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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爺交代清楚,忽然想起什麼,從大師兄懷裡爬出來,轉頭去枕頭裡面掏東西。他忘了自己還光著,竟就這般撅著屁股摸索起來。兩團一看上去就手感極好的白面饅頭搖搖晃晃,看得盛朝歌眼中血絲陡然激增,差點沒忍住伸出那雙慣常作惡的賤手。
他最終從棉花絮里掏出了一對木人。一個刻的是挺拔英俊的大師兄,一個刻的是嬌小可愛的小少爺,嫣紅的絲線從兩個木人的身上繞過,將兩人緊緊的系在一塊。
盛朝歌看見這對木人也愣了,伸手接過。木人小少爺正是他當初送的那個,只是木雕下方有明顯被燒灼過的痕跡,木人大師兄則是嶄新的,手藝和木人小少爺不能比,衣服上的花紋,面目上的眉眼都不甚精緻,可盛朝歌卻知道,這應當是沈安然新刻的,因為原先那個的衣服樣式與現在的這個不同。
他對原來那個木人的去向心知肚明,卻偏偏要狀似無意的問出來,“原來那個呢?”
沈安然沒想到他能發現,腦子也沒轉彎,直接說了實話,“燒毀了吧?我沒注意。”
盛朝歌在此之前都只是逗著小少爺玩,直到這時才是真的動了火氣,“當時為什麼要跑回去?!不過是個小玩意,能比你的命更重要?!”
“當然了!”他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卻立刻看見盛朝歌的臉色難看的嚇人,頓時有些氣短的嘟囔道,“只有這個木人,與你有關了……”
奇珍異寶,玉石瑪瑙,我無一不有,可找遍全身上下,卻只有這個木人與你有些牽扯了。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證據,能證明你曾出現在我的人生里。
我需要這個木人,我需要它給我勇氣,給我信心,讓我堅信你一定會回來尋我。你說它重不重要?
這些話小少爺未曾說出來,盛朝歌卻領悟的透徹,他伸手將小少爺重新抱進懷中,憐愛的親吻他的眼角,“我明白,我都明白。只是你不該用自己的性命做賭注。若是你真的將我忘的乾乾淨淨,或是你當時沒能從火海里出來,我怎麼辦?我收不到你的回信,日夜兼程的趕到蘇州,卻聽到這些噩耗,你想沒想過我的感受?”
這大概是盛朝歌二十七年的人生里,說的為數不多的真心話。黑心黑肝的活了這麼多年,終於在心底深處找到了一塊安然無恙的淨土,能把心上人安穩地放在其中。
小少爺聽得心酸不已。他那時染了風寒,燒得迷迷糊糊,完全是憑藉本能在行事,哪裡想得到那麼深遠。何況他彼時心裡已經認定了盛朝歌不會再回到他身邊,那個木人就是他與師父最後的微弱的連繫。
若是那木人燒毀在那場大火中,他才是真的要鬱郁終身了。沈安然不想說這些傷情的話,嘴巴嘟著,埋頭在大師兄的頸窩蹭來蹭去,像在撒嬌。
盛朝歌對他小狗似的撒嬌很是受用,一隻手來回愛撫著他後背的燒傷,“再說了,我師承雲宮派,與其守著個木人,你不如直接到微州雲宮山尋我,何至於此?”
“可你早就入世歷練了,根本就不住在雲宮山,而且我聽說宗大師性情高冷孤傲,極厭惡皇家,肯定看不上我這種一無是處的小公子。再說了……你,你那時根本不喜歡我,我若再纏著你,肯定要惹你討厭了……我不想你討厭我。”沈安然知道自己的後背如今難看的很,不想被師父看見,扭著身子避開他的手,不讓他摸那些駭人又噁心的疤痕。
這話說的盛朝歌都不禁反思自己當初是不是做得太過分了,竟讓他自卑至此。他怕是根本不明白在池州分別前,盛朝歌的那一吻究竟有什麼意義。也罷,盛朝歌的心思,這麼多年就沒幾個人能猜著的,誰也不是誰肚裡的蛔蟲,有些話,還是說出來的好。
盛朝歌長嘆一口氣,在他唇上好一番輾轉,低低的念了兩個字“傻瓜”,隨後便將他稍稍抱起,使其岔開腿坐在了自己身上。
這是個很危險的姿勢,可惜沈安然在床事上知之甚少,完全沒有意識到危機來臨,仍然摟著大師兄的脖子撒嬌,“師父……你,你能不能說句喜歡我呀?我想聽。”
盛朝歌在夜明珠迷離的光線中曖昧不明的笑起來,雙手掐住了沈安然的腰,耳鬢廝磨般低語道,“我喜歡你……最喜歡你……”
長劍劈進幽谷,溪水蜿蜒流淌。
☆、第三十七章 大舅子
盛朝歌入住沈國公府的第七日清晨,府門外傳來了車馬的嘈雜聲。他內力深厚,即便隔著大半個府院,也清晰的辨聽出“陛下”二字。
傳聞中坐擁天下的武延帝只帶了一個太監,一個侍衛,三人三馬,踏著清晨的薄霧,駕著暗沉的天色,飛馳電掣般朝著沈國公府的大門而來。
棗紅色的皇家良駒高抬前蹄,發出嘹亮的嘶鳴,在即將撞上提前等在門口的沈家老大時險險停住,鼻子裡噴出白色的霧氣。
坐在高頭大馬上的中年男人眉飛入鬢,眼神鋒利的如同久經沙場的寶刀,眉宇間儘是睥睨天下的傲然,一身玄色長衣,用金線暗繡著飛龍,袖角飛揚,隱約可見內里的明黃錦緞。
沈大一撩衣擺,就要跪下行禮,卻被武延帝出言喝止,“不必了,那人還在嗎?”說著便從馬上利落的翻身而下,直接越過沈大大步邁進沈國公府。
他最終從棉花絮里掏出了一對木人。一個刻的是挺拔英俊的大師兄,一個刻的是嬌小可愛的小少爺,嫣紅的絲線從兩個木人的身上繞過,將兩人緊緊的系在一塊。
盛朝歌看見這對木人也愣了,伸手接過。木人小少爺正是他當初送的那個,只是木雕下方有明顯被燒灼過的痕跡,木人大師兄則是嶄新的,手藝和木人小少爺不能比,衣服上的花紋,面目上的眉眼都不甚精緻,可盛朝歌卻知道,這應當是沈安然新刻的,因為原先那個的衣服樣式與現在的這個不同。
他對原來那個木人的去向心知肚明,卻偏偏要狀似無意的問出來,“原來那個呢?”
