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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嬌嬌急了,亮出了刀子,威脅她交出U盤。她自然不干,也不知哪來的勇氣,一把奪過刀子,順勢刺入了嬌嬌的身體。

  看著眼前的屍體,潘依依傻了,馬上打電話給張良,然後撲在他懷裡,哭得不能自持。張良不住安慰她,說文嬌嬌死有餘辜,說一切都會過去的。

  張良把嬌嬌的屍體埋在了西郊的竹林里,然後找到當時還叫老文頭的馬文駿,告訴他,嬌嬌失手殺了人,已經逃往外地去了,可能一輩子不會回來了。

  “死的那女孩叫潘依依,是我的一個客戶。那天她酒後找我,我們發生了關係。不巧,這事被嬌嬌發現了,她拿著刀子找潘依依拼命,爭執的過程中,嬌嬌失手殺了她。我是愛著嬌嬌的,不希望她出事,於是買了張車票,把她送到了雲南,叮囑她不要與任何人聯繫,等風聲過了再回來。”

  對於張良的話,馬文駿深信不疑。一是因為張良是他看著長大的,小伙子從不說謊騙人;二是因為他了解自己的女兒,嬌嬌被他慣壞了,再出格的事都幹得出來。

  馬文駿急得團團轉:“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張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反問道:“您老希望嬌嬌平安無事地回來嗎?”

  “這是當然!”馬文駿老淚縱橫,“哪怕犯了天大的錯,她還是我的閨女!假如可以一命抵一命的話,我願意犧牲自己,保全女兒!”

  “我有個辦法,也許能讓嬌嬌度過難關,重獲新生。”

  “你說吧,我都聽你的。”

  “首先,找一個女孩假扮嬌嬌,讓她繼續生活在你的生活里。然後,為了掩蓋嬌嬌的嫌疑,你必須殺幾個人,形成一個連環殺人案,讓警察的注意力轉移到你身上。只有把罪名加到你頭上,嬌嬌才能平安歸來。”

  “你的意思是,我來替女兒頂罪?”

  “對!”張良表情凝重。

  “非殺人不可嗎?”馬文駿惶恐地問。

  “非殺不可!不然警察很難相信人是你殺的。”

  “可是,殺誰呢?”

  “選擇目標得具備幾個特點。一,女人。二,壞女人。三,她們之間要存在一定的關聯,比如從事同一種職業,或者過去都幹過什麼壞事,等等。另外,在屍體或死因上做手腳。我已經切掉了潘依依的一隻左手,所以後面的受害人也必須缺失一隻左手才行。還有一點很重要,潘依依的屍體絕不能第一個被發現!必須要為嬌嬌的逃亡贏得足夠的時間,現在她還在通往雲南的列車上。”

  “行,就這麼辦!為了女兒的將來,我豁出這條老命又何妨!”馬文駿抹了抹眼淚,忽然想到了什麼,“可是到哪兒找個姑娘扮演嬌嬌呢?”

  “不用您老操心,我正好有個合適的人選!”

  轉過天來,張良把潘依依領到馬文駿前面。無論相貌還是個頭,她和嬌嬌都差不離。見面之後,一聲“老爹”叫得馬文駿心潮澎湃,那口氣和女兒毫無二至。

  “接下來,你該怎麼生活還怎麼生活。嬌嬌住的那套公寓的鑰匙,我已經交給了現在的嬌嬌,她會在那兒繼續住下去,我已囑咐她儘量不要出去工作了。如果有鄰居起疑,您老就裝瘋賣傻,糊弄過去。”

  “說實話,嬌嬌有很多年不在大雜院住了,所以不怕鄰居生疑。下學以後,她就搬進了我為她買的那套房子裡,一年都不回來幾次。這孩子,太傷我的心了……”

  潘依依一直覺得馬文駿待自己如親生女兒一般,不僅為她介紹對象,而且在平時的相處中,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很多時候,她有一種恍惚的錯覺,是嬌嬌殺死了她,而不是她殺死了嬌嬌。

  做了嬌嬌之後,張良消失了,天知道他去了哪裡。

  潘依依悲傷之極,他分明是要甩掉她這個包袱。於是破罐子破摔,嫁給了保安小趙,但拒不為其生兒育女。因為她的心裡還住著張良。

  馬文駿被執行槍決後,潘依依和小趙離婚,但張良仍然杳無音信。

  為了逼張良現身,她聯繫了前男友諸葛鋼鐵,一個三流作家,然後由她口述,諸葛鋼鐵執筆,撰寫了一部名為《嫌疑人X的現身》的中篇小說,以連載的形式發表在《古樓都市報》的副刊上。

  這部小說文筆一般,邏輯混亂,內容半真半假。潘依依把自己想像成嬌嬌,然後殺死了自己。

  D=dad,指的是父親馬文駿。

  文中與現實吻合的地方,除了竹林埋屍,還有張良的名字和職業。張良是一切罪惡的源頭,因為他腳踩兩隻船才導致了一場災禍的發生。

  媒介的力量相當強大,就在兩天前,張良從外面跑回來了,估計是看到了連載的小說。張良在電話里說,他會在今晚登門造訪。

  潘依依給了他目前的住址,然後焦急等待。

  等待的過程里,潘依依提筆寫了一封給余梁的信。

  信里,她交待了兩年前那起連環殺人案的真相,但不是全部真相。余梁一直把她當成親妹妹一樣對待,而且已經辭去了警察工作,所以有必要讓他了解自己是誰、為什麼殺人。她想做自己,不想戴著嬌嬌的面具活著了。

  余梁那麼聰明,應該能從字裡行間看出些許端倪,繼而約她出來,詳細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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