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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只是不斷地磨合、妥協、爭吵、小摩擦、埋在心底的抱怨、各種驚嚇……在這些間隙中,哪天正好大家都還不算累,都還有那麼一點點心情,可能會稍微做點戀愛的時候曾經做過的事情。

  於是天長日久(別想歪了,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有人就會想,我為什麼結婚?為什麼生孩子?為什麼……

  現在因為人們受教育程度越來越高,對自己我認同的程度越來越高,於是這麼想的人也越來越多。

  於是,離婚、貌合神離、形婚等等,在人還年輕的時候就這麼折騰。等到老了,變成了親人,好不容易相濡以沫了,又被病痛擊垮。

  許多人勸婚無外乎會說,一個人不是個事。但試問誰到了最後不是一個人?

  孤單的來,孤單的走。沒有誰能陪你一輩子——除了你自己。

  所以我想善待我自己,在我的餘生,不想為了什麼去遷就別人,也不想別人為了遷就我委屈自己。

  不虧欠任何人,只做好自己,這就是我在剩下的日子裡要做的事情。

  易天宇真的是個很好地人,他對我和孩子,都那麼好。對婚姻的態度也很理智,沒有趁人之危跟程川在一起。

  我就是切實地感受到易天宇的好,才覺得他值得更好的。一個沒有受過傷,仍然對愛情和婚姻有憧憬的年輕女孩更適合他。而不是我這樣,經歷過風雨,什麼都看透的人。

  下午我如期赴約,不過我什麼也沒說出來,易天宇很聰明,只看神情就知道了答案。

  “以後還能一起喝酒嗎?我不想失去你這個朋友。”分手的時候,易天宇問。

  我點點頭:“當然,我很願意有你這樣的朋友。”

  於是回了家,我自己開了一瓶紅酒。那是一次去國外酒窖里買的,直接從橡木桶灌瓶封裝,一共四瓶。

  離婚的時,我曾經喝了一瓶,現在喝了第二瓶。

  那酒真是好喝,不過剩下的兩瓶,我要在快樂的時候喝。

  說定了!乾杯!!

  第17章 第 17 章

  2011年1月15日 星期五 陰

  現在是晚上十點,剛剛收到一條簡訊,前夫鄭海轉了兩個月的撫養費過來。

  儘管當初離婚協議上寫明了每個月十號轉撫養費,儘管今天已經15號了,但還是在我的催促下,才只給了兩個月的。

  我神經一向是大條的,好多事情並不往心裡去。拿了離婚證之後,就覺得跟這個人完全沒了關係。至於撫養費之類的,按照我的邏輯,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做一個自動打款,一勞永逸。

  但直到前天聚會的時候,程川突然問起我撫養費的事情,我才想起來,一次也沒收到過的。

  當時我有點懵,要知道鄭海是拿年薪的,這點錢對他來講不過是九牛一毛。

  我不是男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離婚拿撫養費這件事上都這麼拖拉。但如果是我,給孩子的錢我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拖著。

  於是,我打了他的電話。

  電話響到結束,也沒人接聽。這種情況我其實已經很熟悉了,即使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的電話也一直是這種情況。

  他似乎很習慣不接電話,然後過一會兒再回過來。但對我來講,這至少說明,他對人不是很尊重——至少對我不是很尊重。

  下班不照常回家,在單位加班到深夜連一個電話也沒有,是鄭海的常態。

  我不清楚沒結婚的時候他跟家人的相處模式是不是就是這樣,但我家的習慣是,到點吃飯,你不能按時回來,至少要打個電話說一聲。

  直到離婚那一天,這樣的電話我都沒有接到過。

  每次都是我做好了飯,等到飯都涼了,我也餓的都感覺不到餓了,才打電話給他。

  那多半年裡,我170的身高,從112斤瘦到104斤,在單位體檢的時候,抽了個血直接栽倒,嚴重低血糖。

  隨後,我再也不願意做飯了。下班就回父母家,反正他回不回來也不知道,我也不能因為這個餓死。

  但是沒想到我不回家,他就開始按時回家了,也是沒有任何徵兆的。我正在父母家吃飯吃到一半,他電話來了,說他已經回家,問我在哪兒。

  開始的時候,我會慌忙地巴拉完飯,再帶上他的那一份,匆匆忙忙趕回家。

  但每每都是,我回了家,他不過是在電腦前打遊戲。拿回來的飯一直在桌上放涼了,快睡覺的時候,他才會去吃。

  還經常挑毛病說這不好吃,那不好吃。

  這樣又過了半年,他開始向我灌輸小家的概念。總說我們倆成家了就是一個小家,不應該再把父母的家放在第一位。

  可是我並沒有把父母家放在第一位,我只是為了去吃個飯。

  如果不是他每次晚飯都放我鴿子,害我差點內分泌失調得了糖尿病,我是每天都會回家做飯的賢妻呀。

  更讓我無語的是,他這麼說的同時,還在不斷地實踐著周末必回家,回家必過夜的規矩。

  說真心話,雙方父母和我家距離都很近,有什麼必要非得回去過一夜呢?再說了,每次回家,我能做的就是尷尬地看他跟他媽媽不停地吵架。

  從進家門開始到離開,他們倆就在那兒不停的吵。我就跟公公在旁邊放一碟小菜,喝著小酒,假裝沒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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