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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忽然理解了我的母親。她總是把我往外送。我一度懷疑她不愛我。比如和爸爸離婚的時候,她連想都不想就讓我跟我爸,顯得我是她迫不及待要擺脫的累贅,直至後來我出車禍,她跟我爸爸說『孩子跟了你五分鐘你就讓她掉進湖裡去了,死了都不知道是摔死的還是淹死的。』才把我接回來。先前她帶著我,也喜歡把我往你家塞。高中時期更是將我直接扔在你家住上兩年。佳期,如果說我心底丁點兒怨氣都沒有,那是不可能的。我有一個時期常常想,既然不愛我,既然不想帶我,既然不喜歡我,為什麼要生我出來?為什麼不乾脆打掉算了?生下來又不願意負擔,這還有天理嗎,是我向你們申請來這世上嗎?擅自把我生下來有問過我的意見嗎?大部分時候我都懶得把事情往深了想,但是夜深人靜偶爾鑽牛角尖,這樣的念頭在我心裡轉過千百遍。然而這一刻,我突然瞭然了。她實在不是因為不愛我,不想帶我;而是,她也能力有限,她帶不動了,好像青銅帶不動另一個青銅一樣,她和我半斤八兩,也是一身的傷在那裡。她只能力所能及地將我往更好的地方送。比如我爸建立了新家庭,他們好歹是一個健全的有愛的小集體,而她的未來卻懸而未決,所以她就讓我去了。再比如佳期的家裡是井井有條的,比我們家的狼藉一片要好。

  「我也還想再愛你。我也還想把你占為己有。但是我只怕也載不動這份愛了。我只會向你沒完沒了地索取,而且我隨時會喪命,丟下你一個人。在我和你的這一段關係里,我們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你能給我的太多了,而且從不吝嗇。而我雖然也想把我所擁有的一切都給你,我能給的卻太少太少。你身邊環繞的那些健康美麗的女人,甚至男人,他們都還有璀璨的明天,往後餘生,你一定會遇到能把你人生照亮的人,你們就像日月交相輝映那樣,互有助益。而不是如我一般,只能一而再將你扯進原本不屬於你的麻煩里去。

  「你知道最可笑的事情是什麼嗎?就在我決定放開你之後,我覺得我應該做點事情讓自己開心一下。因為我的眼淚簡直止不住地流。我想到剛才你和那褐膚美人坐在一起的場景。你像牛奶,她像巧克力。加熱一下融到一起,就是醇香的牛奶巧克力,肯定美味極了。可是我在腦海里喝一口,卻酸得倒牙,胃也要穿孔了。雖然你不一定會答應她,但是下一個巧克力呢,下下個巧克力呢?總會有一款你會動心的呀。我稿子第七次被新主編斃掉的時候,我和編輯說,我可能堅持不下去了,心態崩了。編輯說,別呀,去買個棒棒糖或是買個彩票,看能不能讓心情好一點。我真的去買了十張彩票,心情飛速好轉,雖然最後完美避開所有中獎號碼。對於一個從小連百分之五十中獎率的「再來一瓶」都沒中過的人,我並不意外,反而很高興得到了這樣低成本的高效解壓方式。我從咖啡館裡出來,見迎面有人穿著花花綠綠的小丑服裝,手裡搖著金色鈴鐺,旁邊就有一個抽獎台。他們在賣一種新型飲料,買六罐就可掃碼抽獎,獎品不是獎金什麼的,獎勵旅行。主要是東歐和西亞一些國家。我隨意買了六罐。然後麻木不仁地抽了一次。結果我中了。周遭的人一片唏噓。我對應的號碼一開獎,是去埃及的旅行。對於埃及這古國,我是神往已久了。那些古典的傳說,那些巍峨的建築,無不讓我著迷。但是為什麼這麼戲謔呢,就在我放棄你的時候,我中獎了?這說明什麼,這說明,遇到謝佳期,擁有她,確實是林未眠人生里最大的獎賞,最大的運氣。因為她不要這個獎賞了,自動自發地放棄,所以老天爺就安慰她一下,讓她在別的地方中一個。

  「有人提醒我,小心是騙局之類。我心裡想,騙局也好,對於現在的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麼能刺激到我了。人生沒有苦難一說,有的只是閱歷。我實在不能這樣若無其事地回去。上一回離開你,是有一點迷糊的,一切發生太快,人沒反應過來。這一回,真的死得透透的,算是回天乏術了。佳期,你有一天看到這些字,一定會原諒我的,對不對?因為那時候的你,肯定已經被治癒了。而林未眠對你來說,是『惆悵舊歡如夢』,夢都是淡淡的影子,沒有力量,也沒有威脅的。再見呀,謝佳期。」

  第107章

  情緒真的可以把人吞噬殆盡。佳期脊背挺得筆直坐在那裡, 她知道自己不能鬆懈, 她若是一投降, 就會被這一陣情緒的激流給衝垮, 再也站不起來了。小眠還在醫院等著她。

  粥煲那邊發出叮的一聲響。

  打開蓋子,佳期往保溫杯里盛粥的時候, 想:林未眠是要挑嘴的,得給她帶點兒配菜。

  她盛粥的動作越來越慢, 越來越慢, 最後手完全的頓住了, 她抬手摸摸唇角,一抹僵硬的笑意。假如此時此刻她眼前有面鏡子, 一定會照出一張表情極其難看的臉, 雖然在笑,一定比哭還要慘。佳期忽然發現,再沒有比現在更好的時機大哭一場了。

  曾經一度她又懼又恨。害怕林未眠過不好, 怕她在外受人欺辱,怕她那個莫名其妙的車禍後遺症給她帶來各種艱難險阻, 她人那麼笨, 隨隨便便就把肉身捨出去給這個附身給那個附身, 遇到居心不良的「鬼魂」怎麼辦?她大學念了沒有?是放棄了還是改名換姓了?…

  而自她消失,她原來有多愛她,後來就有多恨她,甚至更甚,因為愛是溫潤的流動的, 像暖人心田的泉水,恨卻是一點就著的烈酒,時間越久,釀得越醇。起先那一兩年,找到她幾乎成了信仰,無論如何還是要把她拘回身邊來。恨得久了,午夜夢回時,心裡頭的酸楚叫囂著,我不愛她了,惟願報復她。找到她,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也遺棄她一次。遺棄之後?之後的事情,她沒有想到那麼遠。之後她也別想甩掉她。也許上次在醫院不辭而別就算是報復了吧。和林未眠做到同樣程度,她不敢,她怕用力過猛,她真的就再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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