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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知道為什麼別人看不出林凡是女生——或許因為他們想不出林凡有什麼理由女扮男裝吧。

  李燦知道為什麼。她當然知道。

  再說了,每天被那麼多美女圍著,卻一點緋聞都沒有,因為潔身自好?鬼才相信。

  林凡在一群女生中,言笑晏晏,雙眼彎得恰到好處,眼角帶一點桃花,顯得有點壞,壞也壞得乾淨澄澈。

  從遠處看過去,才能發現她的眼睛並不多情,帶著一點事不關己的冷。

  “莉莉!”李燦湊過來跟她身邊的女生打招呼。“我們晚上在KTV有聚會,有沒有興趣賞光?”她笑著看向林凡,“林少吧?要一起來玩嗎?”

  莉莉聽到聚會,眼都放光了,拉著林凡的胳膊搖啊搖,撒嬌道:“好啊好啊,凡少就跟我一起去嘛~”

  林凡不著痕跡地掙開她的手,回絕道:“真是不好意思,我晚上要跟導師做項目,可能沒時間。”

  莉莉“哼”了一聲別過頭去,林凡輕輕推了下她的肩膀,小聲道歉,表情無辜而寵溺。

  李燦在心裡評價:演技很好,就是不走心。

  “那真是太可惜了。這樣,你留我個電話,什麼時候有空,我請你吃飯。”

  林凡出了名的喜歡美人,對著李燦這樣艷麗的女孩,神色卻是防備的:不是見到陌生人的拘謹,也不是因對方太過熱情的羞澀,而是見了同類的戒備。

  眼前的女孩,無疑和她一樣,是未長成的野豹,是兇猛的捕食者,是還沒長出尖牙利爪,就註定將來要稱王稱霸的幼獸。

  直覺告訴她不應該靠近,可那女孩偏偏那麼好看,像一朵紅彤彤的玫瑰花,讓人遠遠看見了,就想聞一聞到底有多香。

  四天後,李燦終於把人約了出來。

  林凡穿了件灰色西裝馬甲,內搭一件白襯衫,袖口挽得整整齊齊,衣服上沒有商標,但質地優良裁剪合身,一看就是價格不菲,少年人穿著也不顯得老氣,還增加了青澀的斯文氣質。

  平常量產的衣服,於她而言總嫌過大,穿在身上晃晃悠悠,襯得裡面的人愈發單薄。現在她穿著修身的襯衫,卻不顯得瘦弱,袖子勾勒出手臂的線條,肌肉緊實而不誇張,身材明顯是從健身房練出來的,寬肩細腰翹臀長腿一樣不缺,要不是因為是個女孩,李燦都有點動心了。

  “他們怎麼會看不出你是女孩的?哪有這麼好看的男孩子。”李燦給自己倒了點酒,目光透過波光粼粼的酒杯看向林凡,眼角都帶著媚。

  林凡有點緊張,舉起酒杯品了一口,覺得這杯酒甜得有點過分。李燦覺得她的反應十分有趣,笑道:“我逗你玩呢。”這下林凡羞得耳朵都紅了,李燦覺得她太可愛了,忍不住站起來伸手去捏她的臉。她穿了一件低胸連衣裙,初中生身材還沒發育,這樣也只能看見一片雪原,但足夠讓林凡面紅耳熱了。她手一哆嗦,整杯酒扣在了身上,洇濕的衣服透出胸部的輪廓,竟然不比李燦的小。李燦起了壞心,在她胸前點了一下,“身材不錯嘛,幹嘛要扮成男的?”

