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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盜門毫不留情的關上,李圓喪氣的拎著塑膠袋靠在一邊的牆壁上,唉聲嘆氣。
好兄弟做不成了,連陌生人都比他們強。
國慶三天的假期,李圓一次家門也沒出過,手機安靜的像是壞掉了。
他媽不知情,還喊著李圓要他和鄭放一起陪他們兩個媽媽去逛街, 那時候李圓躺在床上還沒起。
為了躲避出門,他連自己吃了葡萄好像中毒的理由都用上了。
國慶第二天假期,林許上了方仲的車。
他們在林許周五小周測自前便約定好了,如果林許這次考試進步到一定程度,方仲就要答應林許一件事。
當然,除了要他和林許在一起。
林許的要求沒有很過分,只想讓方仲帶他出去吃一頓中飯。
其實主要原因還不在此,他們這次見面之前,兩個人之間發生了點誤會。
那天,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林許突然出現方仲面前。
他當時正和一個女性朋友在金鼎附近的餐廳吃飯,那女人不過是他找來的諮詢生意的顧問。
可偏偏被要去金鼎偷偷找方仲的林許撞見,小孩不顧餐廳服務員的阻攔徑直走到剛喝了一口紅酒的方仲身邊。
方仲剛想問那顧問其他問題,便看見林許紅著眼睛看著他,緊接著拉起他的胳膊就要把人拽走。
坐在位子上被人誤以為是情敵的女顧問專心的看戲,方仲這個方家二少爺愣是被一個半大的孩子拉出了餐廳。
餐廳里里外外的人都紛紛打量著站在門口「對峙」的方仲和林許。
只見那還穿著校服的小孩仰著哭了一臉淚的小臉看著站在他對面一臉無奈的男人。
方仲最後不得不軟下語氣,給痛哭流涕以為背著他找了女朋友的小屁孩兒解釋清楚,又開車把人送回學校,這事才算完。
方仲一開始都不想搭理林許單方面和他講的條件,可是最後為了小屁孩兒在學習上能夠進步,他還是違背了給自己定下的原則。
距離中午吃飯時間還早,方仲很忙,但還是抽了時間來接林許。
畢竟是答應好的事,雖然…他是被迫答應的吧…
十月,高溫持續在棠城發酵,擁擠的市中心熱的好似煉鐵的熔爐。
方仲的車裡開著冷風,熱死人的夏天,他們的命真的是空調給的。
假期是娛樂場所的高消費時期,方仲的酒吧忙的不可開支。
他自己原本是抽不開身的,今天有好幾個大客戶需要他過去敬兩杯酒,要不是因為林許,他今天也沒時間吃午飯。
停在金鼎大街路口堵了一會兒,方仲扭頭看著這麼熱還套著長袖白襯衫下身牛仔短褲的林許。
別說,小屁孩穿上這一身,還挺像個小少爺的。
就是一想起他的吃相,那就跟小少爺沾不得一點邊兒了,那完全是一個月沒吃飯的老乞丐吃相。
「你不嫌熱?還穿長袖。 」
情緒高漲的林許一路都在點消消樂玩,慢悠悠的音樂在手機里放著,林許眉眼含笑的看他。
「微博上說的,你們大人都喜歡這樣的穿法。 」
方仲嗤笑, 「 瞎學什麼不好,還學撩人兒。 你給我老實點哈,今天就是帶你吃個飯,吃完飯你就回去給我寫作業,以後也甭想再套路我了,我很忙,沒用再見你。 」
前半句林許還愛聽,後半句聽了他又覺得耳朵疼。
抓和手機「哼」了一聲, 「我就是喜歡你,誰瞎撩人了。 」
車子準確的停在靠牆的停車位上,方仲關了鑰匙拉開安全帶。
「 我先帶你進去,一會兒別瞎跑,談完了事兒帶你去吃飯。 」
林許下了車,面對著烈日仰著臉問方仲。
「 你要帶我進酒吧嗎? 」 語氣有些愉悅。
方仲在知道林許這一身穿搭的理由之後,看著他的白襯衫便怎麼也不順眼了。
他媽的他們那時候穿白襯衫就是正經的衣服啊,現在人的情趣可真不一般。
後備箱裡有一件繆斯酒吧的文化衫,淡粉色的短袖,背後印他們酒吧的logo。
不由分說一把套到林許的身上, 林許掙脫幾下未果,一臉苦相的看著方仲。
「這也太難看了吧,好熱。 」
「酒吧里涼快,你小舅媽在我的酒吧差點兒出事你知不知道?給你套個衣服保險,懂啥呀,小屁孩兒。 」
林許低頭,小狗一樣縮著脖子聞了聞短袖的味道,後抬頭皺眉。
「可是它有味道啊。 」
方仲回想了兩秒鐘,上次下雨他好像那這件短袖擦玻璃來著,擦完就扔到後面沒管了。
「哎呀哪這麼多事兒, 」他不耐煩的把手揣進口袋裡,「 要你穿就穿,不穿別跟我進去,大太陽底下站了多大會兒你不嫌熱? 」
「……熱」
於是,原本帥氣的小屁孩就這樣外分內白還帶領口的被方仲帶進了酒吧。
一進酒吧門口,林許首先感受到額就是能夠讓他安詳升天的冷氣,隨之而來的是五光十色與音響聲浪。
站在門口迎賓的服務生看著老闆帶來個小男孩兒, 原本還想調侃他幾句,結果被方仲正經的撇了一眼就不敢造次了。
