查,把脈,醫生說她很健康,沒有生病。

  爺爺和老管家才放下心來。

  雨桐也記得自己以前是胖乎乎的,大概是從她十二歲開始,她就開始瘦了,是她刻意減肥,只因有一次,喜歡墨越的那些女孩子,成群結隊地把她堵在學校的門口,對她極盡的諷刺,諷刺她是個矮冬瓜,小胖子,根本就配不上墨越。

  那會兒雨桐已經知道她是墨越的童養媳,她對他的依賴性是很強的,被那些女孩子諷刺著,她自尊受損,也很傷心難過,也覺得自己胖乎乎的,墨越不會喜歡她的。

  為了墨越,她開始減肥,花了一年時間才減肥成功,為了減肥,她也控制著自己的嘴巴,不敢再像以前那樣胡吃海喝的。

  這些,他都不知道。

  為了能配得上他,得到他的愛,她其實付出了很多很多,包括做家常菜,她想讓他回家後感受到家庭的溫馨,所以很喜歡做家常菜,讓他吃出家的味道。

  也因為他廚藝極好,她才學做菜的。

  他喜歡什麼,她就學什麼。

  可以說她活到現在,除了當初堅持要去讀師範當老師不是為了他,其他都是為了他。

  「習慣了便好。」

  雨桐輕輕地回答著。

  墨越又扭頭看她一眼,見她面朝窗外,並不看自己,他心裡失落,面上不顯,淺笑地說:「晚餐倒是不重要的,不吃就不吃。不過早餐和午餐一定要吃,可不能餓壞了胃。」

  「謝謝越哥哥的提醒,我知道的。」

  雨桐的回答還是輕輕的。

  墨越只得又找其他話題,他極力地想提及他們過去的幸福時光,卻發現他們幸福的時光太少了,自從他十七歲時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開始,他對她就變了,帶給她的大多是傷痛。

  墨越心裡悔得很。

  他真是該死。

  也不能怪雨桐如今見到他都還害怕他的親近。

  不能提及過去,因為提及過去會勾起雨桐傷痛的回憶,墨越便轉換了話題。

  回到雨桐的公寓大樓樓下時,雨桐接到程靈靈的電話,程靈靈知道雨桐今晚就要跟墨越坐飛機回S市,故而沒有像往常那樣下班後就回來陪雨桐。

  「沒事,越哥哥去接我的。靈靈,你玩得開心點,不過別玩太晚,早點回來休息。」雨桐一邊下車,一邊叮囑著程靈靈。

  程靈靈笑道:「明天是周六,不用上班,我是打算玩通宵的,明天再回去補眠,約了很多同事唱歌喝酒,大家都說今晚通宵的。對了,丫丫,我幫你姐的孩子買了兩套新衣服,放在你的床上,你一會兒記得帶上。」

  「謝謝。早點回家,別玩通宵,又是女孩子,喝醉了酒出什麼事都不知道呢。」

  雨桐是在墨家長大的,墨家是S市的頂尖級豪門,教養極好,如果不是墨越惡劣地帶她去,雨桐是從來不會出現在酒吧或者夜總會那些地方的。

  程靈靈爽朗地笑:「不用擔心我,我千杯不醉,醉了,我還能打醉拳呢,誰敢占我便宜,我打得他滿地找牙。」

  雨桐:……

  墨越幫她把電瓶車從車尾箱裡搬下來,等雨桐和程靈靈通完電話後,他問:「丫尖,你的電瓶車放哪裡?」

  雨桐去開了公共車庫的門鎖,墨越便推著電瓶車過來,車庫裡已經塞滿了很多車子,雨桐見狀,頭痛地說:「這麼快又塞滿了。」

  墨越看了看,說道:「我幫你騰出一個位置來。」說著,他動手把別人的車子,一輛一輛地移動,硬是幫雨桐騰出一個位置來。

  公共車庫裡沒有窗,就算大門敞開,墨越西裝在身,又不停地搬動別人的車子,這是力氣活兒,很快便滿頭大汗,雨桐看得有點動容,過去他對她的態度是惡劣,不過每次她遇到困難的時候,他總是一邊罵著她,說她沒用,一邊幫她解決困難。

