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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到沈飛骷髏臉色不好,她正色道:“其實還有很多地方不對勁,比如過山車上他們的台詞,好像根據他們的性格量身打造,過於刻板了。還有過山車旋轉時耳畔的風聲,方向不對,但我當時太難受了,沒精力細想。據以往經驗,你只能影響視覺,現在我‘聽到的’都是假的,只有一種情況——你把我拉到了像別墅那次的幻境。”
沈飛想了想,道:“說的不錯,但這只是你的猜測。”
“是啊,但是看你的反應,我大概是猜對了。”
沈飛冷笑一聲,“你把它毀了吧,殺了你,我的仇就報完了。”
林凡有些煩躁。“不是,你們一個兩個的恨我幹嘛?你生前我和你從未有過交集,出事時我和陳豪只是坐在後排,出了事第一時間把你送到醫院,現在還在資助你妹妹,你自己吸毒吸得神志不清身體衰竭,憑什麼這麼理直氣壯地怨恨我們?”
“吸毒?你們管那個叫毒品,但對於我來說,就是救命的東西,是‘祂’給我最好的禮物!你們這些生下來就什麼都有的貴公子,怎麼會知道‘祂’對於我的意義!”
“ta?”林凡皺眉,腹誹道,“‘我們這些貴公子’,可能還真有人知道‘ta’是什麼玩意兒。”
“那個,留我在這兒呢,不是不行,但是我們都死了,還有誰會照顧你妹妹?她一個人在孤兒院,無依無靠,你放心得下?”
“誰讓你照顧她的?我寧願她跟我一起死,也不願你們這些禽獸靠近她!”
林凡攥起拳頭。“聽著,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冤屈,但你如果因為自己的私憤,把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孤零零拋下,你TMD才是禽獸!你跟我一起出去,我一定會把沈雲當作我的親妹妹,我父母也會把她當成親女兒,如果我對她有一點不好,我的命你隨時拿去,我絕不皺一下眉頭!我不是貪生怕死,我只是受不了你這樣混蛋的哥哥,和你待在一個空間,我憋屈。”
“我不會相信你的。你一向詭計多端,一旦我信了你的鬼話,我便不復存在了,那時候你們怎麼欺負我妹妹,我都沒辦法保護她了。”
林凡氣得咬牙,總算明白了什麼叫“鬼迷心竅”。她在原地轉了幾圈,“我的身體給你。”
“什麼?”
她握在腰側的手慢慢放了下來。“我把我的身體給你,”她長出一口氣,緩緩道,“你的意識占據我的身體,我代替你成為這個孤魂野鬼,只希望你也能好好對待我的家人。你別tm告訴我你的飼主連這個都沒告訴你!”
沈飛愣了一會兒,“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
“把我留在這兒,對你有什麼好處?”
“是因為愧疚嗎?你也覺得你對不起我們?”
“看著我的眼睛。”林凡壓低聲音,“你們善於蠱惑,必定能洞察人心,你看著我,我從未騙你。”她頓了頓,“我真的不希望你再這樣害人害己了。”
沈飛深深望進她的眼睛,看了很久,空洞的眼眶竟然落下一滴淚。
林凡抬著頭,從這個角度看,恐怖的骷髏頭上的表情近乎溫柔。
“你對她很好。”
下一秒,紛亂的記憶湧入腦海,裹挾著經年的悲傷與怨忿,每一寸的痛苦都是那麼真切。林凡死死抱著頭,感覺頭痛得快要炸裂。
這是她這十八年從未曾了解過的人生。
嗜酒如命的父親,智力障礙的母親,無休止的打罵,無時無刻不存在的飢餓感,這些構成了沈飛十歲前記憶的主要畫面,直到他十歲生日那天。
母親雖然傻,卻會做飯,她不知從哪兒聽來生日要吃長壽麵,竟偷偷把藏起來的一把麵條煮了,給兩個孩子吃。沈飛第一次吃到那麼好的東西,不禁覺得,過生日真的是最好最好的事情。
妹妹狼吞虎咽吃完,沈飛很懂事,儘管饞得要死,還是留了半碗給母親。母親高興地接過碗,剛吃了幾口,父親回來了。
“你這個瘋婆娘,你在吃什麼?!”他怒吼道,呼出的酒氣讓人心驚。母親手一抖,剩下的麵條都扣到了地上,父親徹底被激怒,衝上去對母親一陣拳打腳踢。“傻子也學會偷吃了,啊?傻子也學會偷吃了?整整一把麵條啊!我能賺多少錢,都讓你給吃了!你還倒,你還把麵條倒了!我早該打死你!”
