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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拉開椅子坐下,打量著歐文:「你不是說改過了,已經做正經人了嗎?」

  「是啊,我改過了啊!」歐文大感冤枉,「我真的是正經人!我她嬢的……我的意思是,我當年未成年嘛,年少無知,才會覺得做古惑仔很酷的。我已經洗心革面了,我讀了個特別好的大學,現在做一份特別正經的工作,我現在就是一個特別正經的人。」

  「那你還打架鬥毆?」警察冷笑道,「工作不想要了?」

  「這個啊……」歐文倒是不徐不疾的,「我相信我老闆應該不會介意的,說不定還會獎勵我。」

  警察目光凌厲:「那你還敢說你的工作很正經?!」

  歐文頓感百口莫辯。

  而宋風時雖然被毆打了,但也只是受了輕微傷,情況並不嚴重,不過當時就被警察送去醫院了。他先在醫院裡呆著,警察剛跟他錄完了口供,金蘭殊就推門走了進來了。

  警察便與金蘭殊說:「你是他的家屬嗎?」

  金蘭殊也說不出一個「是」字,有些尷尬,但卻說:「還有沒有王法了?怎麼就打人了呢?」

  警察說:「打人的也受傷了,你們自己調解一下吧。」

  金蘭殊聽見這個說辭就生氣,瞪大了眼:「怎麼調解?你看看人都傷成怎麼樣了……」說著,金蘭殊看著宋風時臉也腫了,手上纏著繃帶,那心急上火的呀。金蘭殊握住宋風時的手,說:「哪兒疼?」

  宋風時唯恐金蘭殊控制不住脾氣、朝警察發火,便立即轉移話題,說道:「歐文呢?歐文在哪兒?」

  「哦……」金蘭殊仿佛才想起來,「他好像讓我去保釋他了……」

  宋風時怔了怔:「那……那你去了嗎?」

  「我當然是先來看你呀!」金蘭殊回答得理直氣壯。

  宋風時看了看時鐘,替歐文焦急,便說:「我沒什麼大礙,你在這兒也幫不上忙。還是歐文那邊比較緊急,你還是先去幫歐文保釋吧。」

  「歐文在警察局多安全啊,又有茶喝,又有空調吹……」金蘭殊嘟囔著。

  宋風時便勸道:「好啦,你快去吧……」

  金蘭殊又看著警察,問道:「那兩個混混怎麼回事?怎麼會盯上我男朋友?」

  警察一怔,才答:「那兩個都是街頭混混,經常打架的,前科累累。按照兩邊的供述,就是你……你那個男朋友在狹道上撞了他一下,他又正好喝了酒上頭,便動手了。」

  因為混混經常打架,無論是混混還是宋風時講述的供詞都是一致的,所以警察也沒有懷疑。

  可金蘭殊卻覺得奇怪。

  警察卻先離開了病房了。

  金蘭殊坐在床邊,說道:「你確定真的只是酒後生事嗎?你只撞到了一個混混,那另一個是哪兒來的?」

  「我……我也不清楚,」宋風時揉了揉酸痛的手臂,「我當時也懵了!說起來,我覺得他有點像是故意來找茬的……」

  金蘭殊皺眉,又問:「你有沒有想起別的細節?」

  宋風時凝神想了半天,忽然「啊」了一聲,又說:「我撞上混混之前就遇到了周翊翊。」

  「周翊翊?」金蘭殊一聽這個名字就覺得不快,「又是那個麻煩精?」

  「是的,而且他身邊還有一個看起來很不正派的老男人,後面還跟著幾個小弟。看起來就很不像好人……」

  金蘭殊的臉頓時因為怒氣而漲紅:「一定是周翊翊做的!」

  宋風時卻猶豫道:「也不能單憑這個就判斷……」

  「這個可能性也太大了。」金蘭殊咬牙切齒,「我絕不可能放過他!」

  宋風時卻說:「你這樣說無憑無據的,警察也不會相信你。」

  金蘭殊拍拍屁股,站起來,說:「我也不打算找警察。」

  就像金蘭殊買通接待員破壞周翊翊與王宛的合作關係,周翊翊也沒有辦法起訴金蘭殊「不正當競爭」,現在,金蘭殊也無法起訴周翊翊涉嫌買兇傷人。因為,沒有足夠證據。

  一開始,金蘭殊被告知宋風時被毆打受傷入院了,金蘭殊整個人都慌了,風風火火地趕來,險些超速撞電燈柱了。到了這兒聽醫生說宋風時只是皮外傷,才稍微安定了一些。

  現在懷疑上了周翊翊是「幕後元兇」,金蘭殊那一腔怒火燒到頭上,卻很快冷卻下來,臉色變得深沉,仿佛在盤算什麼。

  以前就罷了,這回一定得搞死這個大賤人才行……

  金蘭殊摸著下巴,沉吟半晌,問宋風時:「劉易斯有沒有參與到這件事件?」

  宋風時一怔:「我……我沒注意……我被打了之後都懵了,到醫院才算緩過神來。」

  金蘭殊聞言又一陣心疼的,只說:「我一定會讓周翊翊這個賤人付出代價的。」

  「不是,你怎麼就確定是他……」宋風時還是樸素地堅持著「疑罪從無」的原則。

  「周翊翊那混帳東西不死都沒用。」金蘭殊卻說,「行了,我先去看看劉易斯,希望他也被打了吧。最好打到骨折。」

  宋風時一怔:「你……你那麼恨他?」

  「那倒沒有。」金蘭殊說,「戰略、戰略……」

  說著,金蘭殊跟宋風時又柔聲說:「你好好歇著,我處理完這件事情後就回來看你。」

  宋風時從未聽見過金蘭殊用這樣的語氣說話,忽然感覺舌尖似嘗到了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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