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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門獨院,四個人住剛好。

  「兔崽子!看你往哪兒跑!」

  他聽到小筆大叫。

  他笑。

  那大孩子正跟倆小孩子一起搶鞭炮。

  滷肉切完,拿出臘腸,準備炒菜。看看菜色,晚上應該挺豐富。方志兄弟晚上也要來湊熱鬧,那兩人怎都不願離開,只能隨他們了。

  他正掄著鏟子翻炒,餘光瞥見一隻手伸向滷肉盤子,這隻手縮回去,另兩隻小手又伸過來。

  搖頭:「洗手了沒?」

  「啊!洗了洗了!」大的搶著回答,兩個小的連連附和。

  再搖頭,明明剛放過鞭炮,手爪子都烏黑黑的。

  他將菜盛到盤子裡,回頭看向滿嘴包著滷肉嚼得歡的小筆,伸手替他將嘴邊的碎肉末摘掉。

  時楓戳戳弟弟的腰眼,伸伸舌頭,時璧還發怔,就被姐姐拉著出了門。

  「笨蛋咧,阿爹又要和阿叔玩親親。」時楓皺著粉嫩的鼻子。

  時璧摸摸頭,跟姐姐一同坐在石階上。

  要過年了,可是這裡根本不會下雪,天還是很暖和。

  「阿叔說嶺南什麼都好就是不能堆雪人了。」

  「可是,以前也沒堆過雪人啊……」時璧小小聲。

  時楓瞥弟弟一眼,是哦。以前……

  自從從原來的家搬到這個很熱很熱的地方,大家都跟原來不一樣了。她都快忘了以前是什麼樣子。

  只記得父親不苟言笑,整天板著臉,母親整日價做規矩不准這不准那。

  然後,有一天,管家公公跟他們講母親沒了,外公也沒了。

  她猜想大概是外公出事了,父親也失了勢,他們全家逃到窮山僻壤避難來了。

  他們的家變小很多,沒有僕人伺候,不用講究那些規矩,每天飯桌上的菜也不是幾十盤地端上來。

  但是,也沒什麼不好,自從到了這裡,阿爹就不是原來的父親了。

  原來天下最英俊的父親是會笑的。

  而且經常笑。

  他高興起來會背著阿叔,兩手夾著她和弟弟滿院亂轉,他會帶他們去河裡抓魚,會給他們下廚做飯,會教他們念書。

  她喜歡這樣的爹爹。

  她也喜歡那個能管住爹爹的阿叔。

  他們家阿叔最大。

  男人可不知道自己女兒正在琢磨自家的父親和叔叔,他一邊捏摸著小筆的臉頰,一邊琢磨著怎麼做韭菜盒子。小筆畢竟在北方待了那些年,這會兒吃多了嶺南菜又開始惦記餃子、烙餅了。

  得把他再養胖點兒。晚上抱在懷裡還是瘦骨嶙嶙。

  晚上年夜飯,方志堅持帶著自家媳婦兒和兄弟坐在旁邊的小桌。

  菜式並不複雜卻色香味俱全,雞鴨魚肉都有,方志吃著前主子時大將軍親手做的菜,心裡就像敲著小鼓,屁股底下好似有釘子,怎麼都坐不安穩。

  那個臉色溫和、時不時給身邊年輕男子夾菜的俊美男人,時不時一笑,笑起來美得不似人間顏色的男人,就是京城裡的冷麵煞神時承運?

  就是他方氏兄弟殺人談笑間的前主子?

  方志直愣愣瞧著,差點看傻了,還是他媳婦暗裡戳了他一下,才醒過神,忙擦擦額頭──英雄難過美人關啊,也不對,他家主子才是美人,小筆大人算不上美人吧……

  小筆啃著鴨翅膀,眼裡看著糖藕,心裡卻惦念著韭菜盒子,小楓說他爹偷偷做了不少啊。

  他朝時楓眨眨眼,小姑娘甩個眼神回去──肯定有!

  時葉看在眼裡,暗自好笑,摸摸小筆的頭:「就去弄,你吃慢點兒,留點肚子。」

  「我幫你!」小筆笑瞇了眼,興沖沖站起來。

  男人忙按下他,要是這個寶貝幫忙,這晚上怕都吃不上。

  「哎,這灶上的事兒還要爺們兒來做,我去就行!」方志媳婦說著便要上灶間。

  她是嶺南本地人,嫁給方志不久,還沒到過時家,雖然聽自家男人說時二爺是時大爺的心肝肉,可這親見著,還是咂舌不已──就算寵媳婦也沒這麼個寵法啊!

  堂堂一個爺們兒,還給下廚房做吃食,只差沒直接餵到嘴裡!

  吃個飯還遞著小眼神,時不時給摘個飯粒子,那親熱勁,她這個已婚婦人看了都臉熱。她家方志算是疼人的,可也沒這麼……

  「不用。」

  時葉淡淡說了句,小筆的吃食怎麼能經別人手。

  方氏一怔,立時跨不出步子,那口氣雖然輕淡,卻自有威嚴,才倆字,不知怎地,她背後就有點發冷。

  方志忙讓媳婦坐下。嘗到厲害了吧!那兩位爺之間插不進任何人或物。

  他們倆就是一個……一個啥來著,他撓著頭,也形容不來,反正這兩人,他就是他,他也就是他,就跟一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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