母親抱著身子在地上打滾,嘴裡發出意義不明的呼喊。兩個孩子蜷縮在一邊,都不敢說出麵條其實是自己吃的。
到後來,打已經不過癮,父親揪起母親的頭髮,把她拖到陽台,“像你這樣的傻子,早該去死了。”
沈家的瘋婆娘跳樓自殺了。鄰居都說,她終於能解脫了。
大家接受得那樣理所當然,以至於沈飛開始懷疑自己的眼睛。他明明親眼看見,母親是被父親推下去的。
他甚至聽懂了母親一直含混不清的叫聲。她在說,我不想死。
這是沈飛人生中過的唯一一個生日。
不知是不是因果報應,過了沒多久,父親喝醉酒出了車禍,死了。妹妹有些開心,“是不是以後沒有人會打我們了?”
沈飛苦澀地點點頭,心裡卻充滿恐懼。不管怎麼樣,他都是他們的父親,是他們唯一能依靠的人。
他們被送到一個遠房叔叔家裡,叔叔不打罵他們,也不怎麼管他們,每天提供住宿飯食,算是盡到監護人的責任。這對兄妹倆來說,幾乎是天堂般的日子了。沈飛很感激叔叔,如果不是他後來做出了那樣禽獸不如的事情。
叔叔從事的職業經常能接觸到大老闆,其中有一些老闆有著不為人知的癖好——比如戀童癖。當然,他們不會說的那麼直白:他們會說這是“採摘潔白鮮嫩的苞蕾”。
比如,純潔的,新鮮的,嬌嫩的,……九歲的沈雲。
沈飛永遠忘不了妹妹向自己哭訴那一晚的經歷:大腹便便的富商,和他那瘦的脫了形的公子,對她做的那些令人作嘔的事情。九歲是一個很尷尬的年紀,她還太幼小,卻已經足夠成熟,成熟到知道這些事情意味著什麼。
沈飛憎恨,恨富商,也恨為了錢途賣了妹妹的叔叔。他想過操起菜刀為妹妹報仇,然後帶著妹妹逃得遠遠的,但他終究是沒有勇氣。這又怎麼能責怪沈飛呢,他自己還是個孩子。
就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那個男人:他們的救世主,他們的“神”。
那人有著好看的長相和好聽的聲音,卻有著可怕的力量。他走進家門,僅僅是看著叔叔,叔叔就突然發了狂,不停用頭撞床柱,活活把自己撞死。
那人俯下身,看著被嚇呆了的兩兄妹,笑了。
“我幫你們報仇了。”
沈飛戰戰兢兢地問:“你是誰?你想幹什麼?”
“我是神,是拯救你們的人。”
他們成為了徹底的孤兒,每日在街頭流浪。“神”會給他們一種神奇的粉末,讓他們用粉末換錢,開始時他們把所有粉末用於交易,直到有一天,沈飛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學買家那樣用了一點。
沈飛想了想,道:“說的不錯,但這只是你的猜測。”
“是啊,但是看你的反應,我大概是猜對了。”
沈飛冷笑一聲,“你把它毀了吧,殺了你,我的仇就報完了。”
林凡有些煩躁。“不是,你們一個兩個的恨我幹嘛?你生前我和你從未有過交集,出事時我和陳豪只是坐在後排,出了事第一時間把你送到醫院,現在還在資助你妹妹,你自己吸毒吸得神志不清身體衰竭,憑什麼這麼理直氣壯地怨恨我們?”
“吸毒?你們管那個叫毒品,但對於我來說,就是救命的東西,是‘祂’給我最好的禮物!你們這些生下來就什麼都有的貴公子,怎麼會知道‘祂’對於我的意義!”
“ta?”林凡皺眉,腹誹道,“‘我們這些貴公子’,可能還真有人知道‘ta’是什麼玩意兒。”
“那個,留我在這兒呢,不是不行,但是我們都死了,還有誰會照顧你妹妹?她一個人在孤兒院,無依無靠,你放心得下?”
“誰讓你照顧她的?我寧願她跟我一起死,也不願你們這些禽獸靠近她!”
林凡攥起拳頭。“聽著,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冤屈,但你如果因為自己的私憤,把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孤零零拋下,你TMD才是禽獸!你跟我一起出去,我一定會把沈雲當作我的親妹妹,我父母也會把她當成親女兒,如果我對她有一點不好,我的命你隨時拿去,我絕不皺一下眉頭!我不是貪生怕死,我只是受不了你這樣混蛋的哥哥,和你待在一個空間,我憋屈。”
“我不會相信你的。你一向詭計多端,一旦我信了你的鬼話,我便不復存在了,那時候你們怎麼欺負我妹妹,我都沒辦法保護她了。”
林凡氣得咬牙,總算明白了什麼叫“鬼迷心竅”。她在原地轉了幾圈,“我的身體給你。”
“什麼?”
她握在腰側的手慢慢放了下來。“我把我的身體給你,”她長出一口氣,緩緩道,“你的意識占據我的身體,我代替你成為這個孤魂野鬼,只希望你也能好好對待我的家人。你別tm告訴我你的飼主連這個都沒告訴你!”