  「好了。」

  墨越幫雨桐把電瓶車推進去。

  轉身時,一包紙巾遞到他的面前。

  「越哥哥,把你的汗擦一擦吧。」

  聞言,墨越咧嘴便笑,眸子灼灼地看著她,手上的動作帶著點點受寵若驚,趕緊接過了那包紙巾,在雨桐鎖上車庫門的時候,他抽出了兩張紙巾,紙巾散發著香氣,他用力地吸了吸紙巾上的清香,閉了閉眼,一臉的陶醉。

  雨桐鎖好門轉身時見他一臉的陶醉,她有點失笑:「越哥哥很喜歡這種紙巾上的清香嗎?這種紙巾是很清香,我一直都是用這種牌子的。」

  「是你遞給我的,我很喜歡。」

  墨越用紙巾擦了一把汗,都有點捨不得扔掉髒了的紙巾,這可是他家丫頭給他的呀。

  從找到她開始,她就極少會主動關心他。

  現在遞給他的雖是一包小小的紙巾,卻是她對他的關心。

  雨桐看他一眼,沒有接話,從他眼前走過,「越哥哥在樓下等我便可,我上樓去拿我的東西,昨晚便收拾好,很快的。」

  墨越跟著她走,「我去幫你拿行李,反正在哪裡等都是等。」

  趁那個程靈靈不在,他不跟上樓去,那就是傻瓜一個,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雨桐略有點遲疑,想到僅是上樓拿行李,墨越現在也不是以前那個想占她便宜時就把她摸個遍,轉身反臉不認人的惡魔了,她便沒有拒絕著墨越的跟隨。

  「丫頭,你這裡的租房不好,又舊,安全性也不好,我幫你換一間公寓吧。」墨越是第一次看到雨桐租住的地方,在如今雨桐的眼裡,這樣的房子還好,但在墨大少爺的眼裡,這種房子太差勁,他的丫頭怎麼能住在這種地方?

  都是他的錯!

  墨越心疼不已。

  雨桐進了房裡把自己昨晚就收拾好的小行李袋拿出來,聽了墨越的話,她答道:「我在這裡住了五年多,很安全,與房東都成了朋友,不用換房子。我也習慣了和靈靈一起,靈靈會拳腳功夫,她也能保護我。」

  墨越在心裡腹誹著:他就是想把丫頭和姓程的丫頭分開。

  「我可以幫你租更大的房子,讓程小姐也換過去和你一起住的。」墨越心裡惱極程靈靈這盞大燈泡,面上不顯,只要能讓他的丫頭住更好的房子,他可以包容著程靈靈。

  「或者,你搬到我那裡去住,我在這裡買了一棟別墅,帶著花園的那種,就只有我和黃姨兩個人住著,感覺空蕩蕩的。」墨越盼著雨桐搬進他的家裡居住。

  ------題外話------

  醉三果《寵婚:狼夫調妻有道》

  【霸道強勢男vs雙重性格女,雙處雙潔,絕寵】

  桐城所有人都知道,封家和林家鬥了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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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朝醒來,封沁沁發現自己被賣了。

  呵,既然父親這麼過分,她為什麼要讓他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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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沁沁揚起小小的臉,看著男人毫不畏懼。

  男人掀眸,勾唇一下,禍國殃民。

  「理由。」

  「我身嬌體軟易撲倒!」

  本是一段毫無感情的交易,封沁沁沒有想到卻得到了盛世豪寵。

  怕冷?

  不怕!老公抱著你!

  來大姨媽了?

  不擔心!老公給你換姨媽巾!

  她不禁直呼:嗯哼,命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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