林許左顧右盼的打量著酒吧里的一切,這裡新奇的要死。
腳下不知道踩到什麼差點撲倒,辛虧走在前面的方仲看了他一眼,即使的拉住他的手。
好兄弟做不成了,連陌生人都比他們強。
國慶三天的假期,李圓一次家門也沒出過,手機安靜的像是壞掉了。
他媽不知情,還喊著李圓要他和鄭放一起陪他們兩個媽媽去逛街, 那時候李圓躺在床上還沒起。
為了躲避出門,他連自己吃了葡萄好像中毒的理由都用上了。
國慶第二天假期,林許上了方仲的車。
他們在林許周五小周測自前便約定好了,如果林許這次考試進步到一定程度,方仲就要答應林許一件事。
當然,除了要他和林許在一起。
林許的要求沒有很過分,只想讓方仲帶他出去吃一頓中飯。
其實主要原因還不在此,他們這次見面之前,兩個人之間發生了點誤會。
那天,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林許突然出現方仲面前。
他當時正和一個女性朋友在金鼎附近的餐廳吃飯,那女人不過是他找來的諮詢生意的顧問。
可偏偏被要去金鼎偷偷找方仲的林許撞見,小孩不顧餐廳服務員的阻攔徑直走到剛喝了一口紅酒的方仲身邊。
方仲剛想問那顧問其他問題,便看見林許紅著眼睛看著他,緊接著拉起他的胳膊就要把人拽走。
坐在位子上被人誤以為是情敵的女顧問專心的看戲,方仲這個方家二少爺愣是被一個半大的孩子拉出了餐廳。
餐廳里里外外的人都紛紛打量著站在門口「對峙」的方仲和林許。
只見那還穿著校服的小孩仰著哭了一臉淚的小臉看著站在他對面一臉無奈的男人。
方仲最後不得不軟下語氣,給痛哭流涕以為背著他找了女朋友的小屁孩兒解釋清楚,又開車把人送回學校,這事才算完。
方仲一開始都不想搭理林許單方面和他講的條件,可是最後為了小屁孩兒在學習上能夠進步,他還是違背了給自己定下的原則。
距離中午吃飯時間還早,方仲很忙,但還是抽了時間來接林許。
畢竟是答應好的事,雖然…他是被迫答應的吧…
十月,高溫持續在棠城發酵,擁擠的市中心熱的好似煉鐵的熔爐。
方仲的車裡開著冷風,熱死人的夏天,他們的命真的是空調給的。
假期是娛樂場所的高消費時期,方仲的酒吧忙的不可開支。
他自己原本是抽不開身的,今天有好幾個大客戶需要他過去敬兩杯酒,要不是因為林許,他今天也沒時間吃午飯。
停在金鼎大街路口堵了一會兒,方仲扭頭看著這麼熱還套著長袖白襯衫下身牛仔短褲的林許。
別說,小屁孩穿上這一身,還挺像個小少爺的。
就是一想起他的吃相,那就跟小少爺沾不得一點邊兒了,那完全是一個月沒吃飯的老乞丐吃相。
「你不嫌熱?還穿長袖。 」
情緒高漲的林許一路都在點消消樂玩,慢悠悠的音樂在手機里放著,林許眉眼含笑的看他。
「微博上說的,你們大人都喜歡這樣的穿法。 」
方仲嗤笑, 「 瞎學什麼不好,還學撩人兒。 你給我老實點哈,今天就是帶你吃個飯,吃完飯你就回去給我寫作業,以後也甭想再套路我了,我很忙,沒用再見你。 」
前半句林許還愛聽,後半句聽了他又覺得耳朵疼。
抓和手機「哼」了一聲, 「我就是喜歡你,誰瞎撩人了。 」
車子準確的停在靠牆的停車位上,方仲關了鑰匙拉開安全帶。
「 我先帶你進去,一會兒別瞎跑,談完了事兒帶你去吃飯。 」
林許下了車,面對著烈日仰著臉問方仲。
「 你要帶我進酒吧嗎? 」 語氣有些愉悅。
方仲在知道林許這一身穿搭的理由之後,看著他的白襯衫便怎麼也不順眼了。
他媽的他們那時候穿白襯衫就是正經的衣服啊,現在人的情趣可真不一般。
後備箱裡有一件繆斯酒吧的文化衫,淡粉色的短袖,背後印他們酒吧的logo。
不由分說一把套到林許的身上, 林許掙脫幾下未果,一臉苦相的看著方仲。
「這也太難看了吧,好熱。 」
「酒吧里涼快,你小舅媽在我的酒吧差點兒出事你知不知道?給你套個衣服保險,懂啥呀,小屁孩兒。 」
林許低頭,小狗一樣縮著脖子聞了聞短袖的味道,後抬頭皺眉。
「可是它有味道啊。 」
方仲回想了兩秒鐘,上次下雨他好像那這件短袖擦玻璃來著,擦完就扔到後面沒管了。
「哎呀哪這麼多事兒, 」他不耐煩的把手揣進口袋裡,「 要你穿就穿,不穿別跟我進去,大太陽底下站了多大會兒你不嫌熱? 」
「……熱」
於是,原本帥氣的小屁孩就這樣外分內白還帶領口的被方仲帶進了酒吧。
一進酒吧門口,林許首先感受到額就是能夠讓他安詳升天的冷氣,隨之而來的是五光十色與音響聲浪。
站在門口迎賓的服務生看著老闆帶來個小男孩兒, 原本還想調侃他幾句,結果被方仲正經的撇了一眼就不敢造次了。
林許左顧右盼的打量著酒吧里的一切,這裡新奇的要死。
腳下不知道踩到什麼差點撲倒,辛虧走在前面的方仲看了他一眼,即使的拉住他的手。