  李燦有點看不起林凡——主要是看不起林凡的父母。雖然是新社會新國家,大一點的家族企業,還是講究個“嫡”長子繼承制,要是個女孩,至少祖輩的財產是沒份兒了。李燦想,就為了這點家產,連女孩的本性也喪失了,過得男不男女不女,連化化妝穿穿裙子交交男朋友這種事都不能做,活得藏頭露尾的,有什麼意思?要強的女孩,就應該像自己一樣,立志不靠祖蔭,要建立自己的事業,否則不管是男是女,都不過是富“二代”,算不得本事。

  中二期的少年人,都以為自己力大無窮,一雙手能撐開天地,他們不知道什麼是世事無常、身不由己,那些委曲求全、忍辱負重,在他們看來都是妥協,都是懦弱。

  林凡眼皮垂下來,低聲說:“我媽當初懷我的時候,二嬸也懷著孕,我B超檢測是女孩,二嬸懷的是兒子,我爸非要我媽打胎,我媽說B超有誤差,又做了一次,自己改的結果,把性別改成了男。我出生後,媽媽也沒敢告訴爸爸,像我爸那樣的人,弄死一兩個人根本不是事兒,何況是自己剛出生的女兒。我爺爺公司當時出了點兒事,他說他一把老骨頭,就靠林家長男撐著了。”

  說完,她似乎也覺得自己有點矯情,故作瀟灑地擺擺手:“嗨,都是聽我媽說的,她整天絮叨這些事,祥林嫂似的。”

  她一邊裝作漫不經心,一邊覷著李燦的臉色。正義感爆棚的燦姐突然湧起一腔悲憤,卻不知該沖誰發作。兩個半大不小的孩子,只能從大人的閒談中了解些成人世界的殘酷,她們本能地覺得這些“不對”,卻說不出到底“不對”在什麼地方。李燦想了又想,歸結為看不得這麼漂亮的女孩受這樣的委屈,於是一拍桌子,“我們去擼串吧!”

  “擼串?”

  “就是吃烤串。”

  林凡只在漫畫書上看過這項活動,第一次有機會嘗試,開心地不得了。“好啊好啊。”

  燒烤攤上,看著林凡吃得心滿意足的樣子,李燦好奇地問:“你沒和朋友擼過串嗎?”

  “沒有,我們一般去酒會或者米三星餐廳。”

  “那不叫朋友,叫未來商業夥伴,那種你寂寞時能陪你擼串侃大山的,才是朋友。”

  “我不寂寞啊。”

  李燦把吃完的簽子插回竹筒里,問她:“我能當你的朋友嗎?你開心或不開心的時候,我都可以陪你玩。”

  “太好了!我們拉勾!一百年,不許變。”

  “一百年,不許變!”

  第二天早上,林凡發現自己內褲濕了。

  她想起夢裡李燦的酥胸,想起她彎腰看向自己時露出的風景,想起伊人笑靨,不禁滿面羞紅:她是她第一個朋友,她卻對她產生了慾念。

  李燦果真履行了“當朋友”的承諾。她陪她買口紅試裙子,陪她聊歷史談哲學,陪她做一切不能與女生做的事情,陪她聊一切不屑與男生聊的話題,她說的話她都懂,她抖得每一個包袱她都能接住。她是姐妹,是知己,是人生導師,是閨中密友,她承擔了她生命中所有美好的角色,以至於林凡從沒有奢望過她能喜歡自己。

  林凡按理說是個很風光的人,家境優越,勤奮刻苦,熱心公益,完美得像是電視裡宣傳的富二代標杆,論壇里整天被點名的“我的一個朋友”,而且她還十分有親和力,幽默風趣情商高,連打趣都能讓人如沐春風。

  可是在遇到李燦前,她竟沒有一個能說得上話的朋友。

  她不能與女生聊化妝品時裝包包,不想與她們聊偶像劇清穿文,男生打遊戲她從不感興趣,更不想參與他們泡妞的話題。她並非與賽車俱樂部里的公子哥兒毫無共同話題,要麼是未來的合作夥伴,或是競爭對手,看你的每一眼都在計算著能從你身上得到多少利益,要麼像陳豪一樣不學無術,當酒肉朋友可以,根本沒辦法深入探討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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