沈飛愣了一會兒,“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
“把我留在這兒,對你有什麼好處?”
“是因為愧疚嗎?你也覺得你對不起我們?”
“看著我的眼睛。”林凡壓低聲音,“你們善於蠱惑,必定能洞察人心,你看著我,我從未騙你。”她頓了頓,“我真的不希望你再這樣害人害己了。”
沈飛深深望進她的眼睛,看了很久,空洞的眼眶竟然落下一滴淚。
林凡抬著頭,從這個角度看,恐怖的骷髏頭上的表情近乎溫柔。
“你對她很好。”
下一秒,紛亂的記憶湧入腦海,裹挾著經年的悲傷與怨忿,每一寸的痛苦都是那麼真切。林凡死死抱著頭,感覺頭痛得快要炸裂。
這是她這十八年從未曾了解過的人生。
嗜酒如命的父親,智力障礙的母親,無休止的打罵,無時無刻不存在的飢餓感,這些構成了沈飛十歲前記憶的主要畫面,直到他十歲生日那天。
母親雖然傻,卻會做飯,她不知從哪兒聽來生日要吃長壽麵,竟偷偷把藏起來的一把麵條煮了,給兩個孩子吃。沈飛第一次吃到那麼好的東西,不禁覺得,過生日真的是最好最好的事情。
妹妹狼吞虎咽吃完,沈飛很懂事,儘管饞得要死,還是留了半碗給母親。母親高興地接過碗,剛吃了幾口,父親回來了。
“你這個瘋婆娘,你在吃什麼?!”他怒吼道,呼出的酒氣讓人心驚。母親手一抖,剩下的麵條都扣到了地上,父親徹底被激怒,衝上去對母親一陣拳打腳踢。“傻子也學會偷吃了,啊?傻子也學會偷吃了?整整一把麵條啊!我能賺多少錢,都讓你給吃了!你還倒,你還把麵條倒了!我早該打死你!”
母親抱著身子在地上打滾,嘴裡發出意義不明的呼喊。兩個孩子蜷縮在一邊,都不敢說出麵條其實是自己吃的。
到後來,打已經不過癮,父親揪起母親的頭髮,把她拖到陽台,“像你這樣的傻子,早該去死了。”
沈家的瘋婆娘跳樓自殺了。鄰居都說,她終於能解脫了。
大家接受得那樣理所當然,以至於沈飛開始懷疑自己的眼睛。他明明親眼看見,母親是被父親推下去的。
他甚至聽懂了母親一直含混不清的叫聲。她在說,我不想死。
這是沈飛人生中過的唯一一個生日。
不知是不是因果報應,過了沒多久,父親喝醉酒出了車禍,死了。妹妹有些開心,“是不是以後沒有人會打我們了?”
沈飛苦澀地點點頭,心裡卻充滿恐懼。不管怎麼樣,他都是他們的父親,是他們唯一能依靠的人。
他們被送到一個遠房叔叔家裡,叔叔不打罵他們,也不怎麼管他們,每天提供住宿飯食,算是盡到監護人的責任。這對兄妹倆來說,幾乎是天堂般的日子了。沈飛很感激叔叔,如果不是他後來做出了那樣禽獸不如的事情。
叔叔從事的職業經常能接觸到大老闆,其中有一些老闆有著不為人知的癖好——比如戀童癖。當然,他們不會說的那麼直白:他們會說這是“採摘潔白鮮嫩的苞蕾”。
比如,純潔的,新鮮的,嬌嫩的,……九歲的沈雲。
沈飛永遠忘不了妹妹向自己哭訴那一晚的經歷:大腹便便的富商,和他那瘦的脫了形的公子,對她做的那些令人作嘔的事情。九歲是一個很尷尬的年紀,她還太幼小,卻已經足夠成熟,成熟到知道這些事情意味著什麼。
沈飛憎恨,恨富商,也恨為了錢途賣了妹妹的叔叔。他想過操起菜刀為妹妹報仇,然後帶著妹妹逃得遠遠的,但他終究是沒有勇氣。這又怎麼能責怪沈飛呢,他自己還是個孩子。
就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那個男人:他們的救世主,他們的“神”。
那人有著好看的長相和好聽的聲音,卻有著可怕的力量。他走進家門,僅僅是看著叔叔,叔叔就突然發了狂,不停用頭撞床柱,活活把自己撞死。
那人俯下身,看著被嚇呆了的兩兄妹,笑了。
“我幫你們報仇了。”
沈飛戰戰兢兢地問:“你是誰?你想幹什麼?”
“我是神,是拯救你們的人。”
他們成為了徹底的孤兒,每日在街頭流浪。“神”會給他們一種神奇的粉末,讓他們用粉末換錢,開始時他們把所有粉末用於交易,直到有一天,沈飛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學買家那樣用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