沈安然沒想到他能發現,腦子也沒轉彎,直接說了實話,“燒毀了吧?我沒注意。”
盛朝歌在此之前都只是逗著小少爺玩,直到這時才是真的動了火氣,“當時為什麼要跑回去?!不過是個小玩意,能比你的命更重要?!”
“當然了!”他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卻立刻看見盛朝歌的臉色難看的嚇人,頓時有些氣短的嘟囔道,“只有這個木人,與你有關了……”
奇珍異寶,玉石瑪瑙,我無一不有,可找遍全身上下,卻只有這個木人與你有些牽扯了。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證據,能證明你曾出現在我的人生里。
我需要這個木人,我需要它給我勇氣,給我信心,讓我堅信你一定會回來尋我。你說它重不重要?
這些話小少爺未曾說出來,盛朝歌卻領悟的透徹,他伸手將小少爺重新抱進懷中,憐愛的親吻他的眼角,“我明白,我都明白。只是你不該用自己的性命做賭注。若是你真的將我忘的乾乾淨淨,或是你當時沒能從火海里出來,我怎麼辦?我收不到你的回信,日夜兼程的趕到蘇州,卻聽到這些噩耗,你想沒想過我的感受?”
這大概是盛朝歌二十七年的人生里,說的為數不多的真心話。黑心黑肝的活了這麼多年,終於在心底深處找到了一塊安然無恙的淨土,能把心上人安穩地放在其中。
小少爺聽得心酸不已。他那時染了風寒,燒得迷迷糊糊,完全是憑藉本能在行事,哪裡想得到那麼深遠。何況他彼時心裡已經認定了盛朝歌不會再回到他身邊,那個木人就是他與師父最後的微弱的連繫。
若是那木人燒毀在那場大火中,他才是真的要鬱郁終身了。沈安然不想說這些傷情的話,嘴巴嘟著,埋頭在大師兄的頸窩蹭來蹭去,像在撒嬌。
盛朝歌對他小狗似的撒嬌很是受用,一隻手來回愛撫著他後背的燒傷,“再說了,我師承雲宮派,與其守著個木人,你不如直接到微州雲宮山尋我,何至於此?”
“可你早就入世歷練了,根本就不住在雲宮山,而且我聽說宗大師性情高冷孤傲,極厭惡皇家,肯定看不上我這種一無是處的小公子。再說了……你,你那時根本不喜歡我,我若再纏著你,肯定要惹你討厭了……我不想你討厭我。”沈安然知道自己的後背如今難看的很,不想被師父看見,扭著身子避開他的手,不讓他摸那些駭人又噁心的疤痕。
這話說的盛朝歌都不禁反思自己當初是不是做得太過分了,竟讓他自卑至此。他怕是根本不明白在池州分別前,盛朝歌的那一吻究竟有什麼意義。也罷,盛朝歌的心思,這麼多年就沒幾個人能猜著的,誰也不是誰肚裡的蛔蟲,有些話,還是說出來的好。
盛朝歌長嘆一口氣,在他唇上好一番輾轉,低低的念了兩個字“傻瓜”,隨後便將他稍稍抱起,使其岔開腿坐在了自己身上。
這是個很危險的姿勢,可惜沈安然在床事上知之甚少,完全沒有意識到危機來臨,仍然摟著大師兄的脖子撒嬌,“師父……你,你能不能說句喜歡我呀?我想聽。”
盛朝歌在夜明珠迷離的光線中曖昧不明的笑起來,雙手掐住了沈安然的腰,耳鬢廝磨般低語道,“我喜歡你……最喜歡你……”
長劍劈進幽谷,溪水蜿蜒流淌。
☆、第三十七章 大舅子
盛朝歌入住沈國公府的第七日清晨,府門外傳來了車馬的嘈雜聲。他內力深厚,即便隔著大半個府院,也清晰的辨聽出“陛下”二字。
傳聞中坐擁天下的武延帝只帶了一個太監,一個侍衛,三人三馬,踏著清晨的薄霧,駕著暗沉的天色,飛馳電掣般朝著沈國公府的大門而來。
棗紅色的皇家良駒高抬前蹄,發出嘹亮的嘶鳴,在即將撞上提前等在門口的沈家老大時險險停住,鼻子裡噴出白色的霧氣。
坐在高頭大馬上的中年男人眉飛入鬢,眼神鋒利的如同久經沙場的寶刀,眉宇間儘是睥睨天下的傲然,一身玄色長衣,用金線暗繡著飛龍,袖角飛揚,隱約可見內里的明黃錦緞。
沈大一撩衣擺,就要跪下行禮,卻被武延帝出言喝止,“不必了,那人還在嗎?”說著便從馬上利落的翻身而下,直接越過沈大大步邁進沈國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